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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十七章

主题:大祭司的祷告,启示福音的要义

钥节:十七章2-3、11、22、26节

事实大要:

  一、求父的荣耀(1-5)

  求父荣耀子,使子完成赐永生之任务荣耀父,使祂与父同享荣耀。

  二、为门徒祈求(6-19)

  (一)主已做在他们身上的事(6-10)

  主将父名显明与他们,他们已领受、遵行父的道;他们已知主是父所差来的,主已因他们得荣耀。

  (二)为他们求父(11-19)

  求父保守他们合而为一;保守他们脱离恶者,用真理使他们成圣。

  三、为因他们的话信的人都合而为一(20-26)

  (一)一切信主的人都合而为一(20-23)

  如父、子般的合一;叫世人信父差了子来。

  (二)使他们都看见子的荣耀(24-26)

  看见父赐给子的荣耀;将子所认识的父指示他们,使他们得到父爱子的爱。

分段注释:

  一、求父的荣耀,子因父得荣耀(1-5)

  灵意重点:启示父差子的任务,永生的内涵;门徒是蒙父拣选的人。

  初信

  (一)本章记载,主耶稣作大祭司──“中保”的祷告,提到祂在地上所有的教训,有关祂自己、永生及信徒与祂合一;是新约的伟大救赎真理的大纲。其内容共有七个大点:(1)救恩真理──主耶稣有权柄将永生赐给父所赐给他的人;(2)主耶稣已将父的名显给门徒;(3)主耶稣是祭司,代求者,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来七25)(4)信徒与主合一,一切信徒合而为一;(5)祈求父保守信徒;(6)使门徒因真理成圣;(7)使信徒得荣耀。

  以上七点,可作为每位信徒为自己及其他信徒祷告的内容。

  (二)“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3节)

  圣经中所说的“认识”,不只是指着理性、知识上的认识,而是指实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旧约所谓认识神,是指承认,并服从那有目的而在世上行动的那一位,即实行十诫的人。新约是指信徒经历新生命的经验,它所表示的不是智力丰富,而是使人走向新生命的启发,即是爱(腓一9、西一9-10、西三10-四6)。

  因此,我们应当从旧约的查考、默想中得到启示,活出圣经人物中的属灵经历。

  (三)在旧约中,对神作为的“认识”及新约中对耶稣基督的“认识”,使我们与父子产生相交、顺从及爱的经历,就是永远的生命。(3节)有了永远的生命,又能叫我们更多认识父神及基督(罗一17)。

  (四)“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3节)

  主这话给我们看见,什么时候我们灵里忽然开启,认识了耶稣基督的品德及救赎工作,被圣灵带领而有经历,什么时候耶稣基督就进到我们的灵里,成为我们永远的生命。因此我们若要得着更丰盛的生命,只有求天父叫我们在圣灵启示中,更多认识他所差来的耶稣基督(弗一17、三16)。

  还有当我们与清心祷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时,就能更多认识父与子(提后二22,弗三8)。

  (五)“耶稣说了这话,就举目望天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1节)

  “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4节)

  耶稣在祷告中没有显出,或承认他有任何的罪过、缺欠、错失、软弱,反而说他在地上已经荣耀父,所以这篇祷告首先是为父的荣耀。他求父荣耀他的儿子,也是为使他儿子荣耀他,求神使他能忍受一切艰难、羞辱与痛苦,好藉着十字架的得胜、复活、升天来荣耀神。(约十二28-29、十三31-32)

  一般

  (一)“耶稣说了这话,就举目望天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1节)

  1-5节是耶稣在祷告中先求父的荣耀,也为他自己上十字架的时候到了祷告,(十二23-24)这是我们祷告的榜样。

  “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父的荣耀与子的荣耀原来是不能分开的。父之荣耀子是藉着在子的存心顺服以至于死的过程中给予他充分的支持;子之荣耀父是藉着使他对父的顺服达到最完全的程度。因为神既然是爱,十字架就是父与子所共有的荣耀,或者说是“荣耀所发的光辉”。(来一3)

  十字架之所以成为神的荣耀,是因为它是自我牺牲是仁爱的表显,事实上十字架所显示出来的,不但是神仁爱的完成,也是神仁爱的胜利。因为藉着十字架,神的爱已经将那些能够领会的人,从自私自利(就是灵性的死亡)之中救拔出来,而使他们进入了与神爱相契合的真正生命。“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出死入生了。”(约壹三14)然而我们之得以出死入生,却绝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这是神在基督之内所给我们的恩赐。“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一切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汤普威廉)

  (二)“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他的人。”(2节)

  父曾把管理凡有血气(人)的权柄赐给他,使他能将永生赐给父所拣选的人。因为,他在约但河受洗后,父就把这权柄交给他。(太三13-17、十七5)他在传道时就执行这个权柄,即包括定罪和释放的权柄。

  “父将审判的权柄交给子,因为他是人子。”(五27)这样的权柄可藉着定人之罪显出来,也可藉着赦人之罪显出来。然而如果现在父要完全荣耀子,子也要完全荣耀父──换句话说;如果圣父圣子之不能将自己的大爱真的要表明出来──那么,子的权柄一定是要藉着赐永生给人而彰显出来。因为审判之官自己就是救主。

  救恩施行的范围,此处没有说明,只说是“你所赐给他的人”,意思就是说,凡感受到神之爱而发生正常反应的人,都是因为天父运行在他们心中。从前主曾说过,“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六44)在这话之后,他又添上了一个应许说“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所以子对于父所赐给他的人,是要赐给他们“永生”。(汤普威廉)

  (三)“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3节)

  如果“认识”的意思只是一种理智的了解,那当然不能得到永生。然而此处所用的“认识”二字,乃是指着人与人之间的彼此相知相谅说的,并不是单纯的理智作用。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相识越久,对于对方的美德越能有更深的认识。因此我们若要更多认识耶稣就得更多与他相交;我们对于父神的认识,更是直到永永远远不能尽其奥妙。

  此处的“认识”也是指夫妻在爱中的合一,永生的实际是进入神与子的爱中,(26节)而外在行为的印证是爱弟兄。(约三14)永生也是藉圣灵在人心中运行而得着。

  假如一个人真正认识了那运行在他里面的圣灵就是基督之灵,是使他□慕圣洁之心的渊源所在,并且再进一步而觉得这所谓基督之灵者不是别的,就是那永生而全能的神之灵,他还有什么可□慕的恩赐呢?“这已经是永生了”。(约壹五20)

  (四)“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4节)

  “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主耶稣荣耀天父的办法就是存着顺服的心,将父交托的事积极的办成;正像希伯来书上说的“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来十7引证的诗四十7-8)凡他“在地上”所能作的事,主已经完全作过了。他已经“爱到了极处”,(十三1)在今世的生活中,已到了至极而无可复加的限度。为了实现完全之爱,只剩了一点“上十字架为世人赎罪”的工夫,需要完成;主现在所求的就是让他这一点完成──以最全备的牺牲当作爱心的完全表显。

  (五)“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4节)

  主耶稣说他在一生中每一个阶段上都是完全的仁爱──在马槽之中,在家庭之中,在木匠的铺子里,在广行善事的行道生活中,在表彰生命之道的行为中都是完全的。现在到了绝顶完全的程度,就是毫无亏欠的仁爱所造成的绝对“无我”的壮举;岂止如此,这简直是大仁大爱藉着痛苦与死亡而胜利地增加了它的强度。这才是将主与父完全合一的精神,在罪恶世界的情形中表彰出来呢!

  从较浅近的意义上说,主的受难是他进入父的团契和荣耀的入门之阶。从更深的意义上说,受难就是完满的成就了主与父的团契和荣耀。(5节)

  主耶稣从有生以来无时不是与父完全合一。这和主耶稣“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二52)或他“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来五8)(汤普威廉)

  (六)“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了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4节)

  “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所托付的事是指着什么说  的呢?那就是将神表明出来,并且因而创设神的国度。换一个说法,就是实行完全之爱的生活,藉以取得管理人心之道,也就是使圣灵运行在人的内心。在人世间生活情形之下可能作到的程度以内,主已经将这份职务完成了。他也得到父所赐给他的门徒,他已将父的名显明给他们,他们也遵守父的道。(6节)因此,他已经荣耀了父,也完成了父所托付的事。因为我们在主里面所尊崇的事物,就是父藉着他所显出来的荣耀──“正如父的独生子的荣耀”,(一14)主既将神的荣耀彰显出来,便是荣耀神了。(汤普威廉)

  二、耶稣为门徒祈求(6-19)

灵意重点:耶稣在信徒身上得荣耀;求父保守脱离恶者及成圣;使信徒像父与子一般合而为一。

  初信

  (一)“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6节)

  “将你的名显明”。“名”字,在此处和任何其他地方一样,总是代表着所显示出来一个人的性情。耶稣已经将神的性情显示出来了。他不只是将它说明了;他已经使它成为显而易见的事;在自己的生活中将它表达出来了,不过这却不是对于一切人的作为,只是对“你所赐给我的人”。使徒犹大曾因为主单独将自己显给门徒看,而不显给世人看,发生过疑问。(十四22)但是等到耶稣复活升天,将圣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人时,就有更多人得以认识父的名。(徒二16-21)

  (二)“我为他们祈求,不是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为他们本是你的。”(9节)

  主耶稣临去之前,对门徒不但再三叮咛,并且还为门徒作了这么好的一篇完全的祷告,主真是太爱他们了!正如第十三章1节所说,“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感谢主,今天我们也是属乎他的,所以他也同样的常常对我们说亲切的话,并且在天上为我们不断代祷。(参来七25)

  他也希望我们学习他的榜样,“为众圣徒及神的仆人祷告”。(弗六18-19)

  (三)“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11节)

  “从今以后,我(基督)不在世上”,因为他已经成全了父的托付──荣耀父,(4节)所以可以首先进入父的丰满同在──“我往那里去”。但“他们(基督的见证人)却在世上”,要继续基督,更广大的完成父这托付。因此主绝不求父叫我们“离开世界”,(15节)反而差遣我们“从耶路撒冷……直到地极”,(徒一8)去作“更大的事”,(十四12)就是去使多人得着丰满的荣耀基督。

  (四)“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或作“脱离罪恶”)”(15节)

  “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15节)这话说出,基督徒的人生,并不是作一个离群独居的修道士,乃是仍然活在这世界中,但因着主真理的话,而分别为圣,(17节)脱离魔鬼的引诱。主耶稣求父,不但使他们脱离魔鬼的引诱犯罪,更保守(防卫,看守)他们免受仇敌的攻击。(提后三17、罗八32)

  “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主是要离开世界,门徒却留在地上,虽然他们不属乎世界。他们留在世上作见证,藉着他们,使世人要相信耶稣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23)在世界而不属世界,是历代信徒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他们所必须完成的职责。隐士派完全与世绝缘是一种错误;世俗化的信徒之完全与世界相合也是一种错误。二者之间的中庸之道到底在哪里呢?主在这里所留给我们的只是这条双重的原则──在世界而不属世界。

  一般

  (一)“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

  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8节)

  主耶稣与父同在,凡事不凭自己作,所以能够信实无伪的将父的心思和作为传译出来(五19)──“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也是因为门徒能够毫不迟疑的接受了──“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在这一篇祷文之中,“并且信你差了我来”一语,前后重复五次。(8,18,21,23,25)这乃是作福音使者的原则和作为,无论当年的门徒和今日的信徒都应当服膺不忘。

  (二)“我为他们祈求,不是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为他们本是你的。”(9节)

  神救赎之爱所以将他的儿子差了来,为的是拯救世人,(三16)基督也已经藉着他纯爱的生活胜过了世界。(十六33)世界终久要藉着门徒的信心得蒙拯救(23),然而在信徒们未曾“完全合而为一”之前(23),福音的力量就不能贯彻全世界。主耶稣是切切的盼望着拯救世人;不过他需要藉着信徒们继续不断的努力,来完成他这件钦差使命。(18)所以他不直接为世界祈求,而只为门徒祈求。因为门徒本来是世界的一部份,(15)而且主需要藉着他们征服世界。(汤普威廉)

  (三)“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11节)

  主既要将他们留在世界为他作见证,他要为门徒祈求什么呢?要使他们勇敢而强壮么?要叫他们心地清洁么?在主的祈祷中,一切定然都在其内,但这却不是首要之事。他将两件事摆在最面前:求天父因自己的名──就是在基督之内所显示出来的天父性格──保守他们;愿他们都合而为一。“圣父啊,愿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弗四1-3)

  只有天父将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人,(弗一17-23)并

  藉他的灵,使人里面的力量刚强起来,人才能进入耶稣名里的实际,活出合一见证。(弗三16-18)

  (四)“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11节)

  “主的名”是说出主的品格,只有在主的生命里信徒才能合一,因为以弗书说“他使我们和睦(原文:他是我们的和睦)”;(弗二14)因此得着主的生命有多少,与其他信徒合一的程度也有多少。合一不是外在真理认识,属灵经历及敬拜服事的合一;而是在于主的名里。还有在主的名里合一,是藉他的十字架拆毁属人的肉体所造成的隔墙。(弗二14、四3)

  按信徒的灵命,有三种程度的合一,首先是在圣灵运行中,相交的合一,(腓二1)其次是生命经历上,相交的合一;(林后一5-6)最后是在爱中的合一,即在效法耶稣舍己的爱中,在彼此相爱中达到完全的合一。(23节)

  (五)“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14节)

  “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这是将第8节的意思重加申述;主对于门徒的恩惠没有比这再大的。耶稣已将神的言语,自己本性的表现给了门徒。这恩赐他们能够接受;世界却不能。(十四17、21-24)其原因是因为世界的品性与门徒的本性截然不同;世界对于它所不能了解的事和含着审判作用的事,一概为仇敌,“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来自世界,正如我不是来自世界一样。”

  门徒本质之改变是因他们撇下世界,与主同在,因主的道而改变。(约十五)

  (六)“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18、19节)

  “使他们成圣”原文上“成圣”二字是用宗教仪式,使被奉献的祭牲成为圣洁,或封立献身于宗教工作之人的意思。

  “成圣”与“洁净”不同:成圣是积极的作用,洁净是消极的作用。“洁净”是将已有的不洁去掉。若是一个人因为有了某种污点而不配成圣,则必须先行洁净之礼,将污点祛除。“成圣”乃是使一位已经有资格担任圣工的得到生命更新,正式的任命。门徒们因为主的道已经是洁净之人,(十五3)他们现在的生命就是发源于主的道,所以他们“不属世界”。因此,主求天父“使他们成圣”,以便担任见证的工作。

  门徒们因耶稣的道──教训、生活的榜样,是已经撇下世界跟从主。所以耶稣说他们是已经洁净,他们的洁净是“除去一切的恶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彼前二1)但他们还需要靠真理脱去老我的自义、自信及自持,才能真正领受圣灵的能力为耶稣作见证。(帖后二13,诗一一九142)

  三、耶稣求父使一切信的人都合而为一(20-26)

灵意重点:在主生命里合一;在主荣耀中合一;在父的爱中合一。

  初信

  (一)“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20节)

  这位神子耶稣“不但是为这些人(当时的门徒,也代表犹太的教会)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以后相信基督的,也就是普天下的教会)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20-21)这说出基督丰满的度量,超越一切地域及人为的限制,而需要整个宇宙的教会来承受,来彰显。(西三11、弗二17-18)

  (二)“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22节)

  神子耶稣求父使教会合而为一,像三而一的神合而为一。(22节)这说出惟有在基督里的一,才是教会的一。教会必须以丰满的基督为惟一的中心,(绝不附加任何组织、名义、意见,以及所谓的“真理”)教会才会显出真的合一。正如以弗所书第一章10节所说,“使……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

  (三)“父啊!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24节)

  主的祷告是求父使我们与主永远同在。是的,我们最要紧的事,就是与主同在;我们若失去主的同在,就失去一切,一切都完了。但愿父神成全这个祷告,使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在主的同在里。

  更重要的是在生活及服事上,看见主同在的荣耀。也使周围的人看见主耶稣的荣耀。(腓一20)

  (四)“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23节)

  因为“神如此爱世人”,(约三16)所以拯救世界是他终极的目标。神的“拣选”(我从世上拣选了你们),(约十五19)使一部分人先得到了属灵特殊的机会,并不是为拣选而拣选;这特殊的机会是要他们善于利用藉以感化其他的人们归依神之爱。拣选的宗旨和审判的宗旨一样,是“要怜悯众人”。(罗十一32)父差了子来,子差了使徒,使徒及信徒们又接续差遣宣传福音,直到全世界都相信──信什么?相信父差了子来。世界唯一的希望就是在这里;世界也需要知道其唯一希望是在这里。

  一般

  (一)“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21节)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灵性的合一,也就是完全之爱,同时新近悔改信道的人也要包括在内,使他们结合在团契之中,这团契是由三一神之爱而产生的──“正如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是指在生命及爱中的合一。但门徒要在父、子里面,就得脱去老我、旧人与主同钉十字架,如保罗的经历,(加二20)因为,只有圣灵藉主耶稣十字架,门徒才能得着合一及爱的生命。(弗二14-16)信徒旧人被拆毁程度多寡与肢体合一的程度就有多少。哥林多的信徒,就是因为属肉体而分裂,所以保罗向他们只传“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道。(林前二2)

  (二)“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21节)

  合一的基础是在乎使每一位信徒,能确实与主合一,而且其合一程度之深与性质之真,能与主和天父的合一相媲美。主原来的祷文不是叫他们在父与子的里面合而为一;这个“合一”的意思是很早的一位抄录者无意中将它加进来的。救主原来的祷文只是“叫他们在我们里面”。假若我们真在父与子的里面,我们自然要联合为一,我们的合一也会增加我们作见证的果效。

  当然合一的本身并没有感化的力量;我们的力量来源是神,所以必须让自己结合在“真葡萄树”上,成为他的枝子,使主的生命得以运行在我们之中。所有的信徒何时确实在父与子的里面,那时合一的作用就可以实现,“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汤普威廉)

  只有教会在基督独一的名里合而为一的时候,(11节)三而一的神,才能在教会中得着完满的荣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弗三21、一23)

  (三)“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22节)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荣耀到底是什么呢?就是绝对之爱的完全表现;因为世界是充满了自私自利,而绝对之爱的表现就是十字架。当神之爱藉着自我牺牲,而唤起了人的反应时,十字架就变成以爱报恨的完全快乐。这样的荣耀乃是天父从亘古至永远所赐给子的,也是子在历史过程中所赐给门徒的。耶稣荣耀的两个方面,一个是被钉在十字架上,一个是新耶路撒冷爱的团契的实现。

  主将荣耀赐给门徒的宗旨和结果,是要叫神性之中的合一精神得以在他们──我们──中间实现出来,“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这个似乎过分崇高的目标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有基督在十字架上拆毁中间隔断的墙及旧人与他同钉十字架,使他合一的生命在门徒里面,(弗二14-16、罗六6)──“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因为父-子;子-门徒)而且这合一之事无非是成就了门徒本来应该趋向的归宿:“使他们因合一成为完全。”爱的团契是我们被创造的宗旨,是神所赋予我们之本性的天然归宿。(汤普威廉)

  (四)“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23节)

  神造物的宗旨显然不能够单单在几个被拣选的人身上完成。因此,我们又回到了那个伟大的盼望“叫全世界都知道你差了我来。”21节只说“相信”,这里就变成“知道”或“认出来”了。因为这里已经举出了父所赐给子和子所赐给门徒的荣耀,(22)就是绝对之爱的自我表现所显出来的荣耀;这荣耀是人可以看见的。所以藉着门徒和他们所吸引的信徒之精诚合一,世人可以逐步的“认出”神的作为来──不只是“你曾差了我来”,而且是“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那将要使全世界受感动,而皈依真神的能力是我们的彼此相爱中所显出来的神的大爱。(徒四32-33)

  (五)“父啊!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24节)

  “至于你所赐给我的人”。“我的人”三字,在原文上只是一个中立性的单数,代表名词“它”字。这与第2节和六章37、

  39节的一样。它所表示的不是许许多多的个人信徒,乃是所有信徒所结合起来的合一团契。这合一的团契是父赐予子的。

  “叫他们看见我的荣耀。”“看见”二字,我们已经说过多次,乃是聚精会神而加以注意的意思。此处应当含着崇敬的作用在内;有仰瞻圣荣的涵义。“我的荣耀”或“我所有的荣耀”;这荣耀是主所独有的,因为在主耶稣以前从来没有人敢以此为荣耀。然而在这个荣耀的光辉之下,一切世人所有的荣耀,都显得暗淡无光和粗俗可鄙了。

  这不是主自己的荣光,乃是通过他而放射出来的(14);这是父对子的恩赐。“就是你赐给我的,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圣父对于圣子的完全之爱,和圣子对于圣父的完全之爱──就是圣灵──乃是三一神的荣光。这本是属乎永久的真体。当圣子在为人的时候,这荣光曾一度显明在人类的历史当中。然而荣光的本身却依然是永久的──“未有世界以先”,(5节)“创立世界以前”(24节)。(汤普威廉)

  (六)“父阿!我在那里,原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在那里。”(24节)

  这篇祷告最终的一个心愿,就是“我在那些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24节)神子最终的所在,就是在父荣耀的丰满里;所以他为教会的祷告,乃是盼望教会最终也能与他一同进入父丰满的同在里。这是父神所盼望的,是基督所盼望的,是教会所盼望的,也是所有受造之物所盼望的──众子与长子一同显在父的荣耀里。(参罗八19)

  教会历史中达到这种荣耀的团体不多,但启示录非拉铁非(弟兄相爱)的教会,就是因为弟兄彼此相爱,在个人及团契中进入主的爱里,也进入父的荣耀里。(启三7-9)

  (七)“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24节)

  此处的“看见”是仰瞻耶稣的荣美,(即神的荣美),而深自默想,其属灵的意义是,在脱离自我、自义之后,在爱与渴慕中瞻仰主耶稣的荣美,且因着这个“看见”,他们得以更新,改变成为主的形状。(林后三16-18)

  看见主耶稣的荣耀,即藉着耶稣看见父的公义、圣洁、慈爱、怜恤,每当我们在爱及渴慕中默想耶稣生平时,圣灵便把耶稣的荣光显在我们心中,使我们被他的荣光改变,在品格及生活上活出主耶稣的荣形。(雅一25、林后四6)

  (八)“公义的父啊,世人未曾认识你,我却认识你,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25节)

  “公义的父阿!”偏重个人性质的祈祷已经结束。现在主改称父为“公义的”,或“正直无私的”,因为他必须从理想的,将来要悔改的世界上(23)回到现实需要上来。就公义而言,必须将世界与门徒分别出来,所以在这里和以前一样,(9)主所关心的是这些门徒,好叫神的爱和主自己常在他们里面。“世人未曾认识你”;并非没有机会,只怪他们肉眼视而不见。“我却认识了你”;主对于父的特殊体认是人类藉着子的启示认识神的根源。

  “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他们对于子的启示,并不是视而不见;不过截至当时为止,他们的了解仅仅到了知道他们的主是神所差来的而已。(十六30)主已经将全部真理摆在了他们面前;他们却尚未充分的领会;所以主要继续不断的将真理摆在他们眼前;他最后的显示马上就要到了。(汤普)就是藉着十字架赎罪的大爱,向门徒把神的爱完全显示出来。(约壹四9)

  (九)“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26节)

  “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名字就是所显出来的品性。主的整个生活与教训都是为了将父显明出来;然而更充分的显示尚有所待。“神如此爱世人”;(三16)门徒们尚未会看出他到底爱到什么程度;最大限度的爱就要显出来了;这时候神的启示者还不能大呼“成了”;(十九30)所以他说“我已经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即在十字架上指示。

    那最后启示的宗旨是什么呢?至少是:“使你所爱我的爱”──三一真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我们是被召而“与神的性情有份的”,(彼后一4)也就是与神至爱的本性有份。子既住在我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这自然是可能的事;然而却不是藉着我们天然的进化,或努力上进的工夫。然则神之爱将如何进入我们这自私而顽强的心灵之内呢?若是我们在圣灵带领中走上十字架破碎的道路,就可以看出来了。(汤普威廉)

  (十)“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26节)

  在第3节提到认识神及耶稣基督就是永生,在这里更清楚地说明,这个“认识”就是进入父爱子的爱里,与主耶稣在爱中合而为一。(约十五9)使徒约翰在约翰壹书为“永生”做了更完全的说明,他说“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约壹四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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