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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如己

小德兰

  亲爱的院长:

  上一年天父对我恩典丰厚,使我瞭解仁爱的本义。自然,我以前也对之略有所知,只是知道得并不完全;耶稣说祂的第二条诫命“爱人如己“和第一条一样,“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彷,就是要爱人如己。“(太二十二37-39)我对其中深意并未瞭解清楚。我只是更勉力去爱天父而已。当实践爱主的心意时,我更进一步瞭解;如果我们只在言词上表现出爱天父,那将毫无价值:“天国的门并不为那些只在口边主啊、主啊的喊着我的人而开,只为那些实践天父--我父意旨的人而开。“(太七21)这里所说的主的意旨为何?耶稣接着又把这一点告诉我们了;也可以说在福音的每一页上都表现出祂的意思来了,尤其是在最后的晚餐中祂表示得更为清楚。祂知道门徒对祂的爱更为炽烈,因为他们才刚在祂那奇妙的圣餐领受了祂的身体。于是,祂--我们人类的救赎者--给了我们一条新的诫命。祂对他们说--(啊,祂是如此的态度温存)“我给你们一条新的诫命,那就是你们要彼此相爱。你们彼此间的爱,该与我对你们的爱相似,你们彼此间的这种相爱之情,乃是一种标志,会使人们看出你们是我的门徒来。“(约十三34-35)

  十字架上捨己的爱

  一、那么,耶稣对门徒们是怎样一种爱法呢?为什么祂要爱他们呢?祂与他们可以说是天地悬殊;祂是永知,全智--而他们呢,只不过是一些可怜的罪人,无知而庸俗。而祂却称他们为朋友,为兄弟,要他们在祂自己父亲的王国内随侍于自己身边;祂决心为他们赢得获进天国的权利,祂自己甚至不惜为了此事而死在十字架上,“这就是一个人能够表示的最大的爱。“宛如祂个人自述:“祂可以为了祂的友伴而捨弃生命。“(约十五13)

  二、默想耶稣这些话,我开始感觉到自己的爱是多么不够,显而易见的,我并未像主爱我的姊妹们一样的去爱她们。现在我已理解,所谓的完全的爱,就是容忍别人的短处,对他们的软弱处毫不见怪,即使在他们的心性中只找到那些许可取之处就大为高兴。但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将爱心锁在心灵深处是无用的。耶稣说:“一盏灯并不是要点着了放在斗底;那要放在灯檯上,使整个房子里的人都得到光亮。“(太五15)我想这灯放在灯檯上,是为了发生仁爱之光;而它射发出的愉快光辉并非只为了照射我们所爱的人;而是为了整个房子里的人,毫无例外。

  主在心中活出爱

  一、爱人如己--是耶稣在降孕为人前提出的一条诫命;祂瞭解每个人的爱己的心念是多么有力的一种动机,除此而外,祂更不能找到更高的标准来称这对邻人之爱了。但这并不是耶稣授与祂门徒的新的诫命,祂另给了人们一条新的诫命,意义更为明显,(约十五12)我并不能恰如爱己似的来爱人;我要像耶稣爱他们一样的来爱他们,并且直爱到天地终穷之时。

  亲爱的主,你从未要我们去做力所不胜的事,你能比我自己更清楚的看出,我是多么的软弱、多瑕疵;如果你对我说,更爱我的姊妹们如同你之爱她们,那意思定然是,你必是在我的心灵深处来表现对她们的爱了,--你知道,只有在这样的情形下,我才能实践这条诫命。如果你未曾给了我一种恩宠,使我具有这份爱力,那就谈不到这条新的诫命了;这诫命原是要证明:你要透过我来爱一切你要我爱的人,我是多么的高兴接受它啊。

  二、当我实践爱之德行时,我时常有一种感觉:耶稣是在我里面行出爱心了;我和祂连结得越密切,我对诸修女无分轩轾的爱越强烈。当我要使我的这份爱更为热烈时,我该如何做法呢?当魔鬼要我去注意一些我并不觉得太可亲的修女们的缺点时,我又该如何来抵挡呢?那时候,我就会赶快提醒自己,专去想那位修女的一切长处,一切善意。自然,这次她犯的一些过失是被我看到了。但怎知她不是经常极力克服这些缺点,而屡次致胜过呢,只由于她是过份谦虚,不肯使我们知晓?

  凡事容让别人

  一、我们认为别人的过错,实际上也许是可赞美的行为呢--那完全看个人的意向如何了。关于这一点,我自己在一件小事上曾有过一次经验。那是正当休息的时候;那时已摇过两次铃了,那表示就要打开大门,让工人们把预备装饰圣诞的马槽的树木搬运进来,亲爱的院长,那时你未在那里,我在那休息的时间内就觉得没有什么兴趣。并且我想那工作对我很适宜,如果我能被派去做个特别的助手就好了。副院长真的就召唤我以及我身边的那一位修女了;我们两人当中有一个可以去。于是,我立即开始收拾我所做的针线,但我故意慢慢的收拾,为了让那个修女先收拾完毕,她好去。我想,她或许愿意到外面帮忙去。一位管理我们的修女站在那里,笑着看我们,当她看到我最后才收拾好立起身来时,她说:“真是一辆慢马车!这次妳的冠冕上没有特加的珠宝了。“自然,所有的修女们不明白我的用心,以为我是个自顾自的人呢。

  二、我简直无法对妳描述,这些小事对我有多大的好处,使我更能容忍别人的过失!另外还有一件事--那对减少我的虚荣心颇有好处;当人们夸奖我的时候,我不禁自语:“当我想做一件善行时,她们往往认为那是我的过错;她们认为是我的长处的,想想也真没有味道,安知那不是我的过错呢?“我又引用保罗的话自解:“至于我,受到你们的判断,或别人的判断,我完全不拿着当一回事,连我自己也不判断自己,虽然我自觉良心无愧,但并不能因此而成为义人,有能判断我的,就是主。“(林前四3-4)什么是最好的方法,确实保证天父将从宽判断你的一切--或者全然不判断你呢?啊,我竭力使我的心中但存仁爱;主不是曾说过吗?“不要判断他们,不然你自己也将受判断“?(太七1)

  三、亲爱的院长,看到了刚才我写的这些,妳或许以为实践爱的诫命在我没有什么困难吧?啊,几个月以来,实践这一项美德似乎不像以前似的需要自我战斗一番了;但我并非说我已是德性完全,毫无过失,我的缺点是太多了,以致时犯过咎!我的意思只是说,我现在于犯过后再重新振作起来,在我已并非太困难的事而已。我对抵抗诱惑一事,的确还没有多大困难,天使们是站在这一边护卫着我;在一次大的胜利之后,他们不忍看我被征服,关于这事,我就要说给你听。

  包容不可爱的人

  在会中有一位修女,委实使我憎嫌,她那做作的态度,做作的谈话,以及她的性格,使我无法喜欢她。但她是个有德行的修女,主必然非常的钟爱她;因而我也不可由着自己的性情不喜欢她。我提醒自己说,仁爱并非只是一种细腻体贴的情感,是要见诸行事的。于是我决定像对我最喜欢的人似的来对她。每次我遇到她时,我总是为她祈祷,为她的美德与功劳而赞美,而如此巧妙的塑造人类灵魂的耶稣,并不欲我们对祂的创作不赞一词?--祂要我们循着这个方向走去,直到我们达到了祂所选择居住的内部圣殿--心灵,且对其美丽发出赞叹。但我对那位使我极感不快的修女,不仅多多祈祷;并极力想以爱心来相报。当我想与她反唇相讥以折服她的时候,我却尽力做出和悦的笑容,并极力想法改变话题;《效法基督》这本书不是告诉我们:让别人遑其雄辩,远比去驳倒他们为好吗?在休息的时间以外,工作完毕的时候相遇,当我内心的矛盾过于强烈时,我总是悄然遁走。

  她对我对她的观感毫无所知,更绝未理会我为何如此做法;末了,她自以为她的性格使我愿意亲近她呢。一次在休息的时候,她满面春风的向我说:“德兰修女,我愿妳告诉我,我的哪一方面使妳对我感到惬意了?不论什么时候我看到妳,妳总是对我欣然而笑。“啊,自然啦,她真正引动我之处是隐藏在她灵魂深处的耶稣;耶稣使最难下嚥的东西甘美可口。我只有向她说,见到她时总使得我发出快乐的微笑--自然我并未说明这快乐完全是属于理智方面的。

  不为自己辩解

  我曾经向妳说过,我之能不打败仗,获得胜利,我的最后之策只是悄然遁走;甚至于在我入修院初学期间,我也常常试着这样做,且常常生效。我要告诉妳一件这样的事,那一定会使妳觉得很有趣。一日早晨,妳的支气管炎病又犯了,我悄然的向妳屋子走去,我是要去送还锁圣餐栅栏的钥匙,因为那时我正管理更衣所。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深自庆幸能有这个机会可以看到妳,当然,我格外小心,不使我的外表显示出我的心情。有一位修女正好看到我了,恰巧她是很钟爱我的,但善良的她怕我会惊醒了妳,于是,她就拿过我手中的钥匙,我怕我自己为了怕失去这个好机会而和她争辩起来,我就很和悦的向她说,我和她一样的担心惊醒了妳,但是交还这把钥匙乃是我的责任,自然,我现在已经明白过来,如果我任她去,那我将表现出一种更好的精神;她是一个年轻的修女,但较我为长。那时,我却未能有这种想法;我就跟着她想走进妳的屋子,而她一把将门拉住了,使我无法进去,结果我和她所担心的事果然发生了--我们做出的声音惊醒了妳,而我就也进去了。

  当然,事已至此,我是那个祸首,而受我连累的那位修女开始絮叨不已,说明这事的责任该由谁来负:“是德兰修女弄出了响声!啊,她真够执拗的!“我这方面当然会有不同的说法,我很想为自己辩驳,但很幸运,我的心头闪过一种极明智的想法--如果我张口申辩,我的内心还能保持宁静吗?同时,我觉得自己受到这样的攻击,我唯恐把握不住自己了,我不见得能再沉住气一言不发;唯一的上策就是走开。说时迟那时快;我掩旗息鼓,退出疆场,让这位修女自己在那里滔滔不绝;那使人不禁联想起卡梅拉对罗马的诅咒,我的心跳得好紧,我无法走得更远,只有坐在楼梯边,玩味着我“虽败犹荣“的战果。院长,那并不够勇敢,不是吗?但我觉得,自知溃败难免,莫如不战而退。

摘自:小德兰《回忆录-第三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