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我们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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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四篇 【舍己】 “人要成了爱自己的。”(提后三2新译) 诗:人啊!你已证明,你心一切蕴藏;神恩不能感应,因你受“已”捆绑。 肉体总是把自圈起来,因为肉体总是自私的。什么时候我们是在灵里,什么时候就有合一。我们若专顾自己,就不能在人前见证神。惟我主义与自爱观念所产生的愁烦,势必在人心中给邪灵有工作的余地。爱,欢喜服事人;利己,则喜欢受人服事。 如果我看准了主耶稣的道路,祂的灵与祂的心意,那么就没有其他东西比“己”更可憎的。你在基督身上,永远不能找出一件为“己”的事。主不只没有自私自利,祂根本没有“己”。 人若完全交托了神,在试炼中就必有主同在,心思也就蒙保守,有完全的平安。爱的灵,就是基督的灵,必定同在。那时若还想自己,那就是自私的灵。 圣灵是不能与“己”相交的。在圣灵没有带领我们的思想朝着主耶稣之前,这一个心是不能脱离“己”的。圣灵的实际同在,就把“己”钉死。顾念自己的意向一消失,我们的思想就专以主为对象。 我们有这样的特权,就是在神的居所和胸怀里,我们自己就完全了。 “己”的意志和以“己”作中心的思想,就是我们所有苦恼之源;因为外面的环境纵使难当,也许会带来忧患,但不能叫我们苦恼。如有苦恼,那必定是“己”的不安抑不满所造成的结果。 我们天然的倾向,都是为自己求娱乐。这种种的娱乐,表面上好像无甚妨害,但能够叫我们的心离开神,它们是罪恶所骄宠的东西。许多人要问这些娱乐有什么害处。问题是在于:它们对你有什么用?你的心在那里?人什么时候稍微离开十字架(十字架就是向一切死),我们的主就要说“退我后边去罢!” 摩西没有去追求脸上发光,及至脸上发了光,他也不自知。由于他的与神同在,脸就发起光来。一个会发光的脸,是永不会看见自己的。因为这个人的心专向基督,可以说“己”在大体上是灭没了。“己”总是与神分离的。自信自恃是最坏的,“不要自以为有智慧”。眼睛只见自己的人,不能高瞻远瞩,我们的光景,常是如此。 我们的祷告,我们的赞美,以及我们的事奉,是这样的可怜而没有价值,但我们还自以为不错。我们把那些受罪的玷污,需要向神认罪的东西,用来向人夸耀,博取称赞。所以你们看,何等需要敞开我们的心,对主说“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 <<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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