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祷告的认识 第二章 祷告的实行 一、祷告即工作 第三章 祷告的见证 |
第一章 祷告的认识
一、有功效祷告的生命 住在基督里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十五7) 但祷告不仅是一种途径而已,在葡萄树的比喻中,主耶稣说它更是我们住在他里面的结果。他并不像我们总把祷告当成自己求福的手段--这情形真可叹!他是以祷告为主要的导管之一,使我们与神同工,将基督救赎的福音传给世上的人。主耶稣把天父的荣耀和神国度的扩展摆在他自己和我们的面前,让我们这些枝子也以此为目标,并且他应许我们,只要住在他里面,我们就是“以色列”--与神与人较力都能得胜。 完全住在主里的需要 一个没有完全住在主里的基督徒,他祷告时会遇见大难题,甚至夺去他从祷告中本来可以得到的安慰和力量。他装着谦卑问道:一个卑微的人怎能影响那位至圣者。他想到神的至高主权、完全的智慧和慈爱,不明白他的祷告如何真能产生什么果效。他祷告,是因为不祷告就不得平安,却不是因为相信祷告会蒙垂听。但是一个真正住在基督里面的人,能从这些疑问和困惑中得释放!他逐渐更多经历到:当他与基督在灵里真正合一时,他的祷告就会蒙悦纳和垂听。与神的儿子联合乃是生命的结合:我们真是与他完全合一--我们的祷告正如同他的祷告一样达于天庭。我们可以求我们心所愿的,神也为我们成全,因为我们乃是住在他里面。 完全享用主耶稣基督的名 住在基督里,使我们可以完全享用主耶稣基督的名。奉另一个人的名字求一件事,就是说那人授权予我,我去请求时,要别人将我当作是他,是他本人领情。信徒常努力想到耶稣的名和他替死的功劳,说服自己要有信心,相信祈求会蒙垂听,同时却痛苦地感到自己对主名的信心何等小。主所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的应许和“你们无论作什么都要奉主耶稣的名”的命令是不可分开的。如果基督的名能让我任意使用,完全照我的意思来支配,必须是因为我已先将自己完全交托给他,让他随意支配我。故唯有住在基督里,我们才有权柄、能力,以信心使用他的名。 得“必蒙垂听”的信心 再有,住在基督里也使我们生发“必蒙垂听”的信心。“照着你们的信心给你们成全了吧!”这是天国的法则。“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这种信心,是根据、建立在神的应许上,但并不是按着“神既有应许,我就会得着”的简单逻辑,其中有比这更深的意思。信心是一种属灵的行为,是依据在我们里面神的话有多少,以及我们里面生命的状况究竟如何,而形成的实际能力。若没有禁食和祈祷(可九29),没有谦卑和属灵、体贴神的心(约五44),没有完全的顺服(约壹三22),就不能有这种活的信心。但如果一个人住在基督里,渐渐感觉到自己与主联合,并且了解到:完全是因基督的缘故,他和他的祈祷方蒙悦纳,他就敢要求神答应他的祈祷,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与主合一的。 <<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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