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
颂赞神的尊名─信仰的进阶 马丁路德 十诫第二条诫命说:“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二十:7)即,我们当尊敬神的名,不可妄称这名。这是像其他行为一样,若没有信仰,就不能行;它若是没有信仰行的,就不过是虚伪做作而已,次于信仰我们所能行的,莫大于颂赞、传扬、高举、尊大神的荣耀和美名。 但我熟知这行为是不被人重视的,并且湮没无闻了。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查考它,而不再提到人若要遵守就必须有相信它蒙神悦纳的心。没有什么行为比尊荣神的名,更能使人有信仰和信靠的经验;它也大大促进加强信仰。 第一条诫禁止我们有别的神,因此命令我们要用坚定不移的信、望、爱、信靠真神,如此方能得着他、尊敬他、保守他。因为除了信与不信,靠托与怀疑以外,没有其他什么行为能使人寻着或失掉神。其他行为都不像信靠一样能够使人达到神面前。所以第二条诫命也禁止我们妄称神的名。但这还不足,我们受了吩咐要尊敬、呼求、荣耀、传讲、并赞美神的名。诚然,神的名若不被尊敬,就不免受羞辱。因为人虽用嘴唇、屈膝、亲吻、和其他姿势尊敬神的名,但若不是从心里用信仰行出来,全心信靠神的恩典,这就不过是假冒为善的明证罢了。 试着一个人若要行善,他是怎样可以在这条诫命下时时行许多的善,而永不缺少行善的机会;因此他实在毋须远行朝圣,或找寻圣地。请告诉我,有那一刻我们不是不断地接受神的赐福,或遭遇患难呢?神的赐福和患难除了是不断地敦促激发,赞美尊荣神,并求告他的名以外,另是什么呢?假如你没有什么别的可行,只有这条诫叫你不断地赞美尊荣神的名,这岂不是足够你行的吗?舌头、声音、语言、和嘴唇之受造,还有什么别的目的呢?正如诗篇51篇说:“主阿,求祝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你的话。”又说:“我的舌头高声歌唱你的慈爱。” 奉主耶稣的名,感谢父神 在天上除第二条诫的行为以外,还有什么行为呢?因为诗篇八十四篇记着说:“住在你殿中的,便为有福,他们要永远赞美你。”大卫在诗篇三十四篇也说:“赞美神的话必常在我口中。”保罗在歌林多前书十章也说:“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奉主耶稣的名,感谢父神。”我们若如此行,我们便在地上有天堂,并常常足够行的,正如天上的圣徒足够行的一样。 1.所以按照神奇妙和公义的判断,一个在人看来没有许多伟大行为可言,但在家里独自当顺境时快乐赞美神,或处逆境时用信靠心呼求神的穷人所行的,比一个多禁食、多祈祷、建立教堂、朝拜圣地,在这里那里以行大事自扰的人所行的,有时更为伟大,更蒙悦纳。 2.我们从福音中的法利赛人和税吏得着一个很好的例子。罪人在罪中呼求神,赞美神,因此遵守了两条最高的诫命,即信仰和神的尊荣。假冒为善的人却两样都没有遵守,他靠别的善功趾高气昂。他以善功来自吹,而非赞美神,信靠自己多于信靠神。所以他被弃,税吏被选乃是理所当然的。 3.所以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二章大胆说,“谁指着神的律法夸口的,谁就是亵渎神的名。”因为称呼神的名,将他的尊荣写在纸上和墙上,是一件易事,但真心在他的恩慈中赞美他,在各种患难申用心呼求他,乃是仅次于信仰的最稀有和最高超的行为,所以我们若能看见这行为在全基督教是多么罕有,我们就真要忧愁到绝望的地步。 摘目:论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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