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我们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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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篇 【天上之光】 “神就是光。”(约壹一5) 诗:你光纯无瑕,从天降地下;带来真福气,并有你自己! 只有神的同在作光照,才会使我们定罪自己,并给我们能力洁净自己,脱离那些虽然隐藏在我们的最深处,却是自知的偶像。 这样的一个时候,是完全属天的,因为地远离神,其中的黑暗,天天向人紧逼,但我们却属乎光明,并且在祂光中得以见光。这一个光,对于离家的人,是何等灿烂的光辉,冠冕的珍宝,并作祂心爱的同伴。 多少时候,我们太过追求,如何弥补因失败而蒙羞的情形,却忽略了对付那叫我们失败蒙羞的心灵。我们若不等候神来做工,就不得不自食其果。只有一位能把审判良心的光,照入人心。我们应当信靠祂……我们不能催促神;祂工作的时候,必使诸事变为真实。 一个人活在自己的经历里,和以自己为中心的景况中,他自己知道在里面“我”是有地位的。至于与此相反的情形,我就从来没有见过。我们不能藉思想自己来认识自己;我们什么时候想到他,这个“我”就消了。一个人什么时候不专顾自己,他就是住在光中。 我自己每天的道路是不是从光中而来,是否被光所引导?……一切与神同在的,都是光明的,其中会有试炼,但有神同在的试炼,可能是人生最光明的一页。人若仅有道德的完全,而没有神,就难得看见罪孽。一个诚恳的天然人,可能是用祂的良心,但还是不能看见。天然的眼睛需要亮光,才能找到东西。照样,我们也需要祂的同在,才能发现罪,因祂就是光。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主耶稣的享爱父爱,是条喜乐而无云翳的道路,也是一条全然顺服的道路。在这里,主给门徒看见,他们若要行在父的面光和恩眷中,就必须行在祂所行过的那条路上。 主,愿你与我同住── <<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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