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良心的败坏和死亡
我们良心的生活,和别的生活一样,也是同样的生长,发展并且结实,这种发展和结实,能有两方面,就是或好或不好。
我们可以先研究那不好的一方面,就是所谓良心的败坏,以上我们曾提过,良心的运行完全是出于本能的。意思就是说,它的动作并不受我们意志的影响,反而它所发出来的声音多次是于我们的意志和思想相反对的。但这并不是说良心是与我们的意志和思想不相干而单独去生活发展。良心在人里面开始动工这乃是常人所不能避免的。但这工作如何进行,则在乎他的意志是否赞成。更清楚的说,一个人能够并且应该立志决定,或让他的良心安然作主,并且成长结实达到它的目标;或者拦阻它,使之渐渐软弱而终于完全败坏。因为在良心和意志的中间,有一秘密切的联络。
每逢良心发声的时候,都是对我们的意志说的。这就是康德所说“良心无上之命令”。这个无条件的要求乃是对我们的意志而发的。
我们的意志对于这良心无上之命令所持的态度,就决走了良心将来的发展和工作。若意志赞成良心的要求,我们的良心就能够发展。要增加良心的力量再不需要别的甚么方法,只要让它发展就好了,正如我们的肺因着呼吸就自然能发展长大一样。但若我们的意志不服从良心的判断,良心就渐见衰弱了。我们的意志反抗良心,就使它惭渐失落了那发生无条件之命令的能力。
我们起初不听从良心的声音并直接反抗其要求的时候,我们觉得很不平安。因此,反抗良心这件事,在起初是没有人能受得住的。于是我们在听从与悖逆之间反覆辗转,每逢听从良心时候,就觉得暂为安静。但因那邪恶的意志渐渐发展并建立起来,我们就越久越难以听从良心的警告了。结果就使我们的良心有亏。这有亏的良心使心灵忧虑不安,把我们生活中最美好的光景也变为黑暗了。这种情形无人能当得起。人若仍旧反抗良心的警告,他自然就要想法子使良心麻木无声,免得不断受良心的烦扰,就是良心在犯罪之前的警告和犯罪之后的责备。
人要使良心麻木有很多的法子,我可以略提几样:
有些人度放荡宴乐的生活,用烟酒等刺激品来麻醉自己,败坏灵性的功能,使良心再不能有所作为,特别是那等不能约束自己的人,终日沉湎在烟酒淫荡的生活之中。那些稍微高尚些的人,不至于成为酒鬼和贿徒,但是常易嗜好那慢性的毒品如吗啡高根等。
又有些人集中自己的力量在事业上,昼夜专心致志,以为这样能麻醉自己的良心。这等人似乎是有些成功,若对那事业感觉兴趣就更是如此。他们努力操作,并不休息,也是不敢休息。因为在休息的时候,他们易得想到灵性上的事,并再觉出自己的良心有亏。于是他们拚命工作,为的是要到夜间能沉入睡乡,忘却一切的痛苦,他们最怕的就是夜间不能安眠。
又有些人用的法子更巧,这等人比上面所提的那些人还多些,所用的方法也更危险,结果也是更严重。这方法是甚么呢?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妄想,他们的思想不顺着理论的规矩,乃是胡思乱想。但为要维持保守自己的妄想起见,就也用理论来辩护。若他们不能根据道德来辩护,就更要找些论理上的理由来辩护。这样就开始了欺骗的品性,不单在受试探的时候犯罪,连在犯罪之后也故意自欺,为要麻醉那有亏的良心。
我们为安慰自己的良心起见,就自欺说,我们这样犯罪,是只怪环境,别人,及先天的倾向不好,并不是自己故意去行的。于是他藉这自欺的妄想使自己卸去罪恶最严重的那一方面,就是罪债。这就是人自欺的开端,用荒谬邪僻的理由来取消良心的一切控告。保罗在提摩太前书四章二节说到被热铁烙惯了之良心的时候,就是想到这上面。当保罗提到有玷污之良心的特候,无疑的他还是想到这同样的事,就是有些不洁净的外来的东西进人良心里面,而玷污了它的真面目。
我们已经提过耶稣会的人怎样谬解良心。法利赛人在这件事上与耶稣会的人仅是在形式上稍有不同。他们的良心在小事上非常小心谨慎,因此他们绝对奉行财产的什一捐,连园中的菜也要捐上。但对于律法更大的事,如公义怜悯信仰等,反不去遵行(太二十三章二十三节),甚至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也不以为耻,(太二十三章十四节)。他们对于属于仪式的律法小心奉行,如审判耶稣的时候他们不肯进彼拉多的院子。免得玷污了自己不能过逾越节。但竟用假见证把一个无罪的耶稣治死。而良心并不责备他们。
我们有时候说,某人没有良心。这句话说得太重,也是随口而出的。我们心中并不是说一个人完全没有良心,乃是说他们不凭良心,而单在与自己有利或顺当的时候,才听凭自己的良心。因此,这等人是靠不住的,圣经上也提到一等沉睡的人,意思是指着良心沉睡。因人常用种种方法来麻醉良心,结果就成为良心的沉睡。
沉睡的良心固然也能够唤醒,但从经验中我们知道有的良心睡的很沉,一个人有时能很平安的活在罪中。
这等人遏止了良心的功用。虽然如此,良心还是可以唤醒的,连年老的人中也有可唤醒的。至于能否唤醒,则全在乎他麻醉良心时所用的是甚么方法。若一个人当初是用上面所说自欺的法子麻醉了良心,就很难得唤醒。他因为自欺的结果是良心刚硬。圣经上论到这事称为心里刚硬,(弗四章十八节),罗马十一章七节说:“顽梗不化的”,希伯来三章十三节,十五节称之为“刚硬”。这种情形,就是表示良心全然败坏并且死了,这种良心无法可以唤醒。这等人是永远沉沦的。因为救恩必得藉着良心才能临到各人。
耶稣说,圣灵要使人承认自己的罪,(约十六章八节)。但若一个人的良心已经丧尽。就再不能承认己罪了。他的良心已经失落了受感动的可能,这种情形圣经中称为“至于死的罪”,(约壹五章十六节)。又称为“亵渎圣灵”(太十二章三十一节)。圣经明说,这种罪永不得赦免。这并不是因为人犯的罪太大,乃是在乎良心在相当的时间中所发展的结果。更明白的说,这就是以上所说的良心败坏的果子。由此看来,这并不仅是反抗悖逆良心,更是用自欺的方法而推诿不听从良心所说的真理。这种罪所以不得赦免,并不是因为太重太大。以致于上帝不能赦免他。圣经上明明写着说:“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章四节);也不是因为这罪太大,连耶稣也不能代赎,因为圣经上说:“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章七节)。这罪所以不得赦免;有一个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丢弃”了自己的良心,(提前一章十九节),人与神相交往的机关破坏了。因而他得救的可能就失掉了,再不能为罪忧伤。
但这并不是说他再不觉得有罪,反而如希伯来十章二十七节上所说,这不可赦免的罪常随着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不过这种感觉并没甚么价值。不过是“世俗的忧伤”而已。并且这种忧伤只是惧怕罪的结局,并不是因罪的本身忧伤,也不是因他得罪上帝而忧伤。若是这等罪人愿意认罪悔改,上帝也要拯救他,圣经上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章九节)这等人到底不能得救,乃是因为他丢弃了那使他觉悟己罪并甘心认罪的良心。人□落到这地步,连上帝也没有法子拯救他,这个情形真是严重可怕。
上帝能在坠落的人里面造出新人来,但必须藉着他的良心才能做到。若是人故意败坏自己的良心,连上帝也不能为他再造一个新良心。所以良心在人生活中,是不能更换的。使我们所以为人的,就是这良心,由此看来,人所具有的一种最可怕的权力,就是他能故意败坏那使他为人的良心,于是使他坠于禽兽之下,简直成了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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