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
约翰福音札记 汤朴威廉 第一章9-13节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这是一个崭新的启示。真光自古以来无时不在向着世界照射。在人的理性和良心中,常常有它在启人茅塞。即在野蛮人中,每一个抑制兽性冲动的阻力,每一点激励善行的督促,都是神在他灵魂中所赐予的启示。自我显现的神就是“道”。“道”的成份中有一份是生命--活泼而有生机的生命。这生命就是驱使着一切有生之物,在进化的程途上向前向上的原动力。在耶稣基督的生活中,这个生命得到了完全的实现。因此我们可说,连异邦人的良心,虽然为自己的愚昧所缚束,也是基督在他里面所发的声音,非基督徒们的高尚思想、良善行为、和敬虔崇拜,也都是由于那住在他们心中的基督所启迪而来的。借着神的道--也就是借着耶稣基督--柏拉图、索罗亚斯德、和孔子,认识了他们所宣传的真理。因为真光只有一个;每一个人所接受的真光,是以他自己的度量为限。(这是指在人良心和理性上的微光) 每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圣贤先知所表示的光,只是那全部真光的一部份,而且各个民族与国家都有他们牢不可破的偏见和固执之处。他们所看见的真光,是透过了这样的有色眼镜的光,绝不是纯粹无瑕本光本色的真光。因此,真光始终未曾被认识,虽然人类向来是在真光照耀之下行走,当那十足的本色真光充分的出现于世的时候,人类将它拒绝了。 绝对降服 因为这个缘故,主基督一方面是万国万民所渴慕的对象,而一方面对于那未能真正认识祂的人,主耶稣与他们所渴慕的对象,却又大有出入,因为真正来到祂面前,必须是一个绝对的投降、彻底的归顺,借着完全奉献自己,而达到充分发展自己的目的。 【罗马书第一章“信服真道”--指信心的服从,并非一时感情的冲动,而是全心向基督和祂的福音真理奉献--斯托得注】 第一章14节 “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并不是每一位见过耶稣的人,都见过祂的荣光。“我们”二字不是指着一切见过祂的人说的。该亚法、希律、彼拉多都不曾看见主的荣光。然而祂的忠实门徒们却都见过。主的荣光并不是被留在背后,直到祂再来的时候才见到的,保罗书信中有类似这样的说法。(腓二6-10、林后八9)当然,保罗的说法也对。“道成肉身”纵然是出于甘心,终久是一段屈辱和牺牲的经历。不过那不是全部的解释,因为牺牲与屈辱就是神的荣耀。神既是爱,凡能充份表现祂爱的作为都是祂的荣耀。人所认为羞耻的十字架,正是神荣耀的宝座。 每一个时代只有存心降服“真光”的人才能看见祂的荣耀。 十架约翰在他《释放我的灵》--“门口的光”中说: “在人堕落之后,人们是透过感官的‘窗口’领会外面所见事物,但毫无所知。我们相信所看见和通过感官所知道的东西是实在的。实际上,只要我们的灵魂还在身体的房子内,它就像囚犯在漆黑的牢房牆上摸索,这就是我们的光景。甚至在我们信主之后,听到神的道以后,很多时候我们的行动,就像瞎子、聋子一样,很大的程度是滞留在黑暗中。只要我们仅用肉体的眼睛来看属灵事物的话,那我们就会继续像一个俘虏,在夜晚的黑暗中一样,在牢房里摸索。直到神的圣灵临到,我们里面的眼睛被医治,被打开,我们才找得到门。 在我们未完全降服于主之前,我们仍然是在囚牢中摸索,在囚牢各种窗口的微弱光中游走。当我们被圣灵引导到绝对降服时,我们才能找到门口,并从其中出去。” (真正的遇见真光--主,像生来是瞎眼的人看见光。) 第十二章23-26节 “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那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这个“人子的时候”,自从在迦拿的喜筵中提起来以后,(约二1)经过了一段很长的时期,现在总算来到了。这句庄严神圣的声明,在本书中见过三次──此处,在末次晚餐中,犹大退席以后,(约十三31)并在主以大祭司身分献祷的祷文中。(约十七1) 每次用这句话总是与主的死有密切关系。因为神之爱的光辉,是借着主耶稣的十字架而充充足足的照射在人间的。所以十字架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来一3)的最大表现。 这样天君泰然而从容就死,在主的本身而言,已经是一个胜过仇恨的伟大作为。况且其实际作用,尚不止于此。十字架上的死亡是打破国家的界限,拆毁种族的牆垣,而吸引万人归主的唯一凭藉。外邦人初熟的果子,当时已经摆在眼前,而等候收割了。主的强权是从十字架上施展出来的。 于是主立刻颁佈了“因死得生”的大法大典。这条原则就是福音的中心奥义。照祂一贯的作风,祂先从自然界中找出一个实例,因为自然界可以表现神的律例。在以前的一个危机当中,祂曾经以撒种的人自比,而以种子的散佈表明神国的发展程序。有的是完全不能生根,有的旋生旋灭,只有一些得到开花结实。(可四3-12)现在主说明那结实的种子。种子必须先死,先毁灭了自己,新的庄稼方能长起。种子若不肯如此牺牲自己,它永久只是一粒,不会有更大的造诣,不会产生出新的子粒。至于丰盛生命的条件就是死。 “凡爱惜自己生命的,就要失丧生命;在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约十二25)自爱就是自丧;自私就是罪恶,而自爱就是地狱。这种情形一定是可怜之至。灵魂以自己为养生之资源,一定要将自己吞灭。专心致志于永久事物的人,就有永生,当然对于现世的生活要澹漠视之。 在这儿,希腊文有两个字代表生命;我们的文字中都是译为“生命”。我们所不应该爱惜的生命是现世的生命,也就是血肉的生命和它所有的感觉经验。代表永生的另一个字,那是指着叫人生活的能力说的。 第十五章11-17节 “这些事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人为朋友捨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 “我的喜乐”与神的命令 “我的喜乐”;由于子与父之间毫无隔阂,而永不间断的关系而产生的喜乐;由于将世界从自私和互相残杀之中拯救出来,使它成为爱的世界,并且有丰盛的生命而产生的喜乐;那“摆在祂面前的喜乐”。(来十二2)这里所说的应许与盼望,不只是让我们与主一样快乐──(我的喜乐)──乃是将同样实质,同样品性的喜乐──“属乎我的喜乐”──放在我们里面。 那样的喜乐显然不是外在的愉快,也不是由环境而产生的满意。那是灵魂的一种状态。那是灵魂中充满着仁爱的情感,因为在属灵的果子中,仁爱之后就是喜乐。(加五22)(加拉太书上所列举的,并不是圣灵所结的各样果子,乃是一个看不见的“圣灵之果”所有的许多表显;圣灵所结的唯一果实,就是使灵魂向神投诚。这投诚之心,也是借着神所显示出来的大爱之感召而生出来的。)基督所有的喜乐,只有那与基督一同遵守神的命令,并且对于主的教训有同样反应的人才能认识。主所以将这命令和教训赐给我们,无非是要使祂的喜乐可以充满在我们里面。 这不是任何外在的恩赐。这本是使我们固有的喜乐,也就是唯一的真正喜乐,发展到尽美尽善的境地──“并且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神是爱;而我们乃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只因为我们有自私自利的原罪,而且在爱心上有了缺陷,所以在我们里面的神的形像失了真像,而且糢煳不清。但是我们还能够“如同镜子一样返照主的荣光”;(林后三18)主耶稣所显出来的“神本体的真像”,(来一3)本来是一切受造之人都应该带着的形像。这样的召命,虽然是我们自私自利的“小我”所认为过分的苛求而抗不遵行的召命,实在说来,也不过是叫人反回本性,而恢复其原有的面目而已。这呼唤我们牺牲自己而忍受痛苦的宣召,正是叫我们更进步的走向喜乐之门,叫我们的喜乐可以满足。 “我的喜乐”和“我的命令” 这里所说的“我的喜乐”,和下面主所说的“我的命令”,是互相对照的两件事。主的一切命令,都可包含在这一条命令之内。 从前(约十三34)主曾将这条命令宣佈过一次。那一次是在祂让奸贼犹大离席之后说出来的。那是为了说明主之所以奉献自己以至于死,乃是要确立这条命令的准则。当时,主曾以象徵的仪式将自己的身体撕裂,将自己的血,就是在牺牲之中所奉献的生命,赐给了门徒。 现在祂第二次申述这条命令,其中也有同样的用意──“你们要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你们一样。”这句话的后一半,显明是以主的受难是测度主爱的“衡量”。这样死而无憾的大爱,为了所爱之人的好处,不惜将性命牺牲的大爱,是主的门徒之间所应当有的团结力量。这条命令显然不是赐给一切世人的,(18节)也不是应用于信徒和世人之间的,乃是专对于全体门徒的命令。 基督徒团契之所以存在,和基督徒团契的特别性质,都是出于基督之爱。祂先吸引了我们每个人到祂的面前;我们之得以成为门徒,是由祂而不是出于自己。(16节)每一位信徒既然都与主发生了团契的关系,彼此之间也就变成了团契的关系。因此,信徒之间的团契关系一定要充满着基督之爱的空气,应该是实行基督之爱的范围。葡萄树的生命必须贯彻在所有的枝子之中,使一切的枝子互相连贯,成为一个有机之体。基督之灵,必须运行在所有的信徒之中,使他们精诚团结,成为一个属灵的生命,就是基督的身体。 我们在教会的信徒之间能感觉到这种关系么?我们在基督之内的团结是比我们属乎世界的团结──家庭、学校、党派、阶级、国籍、种族──更坚固而有效,乃致使我们超脱了一切天然的隔阂和仇恨而在爱心之中团结一致么?当然不是──其原因所在,就是我们不常在主里面。假若我们住在祂里面,祂那牺牲之爱就流行在我们的生命之中,使我们成为一个极其密切的团体了。 基督徒之彼此相爱,互相实行主基督对他们所显出来的爱心,是以基督之死为准绳。这条道理现在说的更清楚了。“人为朋友捨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更大的。”有人曾说,为仇敌捨命岂不是比为朋友捨命的爱心更大么?这个说法是因为过分的重看了经文中的“朋友”二字。此处“朋友”云者,并不是说这些人指爱祂的人,爱的“够朋友”,乃是指祂所爱的人“他们如朋友”。这话的意思是说爱人爱到为人捨命的程度,便是至极而无可复加了。至于被爱之人是否以爱相报,则不在话下。爱到死而无憾的地步,便是自我牺牲的绝顶造诣。主曾为门徒们作到了这个程度。门徒们!一切信徒们!都应该照样彼此相爱。 分派去结果子 16节“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得以长存。”我们被拣选的首要目的是要与基督同在:“要他们常与自己同在”;(可三14)常在祂里面是我们的第一条本分。但是主之所以拣选我们,也是要差我们去为祂作见证──“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可三14)本节中“分派你们去”一语,原文中有“各行其道”的意思;与第十一章44节主对拉撒路说“回家去”三字原文相同。是“该作什么就作什么”的意思。我们结果子就是各尽各的本分;这样的果子才得以常存。 一位确实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的真正信徒,无论在工作中或游戏中,在矿洞中或在工厂中,在公司的董事会上,或国家的政治会议上,对于他的同伴同工都要发生一种不可漠视的影响。然而他的作用却不止于此。这样的一个人要变成神之爱的运输要道,他所注意的方向,就是神的恩典注流的方向──“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在祈祷之中将自己的意志完全交託与神,而凭祂指使的人,其结果子的范围比较孜孜不倦的勤劳之人更大。但是,他的祈祷却必须是奉主的名──那就是说作主的代表(上文已经说过)。我们若要奉主的名祷告,又必须常在主里面,主的话也常在我们里面。(7节) 凡能这样行的人,就自然联合成了一个爱的家庭、爱的社会、以爱来灌输全部生活的集团。所以主又提纲挈领的说:“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照原文直译应该是“我将这些事吩咐你们,以便你们(可以)彼此相爱。”插入“可以”二字,其用意在格外的指明这句话的着重之点是在后一半,就是命令的目的或结果。当然这是本来在内的意思,不过藉此加重其语气而已。彼此相爱是命令的本体,也是遵守命令的必然结果。因为主来是命令门徒“常在我里面”。 “常在我里面”与“彼此相爱”并不是两件事,乃是一件事的两方面:一个是原因,一个是结果;要这样遵行的人,自然而然的就是要名符其实地参加圣餐之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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