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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八章(四)

司徒德

肆、在基督里圣灵引导的生活(12-16)

  正常基督徒成圣的生活是建立在圣灵引导上,因为“义人必因信而生(活)”。(罗一18)信徒不但是因信称义罪行得赦免,也要因信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脱离罪性捆绑,(罗六1-14)随从圣灵引导,更要因信靠圣灵得生──即活出基督的生命。(罗八2-4)

  另外,圣灵引导的生活,也决定了基督徒生命的成长。哥林多信徒生命停在婴孩的光景,是因他们未进入圣灵引导的生活。

  在基督里圣灵的引导

  十二至十三节是说明十至十一节基督生活在信徒心里,而产生之圣灵引导的圣洁生活,即在生活上活出神儿子的生命。因此,唯有与基督同行,让基督在心中掌权的信徒,才有圣灵引导的生活。曼德尔在他所着《十字架的道路》中论到圣灵引导,靠圣灵得生的生活是“在生活中降服赐生命者的统治和引导”。即在心志上顺从基督才能在灵里得着圣灵的引导。(罗八10)

  一、“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12-14节)

  “所以,弟兄们,我们并不欠肉体(性情),顺从肉体活着(按肉体指使的方式生活),因为你们若按照着肉体(指示)生活,必要死,若靠圣灵的能力(一直)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扩大圣经另译)

  (一)“不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12节)

  当信徒的生命,在基督里得到更新,有第十节与主同死、同活的经历,即每日能与基督有活泼的相交,凡事蒙他引导时,他就有能力靠圣灵拒绝肉体的引诱和辖制,在灵里与主交通,靠主而活。这时,他就是进入“不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这时他是因信站在“与主同死、同活”的地位和经历上,就是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二章所宣告的,因律法就向律法死的经历。(加二19-20)

  (二)“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13-14节)

  信徒若能靠神的话,凡事拒绝依靠肉体天然的能力,住在基督里与基督有活泼的相交,凡事寻求主的旨意,圣灵必在凡事上引导他;这时无论是心中的意念或是外面的行为,圣灵都要管理他,使他能靠圣灵必治死罪性在身上所推动的恶行。

  从经历上来看,信徒肉体的生命及活动是一直在他身上,每一位与基督同行的信徒有责任凭着真理的认识和信心,用意志“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4-27)这不是说,我们靠自己的能力“治死身体的恶行”,因为,当我们用意志与神的旨意配合时,圣灵便立刻赐下能力,帮助我们治死身体的恶行。这就是保罗所说“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全然依靠)神的儿子而活”的经历。(加二20扩大圣经另译)贝斯及腓力译本为“在神儿子的信心里”,即神儿子为我创始成终的信心。(来十二2)

  (三)“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14节)

  每位信徒重生时,都得到神儿女的身份,但只有被圣灵引导的信徒,才能显出神儿子的身份,因为只有长大的儿女,才称为儿子。本文原意是指神在世人及天使面前的宣告,他已达到神儿子的身量,如同罗马人的父亲在儿女成年时向亲友、社会的宣告他的儿子可以正式承受他的产业一样。

  当信徒在生活上被圣灵引导时,他便能在生活彰显基督的生命和能力。圣灵引导最好的证据,是活出圣灵的九种果子。(加五22、23)即以弗所书第五、六章成圣的生活和祈祷的能力。

  被圣灵引导的生命

  (一) 被圣灵引导与信徒生命的关系

  每位信徒一切的属灵经历都是基督藉圣灵工作的结果;从重生、奉献及成圣都是被圣灵引导,所以认识圣灵引导的真理和经历是信徒长进的第一要务。

  每位奉献的信徒,在重生时就能进入圣灵引导的生活,只要他忠心的与基督同行,凡事遵主为大,不消灭圣灵的感动,不让圣灵担忧。虽然,他灵命幼稚时,是容易跌倒,但圣灵必很快使他又站立起来。(弗四30)罗马书第八章圣灵引导的生活,是每位忠心信徒的经历,并非只有生命成熟的信徒才能经历。

  (二)被圣灵引导的条件

  被圣灵引导的生活,基本上就是与主耶稣基督同在、同行,并且活在基督的身体中,过奉献生活的光景,不是信徒另一种奇特的经历。我们若找一本属灵人传记和教会复兴史,就可以知道他们被圣灵引导的经历,并可以从他们的经历得到许多宝贵的教训。

  1.生活的条件:

  圣灵只能在完全降服神旨意的信徒身上,施行教导及引导的工作。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虽有圣灵的恩赐,(林前十二)但他们在生活上并未按神的旨意行事,所以无法进入圣灵引导的生活。以下,我们来看圣灵引导的条件:

  (1)圣洁的生活:个人与主同在、同行,与世界分别及学习简朴生活,凡事为主而做。因此,唯有经过奉献的信徒才能靠圣灵能力做到。(罗六13)

  (2)活在基督身体中:学习与信徒过彼此相爱的生活,有属灵及生活上的相交及彼此相爱的生活。(约十五9-13)

  (3)爱人如己的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学习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放下时间、金钱及财物来服事邻舍。(可十43、罗十三8)

  2.生命的条件:

  圣灵的工作是与基督的工作配合,只有在基督带领下的信徒,才能得到圣灵的引导。属世界及肉体的信徒;无法得到圣灵的正确引导。

  (1)与主同在的生活:

  与基督联合的生命是建立在与他爱的交通及生活 中。因此,培养独自与基督有内室的交通,及在生活中有隐密处的交通,如同一棵树栽在溪水旁,(诗一)才能从约翰福音第十五章住在基督里,进到第十六章圣灵引导里的经历。

  (2)与主同行的经历:

  与主同行天路,凡事接受圣灵恩膏的教训,(约壹二27)并寻求与有被圣灵引导的信徒交通,从彼此相交中认识被圣灵引导的光景,也可以从属灵人传记中学习。【注】

  二、作儿子的生命(15-16节)

  信徒在第三章因信称义时,已蒙圣灵重生,已有神儿女的地位。在第五章一至十一节,已论及神儿女们在神国度及家中的生活。本段经文重点在论述生命成长的信徒进入神儿子及后嗣的生命。

  (一)“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15-16节)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重陷于害怕;你们从圣灵所领受的乃是儿子的灵。从此,我们呼叫阿爸父。”(15-16节扩大圣经另译)

  十五节是说到生命成长的信徒已由儿女的身量,长大到儿子的身量,他与父神的关系的改变。

  1.“奴仆的心”原文为“奴仆的灵及心态”,是说,当信徒生命幼小时,活在惧怕神的光景中。其原因是他活在神律法下,常犯罪受良心控告,不能讨神的喜欢。(加四1-3)

  2.“儿子的灵”是指进入“儿子名分”的经历。 (弗一5)

  儿子名份指进入“儿子的地位”;包括儿子的生命、享受、长子的名分、基业及在经历上显明。

  (二)“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16节)

  “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16节扩大圣经另译)

  这里的“我们”不只是个人,也包括在圣灵引导中相交,与行在光中信徒的印证。

  1.圣灵的工作是引导信徒进入神的真理,在信徒心里作教师及牧者。也在他们心中印证他,他们心中及外在(生活与服事)的经历。这就是同证的工作。基督徒信心的确据,主要在于圣灵的同证。(徒二十四16)

  2.圣灵同作见证的工作;不只这些工作(十至十五节)使人知道他是神的儿女。圣灵住在人心中不断地为耶稣及其工作作证。使他们预尝天恩。(弗一14)在圣灵引导中生活的信徒有圣灵中的喜乐,圣灵管制,及外面蒙福的经历与他们同证,自己是神的儿女,如耶路撒冷教会在逼迫中所经历的。(徒四31)彼得到哥尼流家传道的事,印证彼得蒙主差遣所做的工。(徒十)

  3.圣灵同证显在教导及安慰:圣灵安慰、定罪、劝勉,激起信徒祷告,吸引信徒在爱中向世界传福音。(加五16、四6)初代耶路撒冷教会,就是如此,“各处的教会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圣灵的安慰,人数就增多了。”(徒九31)

  4.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同证”也指内在经历的印证。包括律法的义──即基督生命透过我们所活出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并圣灵治死身体恶行,及圣灵引导。(罗八13-14)“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五3-5)

  5.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也指着与行在光中的信徒相交的印证。“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 即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十三章14节所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交通),常与你们众人同在!”乃是主恩同在之分享。

  6.圣灵同证最完全的经历是在圣灵引导中认识自己是与主同行,同工,如保罗在使徒行传第十六章的经历,“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徒十六6-7)许多有圣灵所赐的恩赐和工作的引导,却没有与主同行和生命的见证,没有属灵信徒之印证。(加二9-10)

  7.圣灵同证最高的经历是侍立在父神前的经历,如同摩西、以利亚一样。

  【注一】:欧洲敬虔团体的信徒,以默想《基督生平》──四福音为主要操练。其次才是属灵人的信息和讲道。关于这方面,请参考季刊中《默想清教徒的操练》

  【注二】:圣灵引导参考书籍:慕安得烈《基督的灵》、宣信《圣灵里的更新》及《基督的生命》、迈尔《神的引导》、史哈拿《信徒快乐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