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背景
本书的特点
认识耶稣
信他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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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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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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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约翰福音概要

  约翰福音第五章

  主题:藉神迹宣告及证明子奉父名行拯救及审判  钥节:五章二十四、二十五节

  事实大要

  一、医治三十八年瘫子(1-9节)
    安息日医治病人,瘫子立刻痊愈。

  二、犹太人敌对,想杀耶稣(10-18)
    耶稣向瘫子显明自己身份,瘫子告诉犹太人,耶稣宣称神是自己的父。

  三、耶稣讲论父与子的关系(19-47)
    1、子照父所做的事去行(19-21)
    子照父做的事去做,父子一同叫死人起来,

    2、父把审判的事交给子(22-30)
    父将审判权交给子,叫信耶稣的人有永生。对两种人的审判──行善的人,作恶的人;子凭自己不能做什么。

    3、父赐圣灵及权柄为子做见证(31-42)
    施洗约翰为祂做见证,耶稣所做的事见证祂是父差来的,父曾为祂也做过见证。(太3:16-17)

    4、子奉父的名而来(43-47)
    圣经为耶稣做见证,子奉父的名来行事。犹太人查考圣经,却不到耶稣面前得生命。

  分段注释

  一、耶稣医治三十八年瘫子,犹太人敌对(1-18)。

  灵意重点:瘫子预表人类道德堕落,不能行善;主要原因是人的罪,宗教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初信

  1、“就问他说,你要痊愈么?”(16节)

  瘫子在外表看是身体的疾病,但耶稣看见是他犯罪的结果。世界的各种宗教不能救瘫子,好象犹太教圣殿的敬拜──守安息日,只有耶稣权能赦免人的罪,也医治人的身体(彼前2:24,25)。

  2、“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14节)

  这节说出这个病人生病的原因乃是罪。主在这里不仅医治他的病情,也使他脱离病的根源──罪。主的救恩何其全备!所以今天当我们生病时,一面该仰望主的医治,一面该求主的光照,看看到底这次生病的属灵原因是什么?有没有什么得罪神的地方(诗107:17-18)?

  一般

  1、“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1节)

  犹太人的节期和安息日,象征最完美的宗教制度;耶路撒冷内的毕士大的池边,表明最中心的属灵地点;天使搅动池水,先下去的得医百病,说出神暂时使用的恩赐方法;但是对于那一班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仍是空虚无效。他们正躺在这些制度、地点、方法的面前,成为一个强烈的讽刺!直至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到,主动的发出“神儿子的声音”──“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就叫听见的人“出死入生”,而在复活的生命中,得胜的往前行走──“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9节)

  2、“耶稣对他说……(全段经文)……走了。”(8-9节)

  主耶稣要医治瘫子之前,吩咐瘫子“起来,拿褥子走”。主耶稣在医治人之前,往往要人凭信心站起来,当他站起来时,病就好了。但是,当他站起来,得到医治后,主还要他凭信心拿起褥子走,对于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瘫子,是非常大的考验;耶稣这项命令,主要是要操练他对主耶稣的话有完全的相心;这件事说到信心在医治前的原则。

  3、“那天是安息日……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10节)

  安息日是神创造天地之后,赐福给人安息的日子──即“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息的水边”(诗23:2)。但人犯罪后一直没有安息,连宗教仪文,传统都不能给人真安息,信徒也要小心,不要把过去的祝福和经历来捆绑自己和别人。故此,只要照着主耶稣所说的去行,必得真安息。耶和华要成为我们的牧人,我们才能被主领到青草地,可安息的水边(诗23:2)。

  4、医治瘫子的“兆头”,说出只有人得生命,才能自由行走,否则必须躺在褥子上,依靠修行及宗教仪式,结果仍无法行神的旨意(5:10)。

  5、“耶稣就说,我父做事……(全段经文)……也做事。”(17节)

  安息日的律法,是要以色列人学习进入神的安息,纪念神创造万物的时候,一切所造甚美好,在第七天就安息了(创1:31-2:3)。安息日是预表人在无罪及完全的救恩中,神所赐的安息──身心灵得到完全满足和安息。

  但是,自从人类堕落后,旧约的律法和仪文,总没有使以色列百姓归向神,只有少数敬虔圣徒归向神,以神为乐(诗16),得享安息。因此,神的工作在旧约时代一直不曾停下,到了新约时代,祂差遣独生子降世做祂的工,耶稣向犹太人说明,祂在安息日医治瘫子,就是要成全神设立安息日的目的,使瘫子得享安息日的祝福,祂行超自然的神迹,证明祂是做父神同样的事。所以,主耶稣说,“我父做事到如今,我也做事。”

  二、耶稣讲论父子的关系,祂是父所差来,做父的事,叫人都尊敬子,子凭自己不能做什么(19-38)。

  灵意重点:子站在人子地位不凭自己做事;父子亲密关系;子得父权柄──行审判的事。

  初信

  1、“耶稣对他们说…(全段经文)…也照样。”(19节)

  主耶稣是与神同等,能自由行做万事,但祂站在“人子”地位,不凭自己做任何事(腓2:6-8),这是说到祂的谦卑和顺服,活出绝对顺从神的光景。亚当堕落的主要原因是背逆神,两者是及大的对照。

  “父做的事,子也照样做,”另一面是主耶稣因着完全顺服,所以,得父的喜爱,指示祂做父要做的事,并差派祂去做,得到尊贵荣耀的冠冕(太3:17,来2:9)。保罗所以靠着主,凡事都能做,就是他站在完全顺服的地位(腓4:13)。

  2、“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23节)

  主耶稣已得审判世人的权柄,我们今天是否尊敬祂,顺服祂的权柄;如同奴隶尊敬奴隶主(罗10:9原文),尊敬主耶稣不是在外面口头上的,乃是照祂所吩咐的去行。否则就成了“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太15:8)的假冒为善的人。

  3、“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25节)

  在神看,世人的光景都是死的,身体虽然活着,灵魂却已死了。唯一的拯救,乃在听见神儿子(基督)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25节)。真是求主叫我们不只重生,也要常在灵里得着主生命的恩膏,好叫我们属灵的光景一直活泼新鲜。因为人是靠神口中话活在神面前(太4:4)。

  4、“因为祂是人子”。这句话在这里和在一章五十节是一样的突如其来,有如青天霹雳。在我们想到父将审判的权柄交给祂,应当说,是因为祂是神的儿子弥赛亚。然而此处所说的,却是刚刚与此相反。父将“审判的权柄交给祂,因为祂是人子。”而且在原文上,“人子”之前没有指定冠词,表明这也不是一个弥赛亚的头衔。

  “子”之所以得为审判官,完全是因为祂有人的性格。我们不是按着那高明悠久神灵的标准受审判,乃是按着那“达到完全”的人性受审判。不但如此,我们的审判官和“我们的大祭司”一样,“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祂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4:5)(汤普威廉)。

  5、“行善的复活得生,做恶的复活定罪。”(29节)

  耶稣再来时,信祂的人死了,也必先复活进入永生(帖前4:15-17),没有信的人,要等到末期审判的时候再复活,他们必受审判而被定罪(?20:11-15)。但是,信主的人也有奖赏及惩罚的审判,二十五节是指个人的复活,今天在世上就能经历灵性及身体的复活(病得医治是预尝)。二十九节是指普世的复活,主耶稣将要接受各人的行为审判各人(彼前4:5,17)。

  6、“约翰是点着的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35节)

  有些信徒也象犹太人一样,喜欢神仆人的光──见证及教训,但却不喜欢主耶稣的真光,因为真光叫人知罪及悔改。神仆人的光是点着的明灯,但不是真光(约1:9),并不能叫人得生命和光,他们的光若不引人到基督面前;人只能得着信仰的外表,得不着信仰的实际(约8:12),耶稣的真光是为着每个人,任何人不能代替。

  一般

  1、“子凭着自己不能做”(19,30)

  这是说主耶稣虽是神的道与神同等,但祂一直站在卑微受限制的原则中,即人子的地位;“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基督仍有无限的权柄(19节),基督一直站在卑微受限制的原则里,而显出祂无限的权能。祂是先有所“不能做”,才能有所“照样做”。哦!祂的“不能做”何其美丽!祂的“照样做”何其荣耀。

  神赐亚当权柄,有自由意志,能独立思考,有自己的喜好;但人并非是独立自主,自己存在的个体,祂与万物一样,必须依靠自有永有的神才能存活(罗11:36)。人最容易犯罪的罪,就是任意妄为,这是大卫所最惧怕的(诗19:13),因为这是大罪的根源。

  2、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17节)“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19节)“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30节)“我奉我父的名来”(43节)。

  这里说出,耶稣是站在人子的地位,凡事等候父的旨意,说话行事;说到信徒个人生活及事奉蒙恩的唯一秘诀。否则就是站在亚当子孙的原则,各照自己的意思行事,“没有寻求神的”(罗3:11),罪的主要原则是任凭己意(罗1:24,26)。

  3、“父爱子……(全段经文)……希奇。”(20节)“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22节)

  主耶稣是太初的道,在太初“道与神同在”,说出祂与父神,完全合一,在爱中相交,从十九到二十二节,说到子受父差遣,祂在地上仍与父同样亲密爱的关系,他们的作为完全一致,其根本就是完全的合一。祂在父神的爱中行作一切,包括医治瘫子的身体,还有更大的事是叫死人复活(身体、灵魂)及审判世人。因为父爱子,已将所有的权利完全与子同享,并且愿意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神也期望将这些赐给祂的儿女(约17:26),神无限无量的大爱,是将自己永无至尽的赏赐给人(汤普威廉原注)。

  4、“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24节)

  “永生”。就是藉子的话信父(差祂来的),借着信进入神的相交中得生命,约翰十七章第三节所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圣经所说的“认识”,是进入“爱的相交”。这人不再会受审判,已完成“出死入生”的手续。“出死入生”的凭据,就是爱弟兄的表现(约壹3:14);因人对神爱心的测验,是看祂是否有爱人的心及行动(约壹4:12)(汤普威廉)。

  5、“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30节)

  基督的审判之所以是“公平的”,因为祂不是根据人的是非善恶,也不是根据所谓的属灵,爱主或热心事奉,祂乃是根据人是否行“那差我来的意思”(30节)。而差祂来者,父神的旨意不是别的,就是人要尊祂这一位奥秘的儿子耶稣基督为主为大,遵行祂从父送传的旨意。所以主说:“父已将审判的事全交给与子,”(22节)使基督得荣耀的,主在地上的生活就是神设立以审判万有的唯一标准。人子得到审判权柄,也是根据祂的谦卑倒空及完美的个性,及从父所得的权柄(参徒17:31,罗2:16,腓2:8,9)。

  6、“约翰是点着的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35节)

  “约翰是点着的灯”,约翰是因他顺从神的诫命,行出道德上的见证。他的德行是靠神的恩典,但他不是真光(神的光),不能给人内心的真光,使人认识真理,行出真理。

  “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犹太人暂时以约翰的见证为荣,为自己的夸口,或者也想靠约翰挣脱罗马人的辖制,到约翰被囚后,他们便弃绝他。

  “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犹太人只是口头喜欢他的见证,高超的德行,但他们不愿效法约翰做他的门徒,行在他所行的道上。所以,当约翰为耶稣作见证时,他们就不能接受约翰的见证,不能认识耶稣是要来的弥赛亚。

  故此,我们把别人的见证听听说说,成为自己的喜好,而不去行他们行的真理。这些见证对我们就没有益处。

  7、“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37节)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藉着主耶稣受洗的时候,从天上来的声音说:“你是我的爱子”(可1:11),那当然不是有耳共闻的声音。犹太人根本就不曾听见祂的声音,从天上降下来的圣灵,也不是有目共睹的事(可1:10;约1:33)。“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他们既然不能接受那施洗约翰所指示外来的启示,就不会有内在的敏感,听见神对他们的良心所发出来的声音。因为,“你们没有祂的道存在心里。”主耶稣这个评语是有根据的;如果神的道,曾经存在他们心里,他们一定会认识神之道的客观表现,但是他们不认识;“祂所差来的,你们不相信。”(汤普威廉)施洗约翰及彼得、约翰之所以能信,是因他们立志、尽心、尽力行律法书上神的道,有“神的道存在心里”。

  8、“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因为祂所差来的,你们不信。”(37-38节)

  另外的译文是他们过去,根本拒绝听从神的声音及神的形象,因为他们不但有神在自然界的?示,更有旧约律法对他们的教训(罗1:20,3:18),以至不能接受施洗约翰的见证,更进一步藉着耶稣,更清听见神的声音,看见神的形像。

  “没有神的道存在心里”是说,他们连旧约的律法也不遵守,以至不能信父所差来的耶稣(罗:23)。

  三、圣经为耶稣作见证(39-47)。

  灵意重点:查考圣经是为要来到耶稣面前,即读经与相交;寻求祂的声音,与祂同行,才能得生命。

  初信

  1、“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然而你们不肯到这里来得生命”(39,40节)。

  犹太人并非不知道读圣经研究字句,乃是要寻求其中的“永生”;可惜他们没有因耶稣的神迹和教训,而藉着查考圣经察验,在他们面前的这位耶稣,是否就是赐永生的弥赛亚,所以仍是枉然。同样的,我们读圣经,如果不过是要透过字句,而寻求主耶稣的指示,得着其中属灵的亮光和生命的供应,还是不够的,必须更进一步,认识基督的权柄,凡事尊祂为主;认识祂是我们生命的源头,在爱中与祂相交,与祂同行。并且认识基督是我们一生追求的目标;所以,只有以认识基督为读经唯一的目标,自然就会有更多亮光及供应。因为圣经乃是专一的“为我(基督)作见证”(39)。

  2、“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42节)。

  主耶稣指出犹太人,不接受耶稣为弥赛亚,主要原因他们根本不爱神,所以当耶稣传讲神的教训时,他们不能接受,以为太难。但使徒们因敬畏神爱神,所以,愿意到主面前得生命(约6:60;66-69),而且,使徒们心里已有了施洗约翰所传给他们律法的资讯,知道自己无法靠自己蒙神喜悦;当施洗约翰见证耶稣是神的羔羊时,他们愿意就近耶稣,听祂的道,接受神所差遣的耶稣(38节)。

  3、“你们查考圣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39,40节)“我奉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43节)

  查经的态度决定是否能来到耶稣面前,关键在是否爱神,爱神的人必能接待“耶稣为弥赛亚”,许多人只信祂的名,不接待祂(约2:23-25节),“接待”就是接受祂作王治理他们,并加入耶稣所带领的圣洁团契,作祂的门徒;否则象犹太人查考圣经也得不着永生。

  一般

  1、“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39节)

  圣经的内容乃是为着耶稣基督所说及所作的见证,所以读圣经目的,并不是只为明白道理,否则遵守规条,乃是要藉圣经来认识,并享受这一位丰满的基督。立志跟随主的人才能信靠顺服祂。如此我们才能得着永生的祝福(约20:31节)。

  2、“我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44节)

  世人互相荣耀,有两个目的:一是要显明自己的荣耀,也藉着宣扬别人的荣耀,来增加自己的荣耀。信徒若把神的恩赐,当作自己的功劳和敬虔,或把属灵人的恩赐,当作祂的荣耀,就是“互相求荣耀”,这样的人,必不得主祝福。教会最大的危机是把神的恩典,当作自己的团体或个人的荣耀,这是教会落入黑暗的主要原因。主耶稣在地上为父神行了许多大事,但祂永远站在谦卑领受的地位(约9:50)。

  3、“你们若不信摩西的书怎能信我呢?”(47节)

  摩西五经向人指出,神向他们所要求的是,要他们:“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祂的道,爱祂,尽心尽性事奉祂,”(申10:12)但遵守摩西律法,是无法达到这个要求。耶稣来指出达到这个要求的生命之道。所以,我们要接受律法的要求(太5:20),得着耶稣的恩典,真心归向神。因为律法是训蒙的师傅,引人到基督面前(加3:24),保罗就是因信摩西的律法而引到基督面前。

  4、“因为义交给我…(全段经文)…所差来”(36,17,32节)。

  本章主耶稣向犹太人说明,他是父所差的五个证明:

  1、施洗约翰为祂作见证(约1:29,32,33节)。
  2、父曾为祂作过见证(太3:16,37)。
  3、祂所行的神迹证明祂是父所差来的(36节)。
  4、圣经为祂作见证(39节)。
  5、摩西为祂作见证,摩西在祂书上记着他所写的话(申18:5;46节)。

  因此,凡诚心查考四福音及旧约圣经的,必定能确定主耶稣是天父所差来的。本书作者约翰,在主耶稣事迹后面,常常把旧约的印证例出来,叫人信祂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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