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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惠师的职责

威廉汤普

  一、保惠师与世界

  “祂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十六8-11)

  保惠师除了与门徒的关系之外,也有与世界的关系。关于这一方面,书中简单的用几句话交代过去之后,才转入祂与门徒的关系上去,因为那是这一段的本题,虽然关于圣灵与世界的问题,只有寥寥数语,这几句话却是“语重心长”,含着丰富的意义。我们既然还没有达到完全做门徒的程度,而仍有一部份世俗之态在内心,对于这几句“言近旨远”的话语,应该仔细研究一番。

  “祂要责备世界”,汉文译本说“叫世人……自己责备自己”,在文字结构上,与原文颇有出入。“责备”二字本来是考问或盘问的意思;其目的在搜索证据,以断定人的罪。(其同源的名词,见于希伯来书第十一章1节:“信就是未见之事的确据”。“确据”二字汤朴则译为testing。其意思是说未来之事可以屡试不爽。)保惠师要拿出凭据来显明世界是错误的。从哪一方面说呢?从与人生有重要关系的三件事上说起──罪恶、公义、审判。祂要拿来的凭据是什么呢?关于罪,是人之不信基督;关于义,是基督往父那里去;关于审判,是在基督的生活与惨死中,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

  浅近的意义

  这一段可以分作两作两步解释──较浅近的一步,和较深刻的一步。人之不信基督是证明世界有罪;基督之回到父那里,证明祂是义人;世界之王受审判,证明审判之道并非空谈。这都是真实而重要的道理;但是对于这几句名言中的深奥理义,尚未开始阐明;而且这世界之王是否在基督受难之事上受了审判,也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让我们先从这浅近的解释中领受些教训吧!我们之不肯信主──无论是完全不信或半信半疑──诚然是证明我们有罪,应当激刺我们,使我们在痛悔之中渴慕充足的信心。主基督之升天诚然证明了祂的生活就是正义的表现,使我们可以由祂而认识正义的真象。世界之王受审判,诚然是上帝施行审判的实例;我们愚蒙的道德心,使我有时候怀疑审判的真实性;思念这事,可以使我们因为憧憬着自己要受审判,而使怠惰成性的良心转为警觉。这些教训已经不少;然而比较主耶稣本来的用意却还相去甚远。

  主耶稣的意思

  “祂要责备世界(世人)”。祂要证明世界和我们这仍然保存着世俗之态的人是在错误之中:至少在“罪、义、和审判”这三件事上。世人必须自己知道它对于“这三件事”的观念本是错误的。它纵然在躲避罪恶寻求正义,它所避的未必是真罪,而所求的未必是正义;它纵然畏惧审判而有所准备,它所畏惧与准备的,也未必是它真正要受的审判。

  (一)“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

  好像说他们的“不信”被提到了公堂,不仅证明他们有罪,也证明他们的罪恶观念也是错误的。

  我们常以为罪是违背良心的行为,或是与上帝的诫命相反背的行为,无论出于有心或出于无意。有的人竟说,若是一个人凡事凭良心而行就不会犯罪。(神学家要说他一定不会犯“形式的罪”,但依然可以犯“实质的罪”。)人固然应该凭良心而行;但不能以此为全部的本分。更要紧的乃是在启迪自己的良心,以免“里面的光变为黑暗”(太六23)。世界上最惨烈的罪行,往往是凭着良心的指示而犯的。西班牙天主教徒虐杀新教徒的惨史,便是一个显著的实例。门徒们曾受过警告,将来有一天,那“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上帝”(2)。明知故犯之罪当然更为可恶。如此犯罪之人理当受更重的刑罚。然而所谓“罪”者,其意义比较“犯法”二字的意义却是又宽又深。

  一切不合乎上帝旨意的事都是罪恶。“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三23)那才是罪恶的定义呢──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若是我们的善行,只是与左邻右舍不相上下,那还不够标准。除非我们能够与上帝媲美,我们就不够程度:“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在天上的父完全一样。”(太五48)但靠着自己的力量,我们不但不能向着这样不可企及的成就努力,连树立这样“标的”的勇气,我们也没有。况且未能从基督之内看见上帝以前,我们也不知道祂的完全是什么样子。我们若不信基督,我们的罪恶概念一定是错误的;因为除了在基督之内的信心以外,我们就没有为自己规划那真正标准的志趣和能力。

  世人对罪错误的观念

  因此,世人之不信基督,就证明它的罪恶观念是错误的。对于这一点,世界很可能要有所抗议。他们说:“一个人对于自己的信仰是无能为力的。对于他已经信的事,他有认真实行的责任;但是对于是非真假尚未认清之事,他却不负责任。”果真如此么?当事情摆在眼前的时候,人应当尽其最大的能力予以正确的判断;但是,所谓最大的能力,是不是包含着所有可能的努力呢?如果因为疏忽了修养的工夫,以致自己的心灵缺乏了敏感,纵然当时是尽了最大能力,他对于错误的判断依然是应该负责的。

  我们所讨论的,既然是关于道德和灵性生活的问题,这条原则就显得更清楚而更重要了。将一个高尚的理想摆在一个人面前,他一定要考虑是否要接受这个理想当作生活的指南。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要以他平日的品性为根据,他也许尽其所能而给以最真实、最聪明的答复;然而,如果他已经养成了一个自私自利的态度或唯物主义的标准,他的判断自然要受这些的影响。他一定要坦白而诚实的拒绝这种理想。然而,这样的坦白诚实不足以显明其行为之正当,正所以指明其罪恶之程度。

  基督徒对罪观念之错误

  所以上帝在基督之内所显出来的无上启示,对于那已经有机会接受的人就有审判的作用(三19)。人能够在基督的完全牺牲之内看出上帝的大能和上帝的智慧么?若是能,他们就是在拯救的道路上;若是不能,便是在灭亡的道路上。“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上帝的大能。……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弥赛亚,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人,无论是犹太人、希利尼人,基督总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林前一18、23、24)

  这样,如果基督的启示已经摆在了我们面前,而我们竟不能将自己交托给祂,那就证明我们不但有罪,并且我们的罪恶观念也是错误的;因为我们若觉悟了上帝是爱,而罪的精义就是爱的反面,就是自我中心。这样的认识,一定会驱使我们将自己完全交托与神的大爱。只有神的爱,能从这罪恶的情况中将我们拯救出来。我们不觉得有完全投奔主的必要,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疾病有错误的诊断。我们在设法治疗自己的病状──说谎、欺骗、恼怒、嫉妒、傲慢、不洁等习惯──而不肯去除疾病的根源。真正的疾病乃是在乎我们总是以自己为主宰,而不以上帝为主宰。治疗此病的良方是信仰。若是我们还不曾追求信心,就证明我们还未曾认识自己的病情;知道自己疾病的人,自然是知道寻求医生。

  (二)“为义,是因为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

  世界的正义观念和它的罪恶观念同样是错误的。世界对于其中尊贵而成功的人既羡慕而又拥护;这是合理的态度。然而它对于那真正为了比国家民族和物质动机更高尚的理由而牺牲的人,反倒发生怀疑而感觉惊惶。纵然我们自己能看出来,这样的牺牲是义不容辞,我们也不敢劝勉他人去做,因为我们自己并没有去做的决心。我们纵然自己可能走上激烈牺牲的道路,也不敢劝勉他人同走。若是所谓激烈牺牲牵掣着政治关系,而可能身入缧拽或被处极刑的时候,我们甚至把它看作发神经的行动。

  主耶稣所走之正义之途

  主所将要忍受的正是这样的羞辱。在世界上所认为聪明之人的眼中看来,主的行动是愚不可及的。祂这样的牺牲,是将自己极有用处的生命故意缩短,不然的话,祂可以多活若干年。祂当时的态度简直是“想入非非”,如同做梦一样。任何一位通达世故的旁观者,对于主耶稣的态度都可以如此批评。然而这样一位观察者和他所代表的世界,对于实在的真理却未能见到。主耶稣以罪犯之名而被处极刑,以致将祂极有希望之前途断送,只是表面的事情,真正的实情是“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

  “我往父那里去”,在原文上是“我走我的道路往父那里去”或“我走我往父那里去的道路”。这话的意思是说我不是往犯人的义地那里去,乃是往父那里去;并非在不得已的情形之下而去,乃是我自动前去。这样为上帝的旨意而抛弃一切,正是正义之道的本意。走这条路线的结果,绝不是令人太息流涕的耻辱,而是“摆在前面的喜乐”(来十二2)。

  “你们就不再见我”,“见”字与第六章2节“看见”神迹,及第八章51节“不见”死之“见”字是一个字。这是指着肉眼所见的见识,而不是属于灵性的。在第十六章16-19节中,这两者之间的对比就更加强的显出来了。虽然是肉眼的见识,却是聚精会神的见识,代表着充分的注意力。当主在肉体之中与门徒同在的时候,他们常要随时注意着祂的言语行动。他们好像是完全根据着主的肉身存在而信靠祂。世界的人似乎在想:“假若祂被除去了,祂的千秋大业一定要随之而亡。”然而门徒们到了不再见主的时候,依然是主的门徒;这就证明了世界所判决的主耶稣之生活确实是仁义的生活。圣灵既指明了世界,认为是死亡与失败者正是主的胜利与成功,以形影相随的伴侣为起始的师徒关系,转而成不屈不挠的灵性关系,就显示了正义之道的真实性质──不仅是有善必赏,有恶必罚而已(虽然那也是正义的一部份),乃是将自己完全交托与“公义之父”(十七25)。(注二)

  (三)“为审判,是因为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

  如果人类的罪恶观念与公义观念有深刻化的需要,他们的审判观念也一样需要纠正。我们常以为上帝的审判是一位专制的威权所施行的令人不敢抗拒的刑罚,不是出自我们本身的品性和言行,而是来自外在的权力。本书中自始至终,曾一再的指示我们审判的真情不是这样;请特别注意第三章19节和那里所引证的章节。上帝的审判,是在乎由于我们对“真光”的反应(三19)而构成的定案:真光摆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自己的反应,就断定了我们到底是“光明之子”(十二36),或是“黑暗之子”。假若我们“不爱光倒爱黑暗”(三19),那么,我们就是堕落不堪无可挽救之人。我们一定要与犹大同样的背弃世界之光,而投奔到黑夜之中(十三30)。

  当该亚法撕裂了衣服,群众喊出了“祂是该死的”的口号,彼拉多允许了犹太群众的要求时,这世界以为他们是定了基督的罪。我们却知道那真被定罪的不是基督,乃是世界。两千年来的历史已经为基督昭雪,而且证实了祂说“这世界受了审判”之言。圣灵藉着指明这个反案的真理,也告诉了我们,我们的审判概念是何等的错谬。

  保惠师之劝诫

  如此说来,这位保惠师是一位多么可怕的伴侣和导师啊!当我们感到某种过失的痛苦而求祂帮助克服过失时,祂会告诉我们说,你的真困难乃是自满和自恃;你若需要我帮助,让我从它们中间把你呼召出来吧!其实这并不是我们所要的。我们之所以要克服某种过失,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它扰害了我们自满自恃的心情。我们是希望将这点妨害除去,好恢复自满自恃的神情。再不然,我们也许求圣灵帮助我们,按照某种正义的标准生活,而祂告诉我们说:那个标准根本就不值得努力。唯一值得努力的标准,是完全奉献“自己,身体和灵魂都在内,当作合理的、圣洁的,而且有生命的祭品”;那才是真的正义。也或者我们求祂作我们的辩护士,在审判之中作我们的出庭律师;而祂却告诉我们说,我们是已经败诉之人,因为我们老是在自己的路线而不走上帝的路线。

  保惠师之指引

  当我们祈祷说“恳求圣灵感动”时,我们不如先弄明白我们所求的是什么。祂不会领我们到容易的胜利和满意的成就之中。祂很可能把我们安置在上帝的某项工作之中,而且蓄意让我们失败,以便后人从我们的失败中得着智慧,而继续的推动上帝的圣工。祂可能领我们走上一条孤独之路,经过众叛亲离,乃至似乎被上帝所遗弃的经验;基督往父那里去的道路就是这样。祂也许将我们驱逐到旷野之中,受魔鬼的试探。祂也许从主耶稣改变圣容的高山之上(如果祂肯让我们达到这样程度)带领我们走上称为髑髅地的山顶之上。因为我们若向祂呼求,一定要求祂帮助实行上帝的旨意而不是我们自己的意志。我们不能请求“那造物之灵,来帮助我们奠定属世界的灵”,帮助我们运用那无所不能的大能来满足我们那无甚价值的愉快,或成全我们那无关宏旨的计划。我们若向圣灵祈求,就必须准备着忍受光荣的痛苦,而被祂的大能将我们从自己狭小的轨道中,转移到上帝永久的意旨之内;在上帝伟大事业的进展中,我们的生命不过是飞尘当中的一点土珠而已。充满了圣灵的灵魂,一定要将其中的骄傲、安逸、自满、自恃完全扫除。只有这样的一个灵魂,才有真实的尊贵体面和永久喜乐。伟大的灵啊!请来,请来,求你审判世界;也审判我懦弱无能的灵魂。(注三)

  二、保惠师与门徒

  “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或作不能领会〕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原文作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十六12-15)

  “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教育不能越级,必须因才施教。离开了学校或是进了大学的青年,有时会回到他们小学或中学的业师面前说,某人曾告诉我这事,某人曾告诉我那事,都是很有益处的。很可惜这一切没有人早一点告诉我们。聪明的教师口里虽不说出来,心里很容易想起来他曾经对他们说过,而且不只一次。在那时他们却不能担当(领会),因为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先生所说的话,只是秋风过耳而已。照样,主知道祂所要告诉的话语或事情,门徒们尚不能领会。他们还没有力量去接受和担负起来。“你们现在不能担当。”正像“他们现在不能跟祂去”,“后来却要跟祂去”(十三36)踏上属灵的路程一样;在当时,他们尚不能体会祂行道和受难的全部意义。不过以后圣灵会领他们进入一切。

  将全部注意集中在主耶稣在世的言行之上,不算是在思想上忠于我主。当时祂的教训是以门徒所能领受的为限。就在那个限度之内,他们尚不能把握其全部义理。他们所把握住的,仅能使他们开始走上灵的探险之路;在这条路上,圣灵要引导他们逐渐长进。当我们乐意接受使徒们藉着圣灵的引导,所学习所传授的真理,并接受圣灵今天对我们所传授的真理时,我们就是最忠于主的心思意念了。

  “只等真理的灵来了”一语,在原文上应该是“只等祂来了”。在这句话中,和在“祂要荣耀我”一语中一样,着重之点在“祂”字上。若是每次都用“那一位”三字,则语气上既不自然,尤嫌冗长。本句中所着重的,却总是在“祂”字,而不在“来”字。主所要门徒注意的,不是在将来会有一天他们要被启迪,乃是在藉着谁被启迪。(注七)

  引导认识耶稣本体

  (一)“真理的灵,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

  圣灵的称呼已见于约翰福音第十五章26节,那里说的灵的功用,也是为主耶稣作见证。这句话也可译作“真理的灵,祂要引导你们进入真理的全部奥秘。”若是我们称圣灵为“真理之灵”,“真理”二字前面不加指定冠词,我们就必须说“进入真理”(“真理”二字之前是不加指定冠词)。若是我们说“进入那真理”(“真理”之前加上指定冠词),我们就必须称圣灵为“那真理之灵”(真理之前加上指定冠词);这两句话是完全相同而互相照应的。这句话中当然不包含着科学的或历史的真理在内。但是若从万物均属一本,或一切真理都属于最后真理的立场上说,我们也可将科学的真理等包含在内。这话的直接用意是指着了解主耶稣说的;祂既然是上帝之道,了解祂,也就是了解万事的线索,不过那终久是附带的意思,而不是经文的本意。圣灵本是真理之灵,因为祂要引导人深入堂奥,而认识真理的本体耶稣(十四6),直到我们能全部明了为止。(注四)

  (二)“祂不凭自己说话”

  正像我主不凭自己说话一样(七17);我主与圣灵都是把从父那里听见的说出来(十五15)。

  救赎工作

  (三)“将来的事”──我主之受难,复活与升天,再来──

  “祂要告诉你们”。这些事尤其是当时主所不能讲解的。事情必须先发生,然后在五旬节时,门徒才能“领会”其中的意义。事情的经过也确实是如此。使徒们藉着圣灵的能力所宣讲的道理,其主题就是(这里所说的)“将来的事”。

  赦罪称义

  我们不妨讨论其中的几条:“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五21)“却蒙上帝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上帝藉着耶稣的血,设立了一个因信而成的施恩宝座,以显明祂的义。”(罗三25)(注五)

  与主同死同活

  “所以我们藉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模样,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六4)

  同坐天上

  “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4-6)

  到神宝座前

  “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身体。”(来九十19-20)这些都是圣灵传授给使徒们,而又藉着使徒传留给我们的道理;当主耶稣对门徒说话的时候,这里所提到的事,都是“将来”而未来的事。在当时门徒怎能领会这一切呢?事情的本身必须先成就,然后才有新的觉悟来到。

  基督身体之奥秘

  再后由圣灵之内住的团契经验,使他们觉悟了在主里面大家已经成为一体,因而明白了他们与主耶稣的真正关系(祂曾藉着葡萄树的比喻,将其原理说明),以至更进而明白了主耶稣受难、复活、与升天的真义。

  这些将要实现的事是与基督有关的。“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主所说的话,和主所做的事的意义为人讲明。基督是在受难的经验中得了荣耀的(十二23、21;十三31、33;十七1)。主得荣耀的事必须先行成就,然后圣灵才得以降临(七39、十六7)。圣灵降临的时候,祂要藉着将它的全部义理向那接受圣灵的人显明,因而使基督得荣耀的程序完成。

  圣灵解释主基督

  因为圣灵的工作,并非传授关于其他问题或任何未来之事的消息,乃是解释主基督。“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这并不是说圣灵的启示功用受了限制,因为基督本是上帝之道,“万物都藉着祂造的”(一3),所以传扬基督就是传扬万物的真理。这条真理在此处是从另一个方面说出来的。“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因此宣讲所“受于我的”和宣讲“父的事”,在意义上完全相同。在同样情形之下,主也曾说过“从祂手里夺去”和“从父手里夺去”是一样的意思(十28、29)。因为祂与父原为一,圣灵与祂的关系和与父的关系是一样的。

  以上所举三句话中,都有“祂要告诉你们”一语。意思是暗示门徒不必勉强了解圣道的秘密,或解决思想的烦闷。在这范围之中,门徒的知识都是由圣灵而来的;在圣灵未曾告诉他们以前,他们只有静候,不能强求。

摘自:约翰福音要义

  【注一】:“叫世人……自己责备自己”──世人主要是指未信的人,但对于未跟随基督的信徒也包括在内,因主耶稣在此是指“门徒”以外的人。

  【注二】:我们若没有主耶稣的义,将来也必受到神的审判,因神对人类的审判是按主耶稣在地所走“正义之道”为准(罗二16)。

  【注三】:从威廉汤朴之前言“还有达到完全做门徒的程度,必仍有一部份世俗之态在心内的”来看,人若没有努力放下自我,撇下一切之前,基督徒所有的服事和追求就毫无功效。

  【注四】:真理的灵引导门徒进入(认识)主耶稣基督自己,即认识神。

  使徒约翰:“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

  【注五】:我确信“挽回祭”的意思在这里是“施恩座”,正如在“七十子译”旧约中如出埃及记第二十五章18节一样。“施恩座”是用杀牲之血洒过的。所以上帝照样在祂的血里将基督摆在十字架上,藉着信心成为真的“施恩座”──就是上帝的赦免与人的罪恶接头的地方。白白称义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在十字架上显明了上帝为罪恶所付的重价,所以上帝可以赦免而不至令人忽视罪恶。若我从公义的立场着眼,十字架使赦免成为合理的措施;我们若从赦免着眼,十字架又显明上帝的公义。十字架是正义与赦免的调和中心。

  【注六】:真理的圣灵来,是说到圣灵在门徒内心显明活的基督(约十四19),使他们在灵里面对面相交,如同他们与肉身的主耶稣同在一样。

  【注七】:引导进入一切的真理,是说藉圣灵显现的耶稣,带领他们进入整个真理(新旧约全部信徒)。真理包括:物质世界真理,属灵知识和经历。最主要是认识真理的本身,神和主耶稣基督之神性及人性(约十七3)。进入他们的爱中(约壹四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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