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圣经与信徒灵命
壹 概论
贰 神舟圣经中所拣选的器皿
叁 从圣经看神对人生命的塑造

第二章 属灵生命及历程
壹 引言
贰 属灵生命的定义
叁 属灵历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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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属灵生命及历程

  贰、属灵生命的定义

   一、概论

   教会对属灵生命定义的认定视教会属灵程度而不同。注重基要真理者是论到神的拣选,称义成圣的教义及在教会中的事奉。注重圣灵恩赐,除了称义,成圣基本要道外,另加圣灵浇灌及恩赐的追求。注重生命成长的则注重生命更新 ( 心思、情感及意志 ) ,圣洁生活、十架治死旧人、弟兄相爱的生活。在生命成熟的团体则注重撇下一切、全心爱主、爱弟兄、服事社会上贫者及宣教经历。

   二、经历中的定义

   1. 主耶稣基督的讲论: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是属天奥秘完全的启示者。所以,他的讲论是一切教导的准则,他在约翰福音有完整的论说。说到他就是生命的粮,吃喝他才能得着属天的生命 ( 约一~十三 ) ,接受他所赐保惠师圣灵的内住才能得着新生命,与父子合一 ( 约十四~十六 ) ,与圣徒合一 ( 约十七 1-26) ,旧人的生命必须经过死,才能完全得着新生命 ( 约十二 24-25) ,关于属生命的品格及行为,马太福音五章七章及路加福音六章中均有说明。

   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五、六、七章"登山训众"中论天国子民应有的光景,为信徒的灵命立下了完美的标准,连标准也是他自己所活出来榜样的描述。一、天国子民的性格,一种有福的品格。 ( 五 1-12) 二、天国子民在人前应有的光景──为盐和光,义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设立新律法。 ( 五 13-48) 三、天国子民在神前的光景──隐藏的事奉、信心的生活。 ( 六 1-34) 四、实行天国律法的原则──努力遵守。 ( 七 1-29)

   2. 使徒保罗的讲论:

   使徒保罗是神所设立建造教会的工头,他在教义和实行上为教会立了美好的根基。他也是教会之主耶稣基督讲论的说明者,要把神的道理传得全备。

   保罗所下的定义是:"基督是信徒的生命" ( 西三 4) ,在加拉太书中又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 加二 20; 腓一 21)

   从客观方面:神在救赎时就在灵里赐下基督的生命给信徒 ( 林前一 30; 西三 3) ,从主观的经历方面:信徒得救以后必须在恩典中献上自己,进入十字架与主同钉,脱离罪行和老我,接受圣所赐的生命,住在基督里与他一同受苦,活出爱神及爱人的生活,才能成长到基督长成的身量。 ( 弗四 1-3)( 参《神救赎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