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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妮·克罗斯比-与主面对面的诗人(四)

  第三章 属灵诗歌的事奉

  “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弗五19)

  前言

  保罗在以弗所第四章论到,基督徒生命是建造在圣灵充满的根基上。在这根基上信徒能用“诗章(篇)、颂词(诗歌)、灵歌”(扩大圣经另译)歌颂神,这里所说的诗歌就是能够将信徒建立在与神及众肢体属灵上的相交,使他们能敬拜神,敬畏基督及彼此顺服及彼此造就。(弗五19-21)芬妮就是一位历代公认的属灵诗歌作家。她所写出的许多宝贵诗歌,不但造就信徒的属灵生命,也带进了十九世纪美国慕迪的福音复兴,她所写出来的诗歌,至今在全球教会仍成为极大的祝福。

  芬妮因为她是从寻求神,悔改得救及奉献都有完整的经历。她的属灵生命已经从外院、圣所达到至圣所──与主同在及面对面相交的程度。所以,她能够为教会写出许多属灵诗歌来造就教会圣徒的属灵生命。

  教会祷告使徒邦兹,在他《基督徒论坛》中说到,今日教会的复兴,先决条件是使用教会历史上超越时间与空间所公认的“经典诗歌”。这些诗歌能够超越时间及地域,造就普世教会圣徒的灵命。芬妮就是被美国教会公认的“圣诗皇后”,与英国圣徒海弗格尔有亲密的属灵相交及同样出名。

  一、与贫苦人同住

  芬妮三十八岁结婚后,与她丈夫住在纽约市西部贫民区的瓦利街的一座廉租公寓三楼的半间房间。整座公寓挤满了三十三个人,那里租客包括了爱尔兰人、德国人和黑人。芬妮和夫婿算是其中少数的白种人。该公寓既无室外的通风设备,又无室内的自来水供应,只有公用的设备。当时芬妮在社会上已享有圣诗作家的盛名,又有作诗的收入,理应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但是芬妮把她写诗的收入大半用在奉献上,只留下一小部分作煳口之用。她愿意生活得像穷人一样,因她相信她是献身给主,她是为着贫苦的大众,并非为着谋利。

  她愿意用平民诗词来造就众多平民百姓。因此,她的诗歌更容易造就教会全体信徒。

  二、她与作曲同工陶恩及山奇

  1867年11月,芬妮认识了一位非常富有的工业家陶恩(William Howard Doane)。陶恩生于1832年,十六岁就经营家族的纺织品贸易,并很快地在事业上获得成功。

  这位年青的富家子弟却从小爱好圣诗,又有作曲的天赋,在教会中指挥唱诗班。起初他将歌唱圣诗作为嗜好,直到他三十岁时,少年得志的陶恩几乎因心脏病去世。到了这个时候,陶恩认定这是神的管教和惩罚,要他以更多的时间来撰写圣诗。陶恩于是把神给他的音乐恩赐用来事奉神。

  陶恩最苦恼的是,他写的曲,没有适当的、贴切的词。陶恩是音乐家,不是诗人,他所需要的,正是一位有属灵份量和有恩赐的写歌词的诗人。

  1867年11月,陶恩到纽约时,拜访了一个福音机构的负责人米特牧师(Rev.W.C.Van Meter),米特牧师请求陶恩为该福音机构的周年纪念作一首歌。陶恩说,作曲没有问题,但是歌词却一时写不出来。米特自告奋勇地写了歌词。陶恩觉得不顺口和不达意。陶恩绞尽了脑汁也找不出贴题的歌词,他于是跪在地板上,祈求神赐下歌词好为该福音机构的周年纪念之用。

  陶恩重申他以前曾向神所祈求的,就是要神差遣一位诗人来帮助他,为他所作的歌曲配上歌词,使配成的圣诗能在灵性上帮助各地的弟兄姊妹。

  当陶恩正跪在地上祷告的时候,有敲门的声音,陶恩一打开门,有一个小童,递上字条,字条上写着:

  “陶恩先生:

  我从未遇过你,但我里面催促我送这首诗给你,愿神祝福这首诗。

  芬妮.克罗斯比”

  芬妮所写的诗歌,正合该福音机构周年庆典之用,从此,陶恩就成了芬妮属灵诗歌终年的同工。

  因着,陶恩的作曲恩赐,使得芬妮的属灵诗歌,传遍美国大陆,且传达到许多国家,为成千上万基督徒所欢唱。他们虽然没有肉眼看见这位盲眼作家,却从她得到许多宝贵的信息及造就。

  后来,芬妮因着作福音诗歌认识当时美国大布道家慕迪(Dwight L. Moody)的音乐同工山奇(Ira D. Sankey)。后来芬妮为了福音传扬,她也用山奇所谱的歌曲,写了许多拯救灵魂的诗歌。

  三、芬妮诗歌服事的异象

  芬妮开始出版诗歌服事时,她得到一个异象。她如此描述:

  “有一次,我好像觉得,有一个嚮导站在我的旁边。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他在指示我。

  我好像看到一颗明亮的星星在向我招手,我就朝着那颗星星走去,沿途经过了许多其他的星星,所见到的都是在地上从来没有看见过的!这些没有办法拿文字来描写,因为太美了!

  最后到了一条河边,我们就停下来。

  ‘我们可以再向前走吗?’我问那个嚮导。

  ‘不是现在,芬妮。’他说。‘你一定要返回到地上去完成工作,然后才可以再来这里。’

  我心里感到非常失望。

  ‘不要难过,芬妮,我可以把门打开一点,让你听听里面的音乐。’

  我站在那边发呆,好像是被提,离开了自己的身体。那样美妙的音乐,是我作梦也未曾听到过的。

  ‘我有一点受不了!’我发现自己躺卧在床上,那奇妙的景像都没有了,取代的是心中无比的平安,我睁开眼睛,前面仍然是黑漆漆的一片。这是我私人的一个秘密,不能和别人分享。”

  另外一次是,1864年2月2日美国纽约灵性大复兴时,纽约着名钢琴家威廉.伯莱贝利成为她作曲调的同工。芬妮·克罗斯比会晤了威廉·伯莱贝利。芬妮·克罗斯比为威廉.伯莱贝利配上的第一首圣诗的歌词是《我们正要去》(We Are Going ):

  我们正要去,我们正要去,
  到那远在天际的家乡,
  那里的原野是何等美丽,
  那里的阳光永不消失。
  那里喜乐的泉源奔流不息,
  在山谷中清翠可滴,
  我们和睦同居在爱里,
  相处一起永不分离。

  于是,她加入了威廉·伯莱贝利的公司,开始为该公司写诗歌。1868年1月,威廉·伯莱贝利病逝,享寿五十一岁。芬妮·克罗斯比的哀痛是可以想像的。在葬事聚会上,诗班遵从威廉·伯莱贝利临终的遗愿,合唱威廉·伯莱贝利生前和芬妮·克罗斯比合作的圣诗:

  “我们正要去,我们正要去
  到那远在天际的家乡……”

  当芬妮·克罗斯比在葬事聚会上放声痛哭的时候,她听到一个奥秘的声音,对她说:“芬妮!继承伯莱贝利未完成的工作,从柳树上取下竖琴,(诗篇一百三十七篇2节)擦乾妳的眼泪!”

  在场的有其它人听见这声音,却无法追查声音的来源。

  芬妮有关服事的诗歌,有《去作工》、《再警醒》及《救我恩典》、《第一羡慕是救主》。

  四、芬妮所作的生命诗歌

  芬妮是历代最属灵的诗歌作家。她一生年日九十五岁,写出九千多首诗歌,祝福了全世界基督徒的属灵生命。

  在《圣徒诗歌》中,其中最着名的有二十多首。现在介绍其中几首诗歌。

  1.荣耀归于真神(To God be the glory)

  这首诗是芬妮六十七岁所写的,自从她三十岁在纽约布道会悔改及奉献之后,她的属灵生命因着圣灵启示,认识了神独生子的十字架,所赐给世人的救恩。不但如此,她也藉着主耶稣基督来到父神施恩座前亲近父神。

  2.靠近主(Close to Thee)

  芬妮所写的诗歌主要有两类,第一类说到她与主的交通与依靠。第二类,是说到救主十字架大爱的救赎。在与主交通上,《靠近主》这首诗歌,是她一生盲人生活中最主要的经历。

  3.主,我是属祢(I Am Thine, O Lord)

  这首诗歌是芬妮五十五岁时所写的,自从她三十岁蒙恩信主及奉献之后,她已经与主同行了二十五年。但是她还是更渴慕自己能够更深的与主交通及进入主耶稣的爱中。由这首诗歌,我们更清楚她与主同在、相交及与主同行的经历。她的经历,如今成为我们效法的榜样。

  4.一路我蒙救主引领(All The Way My Saviour Lead Me)

  这首诗歌是芬妮五十五岁时所写的,也是她所写最好的诗歌之一,最能代表她一生的经历和她诗歌的特性。从得救的初阶,分别专一事奉,再进到宝座主脚前与主交通。这首诗歌与大卫在诗篇十六篇中的经历相似。

  5.有福的确据(Blessed Assurance)

  这首诗歌是芬妮五十三岁时所写的,说明二十三年中她信主完全顺服及服事主,使她每天能够行在神的荣耀中的经历。她在圣灵中所得到的喜乐是靠主耶稣的宝血救赎及自己完全的顺服。这也是教会历代属灵人一生属灵经历的根基。正如大卫在诗篇十六篇中所描述,完全顺服及满足喜乐的经历。(诗十六1-2、11)

  6.莫把我弃掉(Pass Me Not)

  这首诗歌是和杜恩(William H. Doane)早期的作品;也是芬妮·克罗斯比的诗歌中,第一首引起全球注目的诗歌。在慕迪带领的所有英国布道会,首屈一指的诗歌,却是《莫把我弃掉》。另一首《救主耶稣,我来》(Blessed Lord, I Come)是由她作词,山奇作曲。慕迪在1896年在纽约福音聚会时,每次都唱这首诗歌。

  有一天她到曼哈顿地区一座监狱传福音,她听到一个犯人哀哭的声音,哀求主说 :“哦,主啊,不要弃掉我!”当晚,当她退回寝室时,所有的歌词涌入她的脑际。

  四、公开传道及因神而满足的喜乐

  因为慕迪和山奇曾在布道会中採用芬妮的诗歌,1876年芬妮五十六岁时,也开始写福音短歌供他们使用。当时,美国各地教会开始邀请她去讲道。她的讲道语气亲切,简朴直接及感人,像她写的诗歌一样。很快的,她成了美国最活耀的传道人。

  1910年,芬妮被邀请到纽约循道会教堂的福音聚会讲道,那一天有五千人聚在卡尼基大厅听道。1911年春天,当九十高龄的芬妮走上讲台时,会众中有人大声呼唤,赶快找轮椅来。芬妮用响亮的声音制止他们,说,我不需要轮椅,我能站在我的双腿上,耶和华是我的力量。(诗二十八7)她作见证说,我希望每一天都被主使用,成为祂的器皿。

  年老的芬妮,虽然盲眼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她没有自怜的感觉,她反而觉得,她的盲眼是出乎神的美意,她也因着神而满足。她常常说,对我来说,这是一件最美好的事,因为我可以脱掉世上许多诱惑。否则我怎能发挥我生命的潜在特质。

  芬妮的见证,见证了诗篇九十二篇12-13节所说的: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利巴嫩的香柏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殿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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