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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子女训练法》摘要(一)

理富吉Richard Fugate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如何作父母
  第二章 神对父母的应许与惩治
  第三章 父母的责任
  第四章 权柄的原则
  第五章 父母的权柄
  第六章 父母的责任
  第七章 儿童的本性
  第八章 子女成长阶段
  第九章 “子女训练”的意义
  第十章 反面的训练
  第十一章 子女训练的两步骤
  第十二章 控制的意义
  第十三章 如何开始着手
  第十四章 认识冲突
  第十五章 叛逆
  第十六章 责打
  第十七章 正确的责打法
  第十八章 控制的重要性

  前 言

  《圣经的子女训练法》(What the Bible Says about Child Training)这本书主要的目的是帮助父母们对于自己所担任的角色有所了解,并且找出成功养育子女的方法。故本书主要的内容为阐释父母的责任、权柄,其次是对儿童的本性及成长过程的不同阶段加以说明、解释,最后再根据圣经来说明《子女的训练法》。

  《子女的训练法》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控制(Controlling)和教导(Teaching)。控制的目的是在建立父母对子女抑制的统治权(即子女须先学会顺服父母),然后子女才有可能接受父母的教导,而达到成功的训练子女的目标,最后子女才能按照圣经的命令来孝敬父母。

  第一章 如何作父母

  每一个子女只有一次机会在父母的手下被教养成人,为此父母得花上大部分的人生来完成这项神圣的使命。除非父母能找到一套正确的子女训练法,并确信实行之后必能得到满意的结果,否则将是空忙一场,甚至会给父母和子女带来灾祸与痛苦。

  在这资讯爆炸的时代里,我们所获得的资讯大部分是根据人类有限的智慧和观察而产生的,因此其中充满了许多错误和无法证实的预测。在训练子女的方法上专家们的主张也是众说纷纭,有些甚至互相矛盾,让作父母的不知何去何从。有一些父母可能在教养子女上有一套自己的方法,也有些父母则根本没有任何的方法可言。因此,在目前的社会里从许多青少年所暴露的各种迹象中可以发现,许多父母实际上并没有找到一套有效而正确的方法来训练子女。

  神藉着圣经为人类在世上的生活里提供了许多正确而可靠的信息,圣经中的真理和教训,比一切人类的思想体系更有智慧和助益。《圣经的子女训练法》就是根据圣经的方法来从事子女的训练,只要父母根据这套方法去实行,就可以肯定自己所作是正确的,而且必定会得到预期的成功,因为有神的应许和保证。

  第二章 神对父母的应许与惩治

  圣经不但为父母提供了训练子女的方法,神的话也应许那些愿意按照真理去训练子女的父母,可以因着教养出良好、顺服的子女而获得极大的喜乐与平安;反之将受到凄惨的诅咒。

  神的祝福:

  “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箴十1)

  “义人的父亲,必大得快乐;人生智慧的儿子,必因他欢喜。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箴二十三24-25)

  “管教你的儿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乐。”(箴二十九17)

  “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箴三十一28)

  上述的经文应许养育智慧子女的必大得喜乐与安息。箴三十一章28节里更提到这样的子女长大之后将使母亲得尊荣。

  神的咒诅:

  “愚昧之子,叫母亲担忧。”(箴十1)

  “生愚昧之子的,必自愁苦;愚顽人的父,毫无喜乐。”(箴十七21)

  “放纵的儿子,使母亲羞愧。”(箴二十九15)

  上述的经文很清楚的说到,因着父母在训练子女上的失败所将遭遇的痛苦。

  这是因为子女在小的时候没有受到适当的训练,而到青少年及青年初期所带给父母的愁苦和羞愧。

  神将教导子女的真理赐给父母是为了要使每个父母都能得到祝福而非诅咒。因此,每位父母都有责任好好研究圣经中关于训练子女的真理,并切实的去遵行。即使有些父母可能已经错过了许多的年日,但只要子女还未超过十九岁,就可能还有机会来挽救。(注:圣经中二十岁算成年,以后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父母所能给予子女最大的爱就是正确的训练他。物质上的丰富永远无法和真正的关怀相比较。如果父母真正的爱子女,就会加以训练,并会得到神所应许的祝福。

  第三章 父母的责任

    一、“神的灵造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三十三4)

  创造生命的神藉着设立婚姻并委托夫妻来为他生养众多。当一对夫妻有了子女,就表示神已经指派他们来养育、照顾这些生命。

  二、神是一位有责任感的创造者,对于他所创造的每一件事物都有他的目的和计划。但很多父母却没有责任感,对于他们所生的子女没有赋予任何的目的与计画。虽然有些父母希望子女能成为有良好适应力、道德高尚、受良好教育的人,可是却不知道该如何去达成上述的目标。

  三、每一个孩子的生命都是从神而来的,而且神对他们都有他的目的和计划。神把每一个孩子放在他所指定的家庭中也是神计划中的一部分,为要成全神对他的旨意。因此,神要父母所负的责任就是得按照神的标准来训练子女。

  四、子女要接受父母的训练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申六6-7)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六4)

  “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离。”(箴二十二6)

  根据以上的经文可以知道,如果作父母的爱自己的子女,就必须训练他们,但在训练之前子女必须先学会尊重父母的地位,如此才能使教导和训练达到效果。

  五、“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二十1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二十2-3)

  神命令子女要孝敬父母。不论父母的教育程度、职业、地位和身分如何,子女都必须孝敬、顺从父母,因为重要的是治理子女的权柄是神所赋予的,并不是父母自取的或赢得的。

  第四章 权柄的原则

  一、神具有至高无上的权柄

  “因为耶和华至高者是可畏的,他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诗四十七2)

  “使他们知道唯独尊?名为耶和华的,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诗八十三18)

  “我便称颂至高者,赞美尊敬活到永远的神,他的权柄是永有的,他的国存到万代。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阻他手或问他说你做什么呢。”(但四34-35)

  “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一一五3)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十三1)

  二、上述经文的主要重点及权柄的原则如下:

  (一) 神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及最高的统治者,他有权柄按照他的旨意来治理万物。

  (二) 神有绝对的能力和权柄对所有的受造之物赏善罚恶及秉公行义。

  (三) 神也设立了其他机构,如:国家、政府、家庭等,并赋予他们权柄来替代神统治和执行神的计划。

  (四) 每一个神所委派的机构都能按着神所赋予他们的权柄有效的治理该机构。并且,每一个机构都是独立且单独向神负责。

  (五) 每一个机构的统治者只能统治该机构内的成员而不能企图治理该机构以外的人员。

  (六) 每一个机构的统治者都是神所委派的,他们的权柄受到神的限制。他们的责任是执行神的旨意和秉公行义。

  (七) 神所设立的每一种机构都是为了要保护该机构内的每一个成员。

  神把我们放在各种机构中受到许多统治者的治理,为了要在各方面成全我们并完成神在我们身上的计画和目的。

   神设立家庭并赋予父母治理权,故父母需直接向神负责。父母需知道自己责任的范围、统治权的限度以及如何达成任务。

  第五章 父母的权柄

  神在家庭中委派父母治理子女,并赐下能力使父母能成功的照神的计画来训练子女。此外,神也藉着父母使每一个子女都可以受到保护、指引和教导。因此,每一个父母都得在治理子女的事上直接向神负责。因着神所赋予父母的权柄,父母有权力要求子女将意志降服下来,并接受父母的治理。父母也有能力向子女秉公行义、赏善罚恶。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三20)

  (一)父母的话就是子女的律法,子女必须顺服。

  (二)神赋予父母有权力要求子女在所有的事上顺服父母,因此若是子女养成不顺服的习惯,这个责任应该由父母来承担。

  (三)父母的权柄就是父母有权力要求子女接受父母的控制。

  但父母的权柄并非没有限制,误用或滥用权柄的父母,将会受到神直接的审判。

  圣经中没有所谓的“子女的权力”。神给子女唯一的权力就是可以在不受他人干涉下接受父母的养育。神设立政府来保障父母的权柄,政府若剥夺了父母对子女的权柄,就会受到神的审判。

  如何处置悖逆的子女

  “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太十五4)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二十一15-17)

  “轻慢父母的,必受阻咒。”(申二十七16)

  “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箴三十17)

  “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央除掉,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申二十一18-21)

  神无法容忍子女对父母不尊敬或不顺服,以及辱骂或殴打,神以很严厉的方式(死刑)来制裁这种子女,这样才能保护整个国家。若是一个人从小到大都不能尊敬和顺服父母,那么他也不可能会敬畏神和遵守国家的法律。

  “我指着以利家所说的话,到了时候我必始终应验在以利身上。我曾告诉他必永远降罚与他的家,因他知道儿子作孽,自招咒诅,却不禁止他们。”(撒上三12-13)

  “报信的回答说:‘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民中被杀死的甚多!你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也都死了,并且神的约柜被掳去。’他一提神的约柜,以利就从他的位上往后跌倒,在门旁折断颈项而死。”(撒上四17-18)

  即使父母或政府对于叛逆的子女未处以死刑,神仍然会直接审判那些不顺服的儿女、父母、国家。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2-3)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二十12)

  “我儿,不要忘记我的法则,你必要谨守我的诫命。因为他必将长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数与平安加给你。”(箴三1-2)

  对于懂得要顺服、孝敬父母的子女,他的一生都会受到神所应许的平安、长寿与兴盛。(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