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宪章─林前十三章注释
芬尼(Charles G Finney)
△爱是恒久忍耐△
这是爱的现象之一,在遭人反对与伤害时仍然是柔和的,忍受愤怒冤屈而不报复。
爱是予人温和与亲切,永远没有苛刻与粗鲁,不会带给任何人痛告。
△爱是不嫉拓△
在爱里满了怜恤与福祉,对人对事均不生嫉妒。
△爱是不自夸△
爱经常使人心存谦卑。
△不作害羞的事△
那是在爱里自然产生的一种愉悦与有礼貌的态度,以此来对待所有的人或事。在爱里的人对待陌生人所流露出的是亲切委婉,因此爱的大部份表现是温和与有祷。
△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
这是爱的结果。你看母亲,如此长久的忍受看她的小孩,仅只是因为她爱她小孩的缘故。倘若你看到一个人是暴躁的、刚硬的,对任何错误都勃然大怒,即使他有很多很大的爱,那种爱也是不完全的。容易生气经常是骄傲的标记,一个人满有爱,他便不易生出属罪的愤怒。从神来的忿怒,会使人感觉出不是被卑贱或错误的事所激怒的,而是一种维护神圣事务的感觉。
△不计算的恶△
一个人经常对他人猜疑,或对他的下属口出恶言或是举止乖张,那即表示出在他里面是属魔鬼的,而非圣灵,因为他心里所想的是人的缺点。一个诚实有爱心的人,是当他想到一个人的所有之后才想到他的恶,且不经常感触到外界的灾害与宗教的异端,这种人似乎经常遭到狡猾者的欺骗,然而这并非缺乏见识,乃是因爱的缘故,乐于吃亏。
△不喜砍不义,只喜欢真理△
一个喜欢看到别人失败的人,我告诉你,这人是离爱太远了。
△凡事包容△
表示对所有外来的凌辱与伤害,永远不心存报复。
△凡事相信△
尤其对特别难以置信的事,也总相信它是美好的。
△凡事盼望△
一件事即使有理由怀疑可能是出于魔鬼的,但只要盼望那事有好结果,则该事即将因此改变而互相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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