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
祷告得到应允的个人条件 宾路易师母 “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六十六18) “你们的罪行使他掩面,因此使他不能听你们。”这是以赛亚对以色列人说的话。(赛五十九2另译)因此,当祷告得不到神的应允时,你们需要自问:“是否在我的生活当中,有什么阻碍了神应允我祷告的事情?我的心是否注重罪孽?”因为只要在你的生活当中有一件事是与神的旨意相悖的,或者紧紧绑在任何一件你对神所疑惑的事上,那么那件事便是一个拦阻神应允你祷告的事。某些事情是你祷告祈求的,在这些事上你是否只求神的旨意吗?在你的生活当中,有些事情是你所要改变的。譬如说:一些事情你要改变,改变之后──是会使你更舒适;同时也是为了荣耀神。然而,假如你知道那些事情对你而言,不在神的旨意之内,你仍然要求改变吗?你那欲望的动机有没有被净化,从而你的爱好不会无目的的跑到神的旨意之外呢?永远都不要怪神给你苦难;因为那苦难是由于你容许你自己的爱好,放纵自由,没有先求神的旨意。 “……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工作效力的。”(雅五16原文)在生活当中,一定要遵行公义,那是靠住在基督里所加给的。你生活当中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就你所知,符合神的律法。 你也要有每日胜过罪的经历。没有什么事情比没有在生活无法得胜更会快速的拦阻你的“祈求”蒙应允,并且没有能力来祈求。个人得胜乃为祷告得到应允的条件;关于这一点,绝对不会过分强调及清楚要求。可是在你内心里有一件东西在主宰着你──几乎永远焦距在某一件事上──那时,你就要直接向你的救主倾诉;那位满脸都是汗水血迹的人,让他用宝血洗净你“意欲”所犯的罪。他是一位救主,“……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一种与基督有清明的个人关系,乃为祷告得到应允的真正基础。 除掉在特殊的事情上得胜;也就是你所知道的个人“困境”之外,你还必须有一个“得胜的灵”;即是在你周遭的环境与境遇上得胜;在你生活当中的每一环节得胜,乃为祷告不断得到应允的主要因素。 因此,仇敌的目标是在攻击一个人,以使他不再有祷告的力量。撒但不在乎你的失败;而在乎攻击你之后的结果。如果它能使一个信徒在捆绑、压制、沉重、疑惑之下,那时它最大的收获就是信徒停止了祷告。因此,得胜是必要的,倒不是为了得胜本身,而是在于能保持祷告的能力。一件小事,虽然看来微不足道,但若是任它延续发展,问题就不是小事;那恶者可以阻止祷告的水流。譬如你在情急下被迫说出一些你不该说的话,于是你求主饶恕,而他也真的饶恕你了;然而这件事已使你的灵迟钝了。你也不能立即运用你祷告的力量来救助别人,因为你的灵性蒙上了一层阴影。那阴影妨碍了你得胜的信心的,而这种信心是可以移山,也可以吩咐仇敌离开的。 因此,要想达到个人的得胜,就要在受到仇敌攻击的那一刻,必须知道如何立刻抓住你祷告的权柄,而不容任何的阴影来遮住你的灵。在那阴影还没有笼罩时,立刻祷告;否则在数小时之内,你一点都无法祷告。在个人得胜的生活中,有一个大秘诀,那就是常常向神认罪;不管当时感觉如何,赶快抓起祷告的武器来祷告。外在任何的环境,并且认为你已经被击倒,这时你赶快祷告! 有果效的祷告之基本立场 信徒祷告的基本立场可在约翰福音第十五章7节中看到:“你们若常在我里面,……”这句话把我们带到十字架那里,也就是为了一个有果效的祷告生活所站立的地点。“你们若常在我里面,……”你们能“祈求”之处即是你们在基督里的地方;若想常到此地,只有“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六5)方能与他复活的生命联合。 耶稣在马太福音第十八章里讲述,祷告的生活是属于信徒在“天上”的生活,与活着的基督联合。(弗二6)然而,实际而确切的与活着的基督联合,在于每时每刻都在他的死中扎根。神话语每一方面所带有的属灵生命力量,完全在于跟基督联合,“在我里面”的这个实际。经上说:“你们若常在我里面”──假如你们常在“我”里面,其结果可想而知,“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七38)“……我所作的事,信而住在我里面的人也要作,……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十四12-13另译)祷告得到神应允的事,光来谈,很容易;可是我们没有了解这种每时每刻,恒久不变而深深与永活的基督联合,唯有这样,神才会应允我们的祷告,照我们祈求的“行事”。 当你过着一种随从肉体的生活,或者属肉体的生活,你的祷告是不可能得到应允的。相反,你要过一种与基督联合的生活,“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的生活,是“在幔内”与神相交的生活,也是背十字架属天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在于坚忍不拔,稳定,继续认识基督的十字架为一种力量;它能使我们靠着圣灵,就能“治死身体的恶行,……”(罗八13)与基督之死联合的基础,乃为祷告永远可以得到应允的根本。“我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因为我往父那里去。”(约十四12)“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十四20)关于这个概念,在罗马书第六章给了一支开启进入“在基督里面”的钥匙:“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六5) 死的基础,也即是十字架的根基,绝不容忽视:“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或者说:属魂的生命,也就是属肉体的生命,“老亚当”的生命,会瞬间显明出来,纵而遮蔽我们灵的部分,阻碍了我们祷告的能力。因此,要得到有功效的祷告,你必须明了你在基督里的地位,你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了,在那里你可以祷告说:“主啊!愿你死的力量来治死老我生命的活动;这些从魂生命而来造成我的思想与灵的迟钝,也给了仇敌做工的机会。 你必须要时时刻刻认识以十字架为实际基础的重要性;否则你可能有许多“肉体”的表现,或称为“撒但的攻击”。如若没有算基督的死为你的死,而胜过罪,那你就不能真正胜过撒但。“……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六2)在与黑暗权势争战的攻势中,莫过于必须了解只有在“灵里”,以及时时刻刻算基督的死为自己的死,圣灵才能应用那死的力量,来治死我们那老生命的恶行。(罗八12) 在与主同死的地位上,你可以信靠主来使你那“身体的恶行”,“老亚当”的生命,受到抑制,乃至于“治死”。(参见罗八13)那就是你的灵,有圣灵内住,站住立场,抵挡那仇敌的力量──“你们若常在我里面”,就不会有肉体的活动混入争战中;因为圣灵将基督的死运行在天然人的身上。 如果在你的生活中,感觉到有一种不安的“狂热”,那么你可能认为在你周遭的“仇敌”在作祟。其实是在你里面的“老生命”在“狂热”,你需要运用基督的死,来“治死”你的“老生命”,并且一直使它置于“死”地。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你那属灵的智慧就会告诉你:你不可能“住在”复活的基督里,除非你先住在他的死里。“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六5)假如我们与他亲密的联合,就像在树上接枝一样;树枝插入树干,并非自然长出,而是“接在”树干上。结果,新的生命强劲的长出,并生出力量来。为求在祷告中,力量不间断,则必以种植在基督的死中为基础,方能在他复活的生命中与他联合。当那接枝连在树干上,如若与树干分享树根的生命,就不能与树干分离。正如你被圣灵接枝在基督的本干。除非你接在树干上,就无法从基督那复活的生命中得到得胜的力量。保罗曾写道:我们要在“基督里生根”──你是否住在根中,深植在髑髅地进入他的死中。如此,耶稣基督根部的生命,使你进入了“新生命”。“你们若常在我里面”,也就是说:你们若住在他的死中,你们里面那老亚当的生命,每时每刻都会被那死的力量所压制,于是“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十五7) “……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约十五7)除非靠基督的话在我们的内心发生作用,否则祷告是没有能力的。信徒必须“吃”与“喝”他的话,为的是祷告有能力。假如你不能祷告,就该去读读神的话,直到他的话在你心中燃烧起来,再来祷告。你需要“我的话”常在你们里面,作你祷告的燃料。“凡你们所愿意的”,乃是要给予那些深知神旨意的人。神的旨意都写在他的话中,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在作工。那些人不会要求与神旨意相悖的东西;因为他的话会被吸收而进入他们的生命里。如此一来,他们的灵命乃是建立在神的话语上。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假如你们能站立在我放置你们“我的死”里;假如你们像枝子接在树干那样住在我里面──“我的话常在你们里面”──我的话要深深的刻在你的心版上,而不是将圣经的句子留在头脑与记忆里。假如我的话深置在你们的生命里,你们便得到属灵的喂养,从而你们在内心中形成一种完全与我旨意吻合的“意愿”。我的话会加强与引导你们的意愿,从而会使你们明白我的旨意;然后,啊!然后,“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 祷告中意愿的地位 “凡你们所愿意的”──而非你们所感觉的!在这里,我们清础的看到在祷告中,我们意愿的重要性。你的意愿是否站在神的这一边?你曾否经历过一种内心的冲突;你不知道要做什么;于是这样祷告,又那样祷告,其状况几乎是一种绝望。可是你靠着圣灵作工,终于能开口宣告说:“有一件事,我是确定的,那就是我确实把我的意愿摆在神旨意的这一边。”只要有这种意志的态度,结果你内心的冲突立即停止。有许多时候,黑暗的权势给你带来一团迷惑;使你分不清对与错。直到你晚上就寝,像往常一样,外在的矛盾进入内心,碰触到你的意愿,碰触到你这艘船的舵柄,你整个人的中心──接着,你会安静的把你的意愿放在神那边,以抗拒罪与撒但。因此,每次你有疑惑时,意愿就是在“投票”决定。如此,你就能“站在神一边”,甚至是站在反对你自己的立场上。 信心的条件 “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它也必挪去;……”(太十七20)假如你有信心,那座山就会顺从你的信心!一粒种籽跟移一座“山”有何关联,那座山是个障碍物?种籽只能种在地里,然后死去。假如你有信心──纯信心──只像一粒芥菜种那样大,便有足够大的力量对那座山说:“移走!”简单的说:要运用你所具有的信心,而信心还会增加。 祷告中的自我动机 另外一个祷告得到应允的条件便是不以“自我为中心”。“约伯为他的朋友祈祷,耶和华就使约伯从苦境转回,……”(伯四十二10)也即是说:当约伯不再环绕他自己的利益,以及他的苦楚为中心,而开始为他人祷告时,神才拯救他。因此,要将个人的问题留给神,将自己以及你的需求都交托在神手中,当你为他人的需求祈祷时,往往自己的问题也得到解决。 这样的态度就会带给我们可称之为“逆转过来”的祷告。为了某一件事,我们可能祷告来,祷告去,想不起还有其他的事可以祷告,结果就陷入了“自我关怀”与“自我中心”了,而这样的祷告是得不到应允的。所以,祷告不要再以你自己为中心,专为别人祷告,可能就因为如此,祷告的应允便临到你自己,而“除自己以外”的祷告,却将你的灵提升到神那里。 祷告中的“自我动机”需要对付。一个信徒持久不变的只为他自己,以及自己圈内的人祷告,该问问自己:如若是为他人的需要而祷告,还会如此热心而认真吗?一位母亲为她的儿子祷告,因为他是她的儿子。假如是为她儿子以及她另外的孩子皈依基督,那对她将是极大的拯救。或者有一个儿子所作所为有辱家门,而作为母亲的,为了要摆脱那种“不名誉”,有些母亲渴望儿子能蒙恩得救,便总缠着儿子,早上,中午,晚上,一直唠唠叨叨,烦到儿子不想再听。这样的母亲,不自觉中破坏了她的祷告。 自我动机是十分强的。在祷告以及其他事务中,万勿以为每一念头,每一个动作都是纯洁的,纵然你可能认为自己是纯洁的。要求问神,以他那纯净的目光,能看透并揭露你祷告之中所不自知的动机、欲望与原因。要将一个人带至神的旨意那里,便是你所祈求的,是为神的荣耀,且没有任何自己的动机,这是需要神深深的作工。但神有全能,来处置具有这样动机的人。作为一个祷告的人,必须是一个罪恶彻底被洗净的人;我们不仅被髑髅地的血洗净,也被圣灵之火炼出渣滓,甚至在最高贵和纯洁下,所有渣滓都得显露出烧尽。自私的树乃是一种有害的生长;可能渗入看起来很纯净的东西,有些许的毒素,就会给仇敌留有余地,来伤害你的祷告生活。 内住的代祷者 “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因有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罗八26-27)所有真心的祷告除发自信徒灵的部份,也是来自内住的圣灵。圣灵在你的灵里明白神的旨意。圣灵的工作就是在你的灵启发一种呼喊;表明在天上的父的旨意。自你灵里兴起祷告意念那是受到圣灵的感召,那便是你照着神旨意与在天上代求者祷告交织在一起祷告。于是,你认识了圣灵工作,你要求他教导你,在你的灵里产生了真正的祷告。圣灵乃是在地上的保惠师。(约十四16、26) 天上的代求者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二1)基督便是那在荣耀中的中保。“……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5)当信徒在地上由圣灵产生的祷告而祈求时,属天的代求者也在父面前,奉他自己的名,来提出我们那些意愿;这实乃一种循环的祷告。 因此,能继续得到应允的祷告之个人基本条件乃是: 第一、一颗洁净的心──恨恶罪恶; 神在地上需要许多代祷者。神能够给今日教会最大的祝福,就是呼召一些人能像以利亚那样的祷告。虽然这是极少数的,因为真正能明白他的旨意,不为其他的事来寻求与祷告是极其稀少的。愿神兴起他们吧! 译自:祷告与传道(Prayer and Evangelism, Jess Penn-Lew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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