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
雅歌(二十二) 第四十二讲 “王正坐席的时候,我的哪哒香膏发出香味。”(歌一12)新妇并未直接向新郎说话;她是将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 曾经斥责新妇的新郎,看到了她两腮羞红,便走出去好让她跟其他人说话。那些人瞭解主的心意,藉由提起她的诸多恩赐以将她的思绪由悲伤时刻中脱离出来。 她对斥责的反应态度,乃是一种能使任何长者都会感到满意。任何人终归要受到申斥,这是无可奈何的事。然而,“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雅三2)我有矫正别人行为不当的责任;我没有保持寂寞的选择,爱心要求我回应。可是当给予矫正,对方并不欣然接受时,使我很气馁。当我要帮助某人,结果不如我所愿,便使我十分气恼。有时果效适得其反。握使对方心中不悦,反令他堕入罪中。于是他十分痛恨我。“以色列家却不肯听从你”,这位先知解释说:“因为他们不肯听从我;……”(结三7)我不是唯一你们所藐视的人。我并非先知或者使徒,然而我却行使两者的功能。我是万分的谦卑“……坐在摩西的位上”,(太二十三2)当然,我也不够格跟先知、使徒与摩西相比,但由于我的地位,你们应该尊重我。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耶稣都对众人说:“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太二十三3) 神说:“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启三19)当神并未显出祂的怒气,祂已经极度愤怒了。“以恩惠待恶人,他仍不学习公义;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义,也不注意耶和华的威严。”(赛二十六10)忽视了对神敬畏,是不合乎神的心意的。做出这样的事,远比神发怒更为可怕。 当一位母亲有一个生病的孩子快要死了,她便哭泣不止。她已做了一切可能挽救她孩子的事,但孩子的病未见起色。假如我其中的一个孩子快死了,儘管我已做了一切我可能救他的事,难道我也不该哭吗? 仅仅顺服神是不够的,“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前二13)所要顺服的可能是聚会中的长者,或者他所指派的同事。说到这个分儿上,我甚至可以说:你们要听从你们的同辈以及身份比你们低下的人。基督曾经说:“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太三15)要对身份低下的人,表现关心。让比你们身份低下的人保有他们的生活方式。要服事年青人,假如你们做了这样的事,你们就可以如新妇说出同样的话:“王正坐席的时候,我的哪哒香膏发出香味。”(歌一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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