约翰福音十七章
主题:大祭司的祷告,启示福音的要义 钥节:17:2-3,11,22,26节
事实大要
一、求父的荣耀(1-5)
求父荣耀子,使子完成赐独生子之任务荣耀父,使祂与父同荣耀。
二、为门徒祈求(6-19)
1、主已做在他们身上的事(6-10)
主将父名显明给他们,他们已领受遵行父的道;他们已知主是父所差来的,主因祂得荣耀。
2、为他们求父(11-19)
求父保守他们合而为一;保守他们脱离恶者,用真理使他们成圣。
三、因为他们的话,信的人都合而为一(20-26)
1、一切信主的都合而为一(20-23)
如父、子般的合一;叫世人信父差了子来。
2、使他们都看见子的荣耀(24-26)
看见父赐给子的荣耀;将子所认识父指示他们,使他们得到父爱子的爱。
分段注释:
一、求父的荣耀,子因父得荣耀(1-5)
灵意重点:启示父差子的任务,永生的内涵;门徒是蒙父拣选的人。
初信
1、本章记载,主耶稣作大祭司──“中保”的祷告,提到祂在地上的教训,有关祂自己、永生及信徒与祂合一;是新约的伟大救赎真理的大纲。其内容应有七个大点:(1)救恩真理──主耶稣有权柄将永生,赐给父所赐给祂的人。(2)主耶稣已将父的名显给门徒;(3)主耶稣是祭司、代祷者。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来7:25)。(4)信徒与主合一,一切信徒合而为一。(5)祈求父保守信徒。(6)使门徒因真理成圣。(7)使信徒得荣耀。
以上七点可作为每位信徒,为自己及其他信徒祷告的内容。
2、“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3节)
圣经中的“认识”,不只是指着理性、知识上的认识,而是指里面有圣灵的启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经历。旧约所谓认识神,是指承认并顺服那有目的而在世上行动的那一位,即实行十诫的人。新约是指信徒经历生命的经验,这里约翰所表示的不是智力丰富,而是使人走向新生命的启发,即是爱(腓1:9,西1:9,10,西3:10-4:6)。
因此,我们应当从旧约的查考,默想得到启示,在圣灵的光照中,活出圣经人物的属灵经历。
在旧约中,对神作为的“认识”,及新约中对耶稣基督的“认识”,使我们与父子产生相交,顺从及爱的经历,就是永远的生命(3节)。有了永远的生命,又能叫我们更多认识父神及基督(罗1:17)。
3、“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3节)
主这话给我们看见,什么时候我们灵里忽然开启,认识了耶稣基督的品德及救赎工作,被圣灵带领而有经历。还有当我们与清心祷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时,就能更多认识父与子(提后2:22,弗3:8)。什么时候耶稣基督进到我们的灵里,就成为我们永远的生命。因此我们若要得着生命更丰盛,只有求天父叫我们在圣灵启示中,更多认识祂所差来的耶稣基督,因为经上说“和众信徒…(全段)…深”(弗1:17,3:16)。
4、“耶稣说了这话,就举目望天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1节)。“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4节)
耶稣在祷告中没有显出,或承认祂有任何的罪过、缺欠、错失、软弱,反而说祂在地上已经荣耀父,所以这篇祷告首先是为父的荣耀。祂求父荣耀祂的儿子,也是为使祂儿子荣耀父,求神使祂能忍受一切艰难、羞辱与痛苦,好借着十字架的得胜、复活、升天来荣耀父神(约12:28-29,13:31-32)。
一般
1、“耶稣说了这话,就举目望天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1节)
一至五节是耶稣在祷告中先求父的荣耀,也为祂自己上十字架的时候到了的祷告,祂的祷告(12:23-24)是我们祷告的榜样,“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父的荣耀与子的荣耀原来是不能分开的。父之荣耀子,是借着在子的存心顺服,以至于死的过程中,给予祂充分的支援,到救恩的大功告成;子之荣耀父,是借着使祂对父的顺服到达完全的程度。因为神既然是爱,十字架就是父与子所共有的荣耀,或是“荣耀所发的光辉”(来1:3)。
十字架之所以成为神的荣耀,是因为它是自我牺牲和仁爱的的表显,事实上十字架所显示出来,不但是神仁爱的完成,也是神仁爱的胜利。因为借着十字架,神的爱已经将那些能够领会的人,从自私自利(就是灵性的死亡)之中救拔出来,而使他们进入了与相爱契合的真正生命;“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出死入生了”(约壹3:14)。然而我们之得以出死入生,却绝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这是神在基督之内所给我们的恩赐。“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一切有血气的,叫祂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祂的人。”(汤普威廉)
2、“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祂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祂的人。”(2节)
父曾把管理凡有血气的权柄赐给祂,使祂能将永生赐给信祂的人。因为,祂在约但河受洗后,父就把这权柄交给祂(太3:13-17,17:5),祂在传道时就执行这个权柄,既包括定罪和释放的权柄。
“父将审判的权柄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5:27)。这样的权柄可以借着定人之罪显出来,也可以借着赦人之罪显出来。然而如果现在父要完全荣耀子,子也要完全荣耀父。换句话说,如果圣父圣子不能将自己的大表明出来,那么,子的权柄一定是要借着赐永生给人而彰显出来;因为审判之官就是救主。
救恩施行的范围,此处没有说明,只说是“你所赐给祂的人”,意思就是说,凡感受到神之爱而发生正常反应的人,都是因为天父运行在他们心中。从前主曾说过,“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6:44);在这话之后,祂又添上了一个应许说“在末日我要叫祂复活,”所以子从父所赐给他们“永生”(汤普威廉)。
3、“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3节)
如果“认识”的意思只是一种理智的了解,那当然不能得到永生。然而此处所用的“认识”二字,乃是指着人与人之间的彼此相知相谅说的,并不是单纯的理智作用。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相识越久,对于对方的美德越能有更深的认识。因此我们若要更多认识耶稣,就得更多与祂相交;我们对于父神的认识,更是直到永永远远不能尽其奥妙。
此处的“认识”也是指夫妻在爱中合一,永生的实际是进入神与子的爱中(26节),而外在行为的印证是爱弟兄(约3:14);永生也是藉圣灵在人心中运行而得着(约3:5)。
假如一个人真正认识了那运行在他里面的圣灵就是基督之灵,是使他爱慕圣洁之心的渊源所在,并且再进一步而觉得这所谓基督之灵者不是别的,就是那永生而全能的神之灵,他还有什么可爱慕的恩赐呢?“这已经是永生了”(约壹5:20)。
4、“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4节)
“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主耶稣荣耀天父的办法就是,存着顺服的心,将父交托的事情积极的办成;正象希伯来书上说的“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来10:7引证的诗40:7-8),凡祂“在地上”所能够做的事,主已经完全做过了。祂已经“爱到了极处”(13:1),在今世的生活中,已到了至极而无可复加的限度。为了实现完全之爱,只剩了一点“上十字架为世人赎罪”的工夫,须要完成;主现在所求的就是让祂这一点完成──以最全备的牺牲当作爱心的完全表现。
5、“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4节)
主耶稣说祂在一生中,每一个阶段上都是完全的仁爱──在马槽之中,在家庭之中,在木匠的铺子里,在广行善事的行道生活中,在表彰生命之道的行为中都是完全。现在到了绝顶完全的程度,就是毫无亏欠的仁爱所造成的绝对“无我”的壮举;岂止如此,这简直是大仁大爱借着痛苦与死亡,而胜利地增加了祂的强度。这才是将主与父完全合一的精神,在罪恶世界的情形中表现出来呢!
从较浅近的意义上说,主的受难是祂进入父的团契和荣耀的入门之阶。从更深的意义上说,受难就是完满的成就了,主与父的团契和荣耀(5节)。
主耶稣从有生以来无时不是与父完全合一。这和主耶稣“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上,都一齐增长”(路2:52),或祂“因所受的苦学习了顺从”(来5:8)(汤普威廉)。
6、“我在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4节)
“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所托付的事是指着什么呢?那就是将神表明出来,并且因而创设神的国度。换一个说法,就是实行完全之爱的生活,藉以取得管理人心之道,也就是使圣灵运行在人的内心。在人世间生活情形之下可能做到的程度以内,主已经将这职务完成了。祂也得到父所赐给祂的门徒,祂已将父的名显明给他们,他们也遵守父的道(6节)。因此,祂已经荣耀了父,也完成了父所托付的事。因为我们在主里面所尊崇的事物,就是父借着祂所显出来的荣耀──“正如父的独生子的荣耀”(1:14),主既将神的荣耀彰显出来,便是荣耀神了(汤普威廉)。
二、耶稣为门徒祈求(6-19)
灵意重点:耶稣在信徒身上得荣耀;求父保守脱恶及成圣;使信徒象父与子一般合而为一。
初信
1、“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6节)
“将你的名显明”。“名”字,在此处和任何其他地方一样,总是代表着所显示出一个人的性情;耶稣已经将神的性情显示出来了。祂不只是将它说明了,祂已经使它成为显而易见的事,在自己的生活中将它表达出来了;不过这却不是对于一切人的作为,只是对“你所赐给我的人。”使徒犹大曾因为主单独将自己显给门徒看,而不显给世人看,发生过疑问(14:22节)。但是等到耶稣复活升天,将圣灵浇灌凡有血气时,就有更多人得以认识父的名(徒2:16-21)。
2、“我为他们祈求,不是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我的人祈求,因为他们本是你的”。(9节)
主耶稣临去之前,对门徒不但再三叮咛,并且还为门徒作了一篇美好完全的祷告,这真是“爱他们到底”的爱!(约13:1),又在“天上为我们不断代祷”(参来7:25)。祂也希望我们学习祂的榜样,“为众圣徒及神的仆人祷告”(弗6:18-19)。
3、“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一样”。(11节)
“从今以后,我(基督)不在世上”,因为祂已经成全了父的托付──荣耀父,(4节)所以首先进入父的丰满同在──“我往那里去”。但“他们(基督的见证人)却在世上”,要继续完成基督更广大的托付。因此主绝不求父叫我们“离开世界”(15节),反而差遣我们“从耶路撒冷……直到地极”(徒1:8),去做“更大的事”(14:12),就是去使多人得着基督丰满的荣耀。
4、“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15节)
这是基督徒的人生,并不是作一个离群独居的修道士,乃是仍然活在这世界中,但因着主真理的话,而分别为圣(17节),脱离魔鬼的引诱。主耶稣求父,不但使他们脱离魔鬼和犯罪的引诱,更保守(防卫,看守)他们免受仇敌的攻击(提后3:17,罗8:32)。
“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主耶稣是要离开世界,门徒却留在地上,虽然他们不属乎世界。却留在世上作见证,借着他们,使世人要相信耶稣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23)。在世界而不属世界,是历代信徒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他们所必须完成的职责。隐士派完全与世绝缘是一种错误;世俗化的信徒之完全与世界相合也是一种错误。二者之间的中庸之道到底在哪里?主在这里所留给我们的只是,这条双重的原则──在世界而不属世界。
一般
1、“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8节)
主耶稣与父同在,凡事不凭自己做,所以能够信实无伪的,将父的心思和做为传译出来(5:19)──“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也是因为门徒能够毫不迟疑地接受了,“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在这一篇祷文之中,“并且信你差了我来”一语,前后重复五次(8,18,21,23,25)。门徒撇下一切跟随耶稣与祂同住、同行、遵守祂的道,这是他们“信心”的明证。这乃是作福音使者的原则和作为,无论当年的门徒和今日的信徒都应当服膺不忘。
2、“我为他们祈求,不是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我给的人祈求,因为他们本是你的”。(9节)
神之所以差祂的儿子来,为的是拯救世人(3:16),基督也已经借着祂纯爱的生活胜过了世界(16:33)。世界也要借着门徒的信心得蒙拯救(23),然而在信徒们未曾“完全合而为一”之前(23),福音的力量就不能贯彻全世界。主耶稣是切切的盼望着拯救世人;不过祂需要借着信徒们继续不断的努力,来完成祂这件“钦差”的使命(18)。所以祂不直接为世界祈求,而只为门徒祈求,因为门徒本来是世界的一部份(15),而且主需要借着他们征服世界(汤普威廉)。
3、“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一样。”(11节)
主既要将他们留在世界作见证,祂要为门徒祈求什么呢?要使他们勇敢而刚强么?要叫他们心地清洁么?这在主的祈祷中,一切定然都在其内,但这些却不是首要之事。祂将两件事摆在最面前:求天父因自己的名(就是在基督之内,所显示出来的天父性格)保守他们;愿他们都合而为一。“圣父啊,愿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一样”(弗4:33)。
只有天父将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人(弗1:17-23),并藉祂的灵,使人里面的力量刚强起来,人才能进耶稣名里的实际,活出合一见证(弗3:16-18)。
4、“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11节)
“主的名”是说出的人品格,只有在主的生命里,信徒才能合一,因为以弗书说“祂使我们和睦(原文:祂是我们的和睦)”;(弗2:14)因此得着主的生命有多少,与其他信徒合一的程度也有多少。合一不是外在真理的认识、属灵经历及敬拜服事的合一;而是在于信徒在主的名里合一,藉祂的十字架拆毁属人的肉体所造成的隔墙,以及藉圣灵所赐的合一(弗2:14;4:3)。
按信徒的生命,有三种程度的合一:首先,是在圣灵运行中,相交的合一(腓2:1);其次,是生命经历上相交的合一(林后1:5-6);最后,是在爱中的合一,即在效法耶稣舍己的爱中,在彼此相爱中达到完全的合一(23节),这种合一是生命中的合一。
5、“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14节)
“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这是将第八节的意思重加申述;主对于门徒的恩惠没有比这再大的。耶稣已将神的言语,自己本性的表现给了门徒。这恩赐祂能够接受;世界却不能(14:17;21-24)。其原因是世界的品性与门徒的本性截然不同;世界对于它所不能了解的事和含着审判作用的事,一概为仇敌,“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门徒本质上的改变,是因主的道而改变,撇下世界与主同在(约11:2)。
6、“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18节)。
“使他们成圣”,“成圣”二字,原文是用宗教仪式,使被奉献祭牲成为圣洁,或封立献身于宗教工作之人的意思。
“成圣与洁净”不同,成圣是积极的作用,洁净是消极的作用,“洁净”是将已有的不洁去掉。若是一个人因为有了某种污点而不配成圣,则必须先行洁净之礼,将污点去除。“成圣”乃是使一位已经有资格担任神圣使命的人,得到生命更新正式的任命。门徒们因为主的道已经是洁净之人(15:3),他们现在的生命就是发源于主的道,所以他们“不属世界”。因此,主求天父“使他们成圣”,以便担任见证的工作。
门徒们因耶稣的道──教训、生活的榜样,是已经撇世界跟从主,所以耶稣说他们是已经洁净,他们的洁净是“除去一切的恶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彼前2:1),但他们还须要靠真理,脱去老我的自义、自信及自持,才能真正领受圣灵的能力,为耶稣作见证(帖后2:13,诗29:142)。
三、耶稣求父使一切信的人都合而为一(20-26)
灵意重点:在主生命里合一;在主荣耀中合一;在父的爱中合一。
初信
1、“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20节)
这位神子耶稣,“不但是为这些人(当时的门徒,也就是代表犹太的教会)祈求,也是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以后相信基督的,也就是普天下的教会)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20-21)。这说出基督丰满的度量,超越一切地域及人为的限制,而需要整个宇宙的教会来承受,来彰显(西3:11,弗2:17-18)。
2、“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合而为一”。(22节)
神子耶稣求父使教会合而为一,象“三而一”的神合而为一(22节)。这说出唯在基督里的合一,才是教会的合一。教会必须以丰满的基督为唯一的中心,(绝不附加任何组织、名义、意见,以及所谓的“真理”,)教会才会显出真的合一。正如以弗所一章十节所说,“使……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
3、“父啊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24节)
主的祷告是求父,使我们与主永远同在。是的,我们最要紧的事,就是与主同在,即圣灵中的爱、平安及喜乐(西3:15);我们若失去主的同在,就失去一切,就都完了。但愿父神成全这个祷告,使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在主的同在里。更重要的是在生活及服事上,看见主同在的荣耀。也使周围的人看见主耶稣的荣耀(腓1:20)。
4、“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23节)
因为“神如此爱世人”(约3:16),所以拯救是他终极的目标。神的“拣选”(我从世上拣选了你们)(约15:19),使一部分人先得到了属灵特殊的机会,(不是为拣选而拣选);这特殊的机会,是要他们善于运用,藉以感化其他的人们归依神之爱,拣选的宗旨和审判的宗旨一样,是“要怜悯众人”(罗11:32)。父差了子来,子差了使徒,使徒及信徒们又接续差遣宣传福音,直到福音传遍全世界,使得救的数目添满;相信父差了子来拯救,是世人唯一的希望,所以世界需要知道这唯一的希望。
一般
1、“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21节)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灵性的合一,也就是完全之爱合一,也包括初信悔改的人在内,使他们在团契之中,这团契是由“三一神”之爱而?生的──“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是指在生命及爱中的合一。但门徒要在父、子里面,就得脱离老我、旧人,与主同钉十字架。如保罗的经历(加2:20),因为,只有圣灵藉主耶稣十字架,门徒才能得着合一及爱的生命(弗2:14-16)。信徒旧人被拆毁程度多寡,与肢体合一的程度就有多少。哥林多的信徒,就是因为属肉体而分裂,所以保罗向他们只传“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道(林前2:2)。
2、“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21节)
合一的基础是在乎使每一位信徒,能确实与主合一,而且其合一程度之深与性质之真,能与主和天父的合一相妣美。主原来的祷文不是叫他们在父与子的里面合而为一;这个“合一”的意思,是很早的一位抄录者无意中将它加进来的。救主原来的祷文只是,“叫他们在我们里面”。假若我们真在父与子的里面,我们自然要联合为一,我们的合一也会增加我们作见证的果效。
当然合一的本身并没有感化的力量;我们的力量来源是神,所以必须让自己结合在“真葡萄树”上,成为他的枝子,使主爱的生命得以运行在我们之中,所有的信徒何时确实在父与子的里面,那时合一的作用就可以实现,“叫世界可以信你差了我来。”(汤普威廉)
人只有教会在基督独一的名里,合而为一的时候(11节),“三而一”的神,才能在教会中得着完满的荣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弗3:21-23)。
3、“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经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合而为一”。(22节)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经赐给他们。”荣耀到底是什么呢?就是绝对之爱的完全表现;因为世界是充满了自私自利,而绝对之爱的表现就是十字架。当神之爱借着我们的自我牺牲,而唤起了人的反应的时候,十字架就变成以爱报恨的完全快乐。这样的荣耀乃是天父从亘古至永远所赐给子的,也是子在历史过程中所赐给门徒的。耶稣荣耀的两个方面,一个是被钉在十字架上,一个是新耶路撒冷,爱的团契的实现。
主将荣耀赐给门徒的宗旨和结果,是要叫神性之中的合一精神,得以在他们──我们──中间实现出来,“使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合而为一。”这个似乎过分崇高的目标,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有基督在十字架上拆毁中间隔断的墙,及旧人与他同钉十字架,使他合一的生命在门徒里面(弗2:14-16,罗6:6),──“我们在他里面,你在我里面”(因为父,子,子,门徒);而且这合一之事,无非是成就了门徒本来应该趋向的归宿;“使他合一成为完全。”爱的团契是我们被创造的宗旨,是神所赋予我们之本性的天然归宿(汤普威廉)。
4、“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23节)
神造物宗旨,显然不能够单单在几个被拣选的人身上完成。因此,我们又回到了那个伟大的盼望,“叫全世界都知道你差了我来。”二十一节只是说“相信”,这里就变成“知道”或“认出来”了。因为这里已经举出了,父所赐给子和子所赐给门徒的荣耀(22),就是绝对之爱的自我表现所显出来的荣耀;这荣耀是人可以看见的。所以借着门徒和他们所吸引的信徒之精诚合一,世人可以逐步的“认出”神的作为来──不只是“你曾差了我来”,而且是“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那将要使全世界受感动,而皈依真神的能力,是我们的彼此相爱中所显出来的神的大爱(徒4:32-33)。
5、“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26节)
“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名字就是所显出来的品性。主的整个生活与教训都是为了将父显明出来;然而更充分的显示尚有所待。“神如此爱世人”(3:16);门徒们尚未会看出他到底爱到什么程度;最大限度的爱就要显出来了;这时候神的启示者还不能大呼“成了”(19:30);所以他说“我已经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在十字架上指示。
那最后启示的宗旨是什么呢?至少是“使你所爱我的爱”──三一真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我们是被召而“与神的性情有份的”(彼后1:4),也就是与神至爱的本性有份。子既住在我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这自然是可能的事;然而却不是借着我们天然的进化,或努力上进的工夫。然则神之爱将如何进入我们这自私而顽强的心灵之内呢?若是我们在圣灵带领中,走上十字架破碎的道路,就可以看出来(汤普)。
6、“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24节)
“至于你所赐给我的人”。“我的人”三字,在原文只是一个中立性的单数,代表名词“它”字。这与第二节和六章三十七,三十九节的它一样。所表示的不是许多个人信徒,乃是所有信徒所结合起来的合一团契。这合一的团契是父赐予子的……,我们已经说过多次,乃是聚精会神而加以注意的意思。此处应当含着崇敬的作用在内;有仰瞻圣荣的含义。“我的荣耀”或“我所有的荣耀”;这荣耀是主所独有的,因为在主耶稣以前从来没有人敢以此为荣耀。然而在这个荣耀的光辉之下,一切世人所有的荣耀,都显得暗淡无光和粗俗可鄙了。
这不是主自己的荣光,乃是通过祂而放射出来的(14);这是父对子的恩赐。“就是你赐给我的,因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圣父对于圣子的完全之爱,和圣子对于圣父的完全之爱──就是圣灵──乃是“三一神”的荣光。这本是属乎永久的真体。当圣子道成肉身为人的时候,这荣光曾一度显明在人类的历史当中。然而荣光的本身却依然是永久的──“未有世界以先”(5节),“创立世界以前”(24节)的(汤普威廉)。
7、“父阿!我在那里,原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在那里。”(24节)
这篇祷告最终的一个心愿,就是“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乃是盼望教会最终也能与祂,一同进入父丰满的同在里。这是父神所盼望的,是基督所盼望的,是教会所盼望的,也是所有受造之物所盼望的──众子与长子一同显在父的荣耀里(参罗8:19)。
教会历代中达到这种荣耀的团体不多,但启示录非拉铁非(弟兄相爱)的教会,及十八世纪德国的摩拉维亚教会,就是因为弟兄彼此相爱,在个人及团契中进入主的爱里,也进入父的荣耀里(启3:7-9)。
8、“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24节)
此处的“看见”,是仰瞻耶稣的荣美,(即神的荣美),而深深默想,其属灵的意义,是在脱离自我、自义之后,在爱与渴慕中瞻仰主耶稣的荣光显在我们心中,使我们被祂的荣光改变,在品格及生活上活出主耶稣的荣形(雅1:25,林后4:6)。
9、“公义的父啊,世人未曾认识你我却认识你,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25节)
“公义的父啊!”偏重个人性质的祈祷已经结束。现在主改称父为“公义的”,或“正直无私的”,因为祂必须从理想的将来,以及要悔改的世界上(23)回到现实的需要上来。就公义而言必须将世界与门徒分别出来,所以在这里和以前一样(9),主所关心的是这些门徒,好叫神的爱和主自己常在他们里面。“世人未曾认识你”,并非没有机会,只怪他们肉眼视而不见。“我却认识了你”,主对于父的特殊体认是人类借着子的启示认识神的根源。
“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他们对于子的启示,并不是视而不见;不过截至当时为止,他们的了解仅仅到了知道他们的主是神所差来的而已(16:30)。主已经将全部真理摆在了他们面前;他们却尚未充分的领会;所以主要继续不断地将真理摆在他们眼前。祂最后的显示马上就要到了,就是借着十字架赎罪的大爱,向门徒把神的爱完全显示出来(约壹4:9)。
10、“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26节)
“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名字就是所显出来的品性。主的整个生活与教训都是为了将父显明出来,然而更充分的显示尚有所待。“神如此爱世人”(3:16),门徒们尚未能看出祂到底爱到什么程度。最大限度的爱就要显出来了,这时候神的启示者还不能大呼“成了”(19:30),所以祂说“我已经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即在十字架上指示。
那最后启示的宗旨是什么呢?至少是:“使你所爱我的爱”──三一真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我们是被召而“与神的性情有份的”(彼后1:4),也就是与神至爱的本性有份。子既住在我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这自然是可能的事;然而却不是藉着我们天然的进化,或努力上进的工夫。然则神之爱将如何进入我们这自私而顽强的心灵之内呢?若是我们在圣灵带领中,走上十字架破碎的道路,就可以看出来(汤普威廉)。
11、“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26节)
在第三节提到,认识神及耶稣基督就是永生,在这里更清楚地说明,这个“认识”就是进入父爱子的爱里,与主耶稣在爱中合而为一(约15:9)。使徒约翰在约翰壹书为“永生”做了更完全的说明,他说“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约壹4: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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