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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概要

  约翰福音第三章

  主题:重生进神的国  钥节:三章五节

  事日大要

  ─、耶稣和尼哥底母论重生(1-8)
    尼哥底母寻求新的教师,耶稣论进神的国及重生;重生即从水和圣灵生。

  二、耶稣论重生的由来及如何得着(9-21)
    重生与人子被举起(挂十字架上);信祂与不信──接受和拒绝神爱的人;不行真理与行真理的。

  三、施洗约翰再做见证(22-30)
    见证自己是奉差的仆人;不是基督,新郎与新郎的朋友;祂必兴旺, 我必衰微。

  四、施洗约翰见证,耶稣是从天上来──父的爱子(31-36)
    从天上来的才能见证天上的事;信子的有永生,不信的被定罪。

  分段注释:

  一、尼哥底母和重生(1-8)

  灵意重点:追求道德修养,若未重生仍不能进神的国藉 悔改洗礼及圣灵重生进神的国。

  初信

  1 、“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2 节)

  尼哥底母是一位有道德修养的法利赛──热心守神律法的人,自觉很不完美,想求教于主耶稣如何行神的旨意。但耶稣向他指明,人若没有重生(从上头生,从神生),就不能行神的旨意,进神的国。可见任何道德家及宗教家都不能合乎神的标准。保罗说:“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8 :8);“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2 :20)。

  2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3 节)。

  反过来说,一个重生的人就能够看见神的国,明白天国的事。因此,当我们一重生,里面就产生一种属灵的视力,能以看见并明了神国度中一切属灵的奥秘;即天上永恒的事。人生最大的事就是看见永恒的事,因为人生在地上是暂时及虚空的(传1 :2-10)。

  3 、“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5节)。

  感谢主,我们这些已经悔改立志行神旨意──从水(信神的道而悔改)而生,又有圣灵内住──从灵生的人,不仅能明白神国的事,还能实际的进入神的国里,享受其中一切的丰富;重生信徒的印证是爱神及爱弟兄(约壹3 :4)。

  一般

  1 、“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5 节) 。

  “从水生”是指人因听见耶稣基督的福音,藉着神的道及能力,从心里认识自己是罪人,承认自己的罪,悔改而且表示愿意弃绝过去所犯的罪,按自己所能的行神的旨意。“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太 3 : 8)。

  2 、“从圣灵生”,是指圣灵赐给人悔改的心及赦罪的恩,人凭着真实的信,接受圣灵所赐的新生命,即耶稣所说:“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 :16)(迈尔注)。马丁路德就是在福音的光中追求永生,弃绝罪恶及世界,而得到重生。

  3 、“从水和圣灵生的…进神的国。”(5 节)

  “从水和圣灵生”才能进神的国,不只是成为神的儿女。更重要的在神的国度里、一生生活中顺服国度的君王,照着真理而行。一位信徒顺服神旨意多少,就能在国度里得着多少的祝福,神的国最重要的是神权柄的执行。

  “从水生”也可说,从圣灵所赐神的话语,人因神的话而有信心,得以重生(罗10:17,弗5:25-26,林前 4:15,彼前1:23)。不是接受教义和福音真理,就可以使人重生,是要信神的话。

  二、重生的由来及得着──重生是神最大的礼物,信的人才可以得着(9-21)。

  灵意重点:重生是神藉独生子之死赐下;接受神大爱的礼物,由属灵的死亡中复生;信耶稣即接受祂的赎罪及尊祂为主,脱离审判。

  初信

  1 、“人子也必照样只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14、15节)

  重生是藉着人的信心,当人看见自己是罪人,仰望十架上的耶稣,替他赎罪。象以色列人在旷野发怨言,因神的审判,被毒蛇咬,将要死去,仰望被挂的铜蛇,就活过来。神的生命是藉着基督十架流出来──“血和水”赐下的(约19:34)。祂的血洗净人的罪,祂的水预表所赐的圣灵,赐人新生命。

  2 、基督乃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13节)

  (1)祂是全然属天的神,属永恒的,虽然行走在地,却仍然活在天的性质中;(2)祂是超越一切空间的,祂所是并所作的,乃是为着全宇宙;福音绝不限于任何一个地区,也不单属于任何一个团体;正如使徒所说:“基督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林前1:2)。

  3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16节)

  这是父神圣的爱最超绝的表现,就是赐下独生子耶稣基督,为全人类死在十字架上。神对人类最大的恩赐,就是祂的独生子,有了耶稣基督就一切,我们在祂以外还有何求?

  4 、“凡做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祂的行为受资备”(20节)。

  不信主的人,因未重生,而恨光,并不来就光,怕自己的行为受责备。信徒信主以后,若失败、跌倒则不必象他们,反而要来就光,接受神受的责备,悔改认罪,神必赦免,帮助我们重新站起来(约壹1:9)。

  5 、“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21节)

  信徒若爱神,立志行真理,必得圣灵能力行出真理,但他不可自傲,他所行的是“靠主而行”。所以,我们每个人不要把神的思典,当作自己的功劳,和自己的义(太10:8)。

  一般

  1 、“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13节)。

  天上的真理,只有一位能宣传的使者。人不能自己到天上找真理;只有一位自天降临,而且代表神的专差,能将真理宣传出来;祂就是神住在人间的最完全的代表。“除了从天上降下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

  “人子”这个称呼,同时表示着荣耀之中的弥赛亚,和人性应当达到的境界。神在人性中的表现,和人想在神眼中拿祂旨意的真目标,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为人本来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他若是按着神的旨意而行,那就是神的形像。然而自古以来,完全遵行神旨意者,却只有一人,所以也只有祂是“那不能看见的神的像”(西 1 : 15);并且祂是“从天上降下”的。

  2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16节)

  “神爱世人”这句话表明,祂独生子降世不是为要审判,乃为拯救。然而,祂独生子终久要统治世界(诗2:6)。因此,从这里就为生了一个新的“人子观念”和新的“审判日”观念。以往犹太人所盼望的“人子”降临,是代表着以色列的得救赎和世界万国的受审判。其实不然,“人子”降临可能有,也许一定有“审判”的作用,然而它的真正用意,却是在拯救世界。“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3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祂不信神独生子的名。”(18节)

  审判的主旨不在判决而在推断,是将是非曲直分辨出来。施行救赎的凭藉──十字架,就是分辨善恶的测验剂,也就是审判。“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但是在我们得救的人是神的大能”(林前1:18)。救恩的赏赐包含着审判,而且对于那拒绝救恩的人,就是定罪。“光来到世间,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对人类说,这真是无上的恩赐;然而却有许多人情愿拒绝它。他们“不爱光倒爱黑暗”,这是他们的抉择。他们的抉择的后果,亦是最悲惨的。

  所以基督,身为世界之光,到世上来,自然就成了世界的审判。将这道理显明出来,从一方面说,第四福音实在是一本审判的福音。它是在显明主耶稣在人间的行动,如何将人类分别出来。主不是为审判而来(3:17;8:15;12:47-48);然而祂的降临,在地上的言行就等于审判(5:22,“父不审判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5:27),“给祂审判的权柄”(9:39),“我为审判到世上来”。神的审判只是叫光到世间来,世人不接受──这就是上述经文中所表现综合的意义(汤普威廉)。

  重生是门徒的经历,有了耶稣基督就有一切;所以耶稣说,“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

  三、施洗约翰最后的见证(22-36)

  灵意重点:传道人是耶稣的介绍人;神赐耶稣丰满的圣灵及权柄,为要赐人永生。

  初信

  1 、“祂必兴旺,我必衰微。”(30节)

  这就是属灵长进的定律和表现。真正属灵的长进,不在于圣经知识及恩赐加增了多少,也不在于得救年日有多长,乃是在于我们里面是否有主逐渐掌权,我们自己是否逐渐降卑及舍己。

  2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27节)

  我们未信主时是属地的,在地上得着的是不能存到永远;如:财富、名利、地位。信主以后若没有追求属天的为业,仍是不能得着什么,因为约翰说:“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壹2:17)。

  3 、“……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29节)

  什么时候我们才会得到满足的喜乐呢?是在于个人与主同在、同行,常常藉读经、祷告,从心灵的生命里与祂交通,顺从祂的旨意。如此,喜乐才能持续而达到满足。

  一般

  1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29节)

  教会应该属于基督的,是为基督作见证的。服事基督的人(新郎的朋友),在教会中听见基督的声音,看见众圣徒都归向基督(不是听见自己的声音,叫众圣徒归向自己),必会感到满足的喜乐;并且赞美着说:“祂必兴旺,我必衰微。”

  2 、“祂必兴旺,我必衰微。”(30节)

  重生的结果,必能在光明中行神的真理,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如此,基督的成分必越过越多,基督的地位越过越高──“祂必兴旺”,而天然的生命越过越萎缩,自己的成分越过越减少──就是“我必衰微”(30节)。

  3 、“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31节)

  “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这是基督的超越;“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35节)。是基督的主权;“神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34节)。是基督藉圣灵赐下丰盛的供应,使人的生命得着丰盛。哦!何等一位基督!因为惟有祂是用圣灵与火给我们施洗,圣灵不仅赐人永生,也要用火(苦难的审判和管教),洁净我们内心的污秽(太3:11)。

  4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36节)

  第三章论神的定罪(18节),本章也说到“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36),神甚爱世人,就差祂的独生子降世为世人赎罪,其目的是叫世人因信主耶稣,“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定罪不是他的意思(17节)。然而,按祂公义的本性和治理,祂必须处理撒但在世人中所造成的罪及背道。其原因有二:(1)若是神不处理罪造成的结果,世人终必自取灭亡;因为罪的结果就是死亡。(2)神若不干预罪造成的结果,就违背了祂原初创造人的旨意,也违背了祂爱世人的原则。

  因此,福音的资讯,不但带来拯救的消息,也带来审判的讯息。因为按着神治理人类的计划,祂必在所定的时间──实行对罪的审判(罗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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