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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的显露

宾路易师母


   “考究自己的荣耀也是可厌的。”(箴廿五27)

约伯的自辩

  “我……我若……若我……我若……”(伯卅一章)

  此刻有人认为约伯可能是起立,举手向天,以东方的式样起一严肃的誓言--洁净之誓,然而他此刻之誓言却并不令人惊讶。 因在约伯受试炼时,悲惨的情景充满他的心思,使他看不到神的信实,他沉入自己里面,而陷于不幸的自怜、自爱中,他几乎完全崩溃,他向他的朋友们诉说自己的 苦况,并向他们乞怜。

  现在我们看见这不快乐的约伯躺在灰堆之上,全心沉思他的伤痛,他心系自己,陷于消沉失望之中,且日胜一日,他没有话来诉说他的不幸,他只是哭泣。

  但是他的灵突然得了释放,并对永活的救赎主有信心,他突然站起来了--他要自诉,他在耶和华面前庄严宣告,并对他朋友一切的控告加以澄清,因此他后来就坚定抛锚在神里面,远胜过那些自以为是帮助者的攻击。他的心于是坚定倚靠神,直到他开始回忆他快乐的往事为止。

约伯对罪的态度

  “我与眼睛立约。”(伯卅一1)

  约伯首先断言他已决心看守他的眼睛,凡可能导他入罪的,甚至都不看一眼。在此,他认识这是生活在与神交通里的首要条件。

  主耶稣在他登山宝训中所颁布的天国律法里,曾明白的定规了同样的条件。他告诉门徒,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在神面前都被算为实际的犯罪。

  约伯说:“从至上的神所得之分,从至高全能者所得之业是甚么呢。岂不是祸患临到不义的,灾害临到作孽的呢。神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数点我的脚步呢。”(伯卅一2-4)

约伯对世界的态度

  “我若与虚谎同行,……我的脚步若偏离正路,……就愿……。”(伯卅一5-8)

  约伯远离世界的空虚、诡诈。他确切保守他心中的愿望不随他的眼目,因为除了周遭事物他不得不看以外,他已分别自己归神,不沾染玷污。他愿在神的天平上受试验,这样他的纯正就得以证明。

约伯对他邻居的态度

  “我的仆婢与我争辩的时候,我若藐视不听他们的情节。……我若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我若……举手攻击孤儿。……情愿……。”(伯卅一13-23)

  约伯的婢仆认为他是个好主人。当他们向他抱怨时,他常倾听他们的情节,他们记得约伯必向神表明自己如何对待仆人。他也不显示地位的骄傲,因为他知道主人和仆人在神前原是平等的。

  贫寒人向他求助,他常应允他们的需求。在寡妇眼中,他从不令她们失望。他不自私“独自吃食物”,只顾自己的需要。他没 有向穷乏的人说:“平平安安的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拒绝给与他们身体所需各种物件。他从不压迫孤儿,也不利用他的权势地位欺压伤无助之人。他 若在这些事上违法,对邻居有任何伤害,他情愿膀臂从肩折断!他常惧怕神的审判,活在对神的神圣敬畏之中,因为神的威严使他不能妄为。

约伯对财物的态度

  “我若以黄金为指望,……我若因财物丰裕,因我手多得资财而欢喜。”(伯卅一24、25)

  约伯知道神曾使他在财物上兴旺,并在地土上加添他的粮食,但他能诚恳的说,他从未以黄金为指望或是他的信靠。这不是他在世上的首要目的,他从未因财物丰裕而欢喜,也不因富有而荣耀。

约伯对崇拜偶像的态度

  “我若见太阳发光,明月行在空中,心就暗暗被引诱。……这也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伯卅一26-28)

  约伯能够说在他处在四周列国崇拜偶像之中,他一直对耶和华忠实。他看见太阳,并注目星光闪耀在天空的月亮之美,但他从未偷偷被诱引来崇拜它们。他从未像别人用嘴亲手向太阳及月亮敬拜。若是这样他就认为是罪孽,是背弃在上的神。

约伯对仇敌的态度

  “我若见恨我的遭报就欢喜,……”(伯卅一29-31)

  约伯能够见证他不因仇敌败亡而高兴。他已从“报仇之心”得了释放,他不容口犯罪,去咒诅他的仇敌。

  简言之,约伯断言,在他生活的每一部分他都行走正直,心地公正单纯。他慷慨好客,开门迎接行路之人(伯卅一32)。坦白诚恳承认过犯,不像普通人一样遮掩罪过(伯卅一33)。他无惧大众,他从不因受藐视与羞耻而惊恐,偏离正路(伯卅一34)他在神前,人前都正直生活。

  人身代名词“我”、“我的”,在约伯自辩中使用有八次之多。他以下面的话为结论;“看哪,在这里有我所划的押,愿全能者回答我。”(伯卅一35)

  约伯有准备要在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划押。更甚者,若是他有仇人的状词在他这里,他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伯卅一36)。并为君王般的威严“进到他面前”(伯卅一37)他宣称纵令当他的面,他的脚步也是走在主的路上。

  但还有一句话约伯要说--若是我为自己夺取,或是叫别人因我痛苦(伯卅一38、39),就愿“这地长蒺藜代替麦子,长恶草代替大麦。”

约伯的话说完了朋友们静默

  “于是这三个人,因约伯自以为义,就不再回答他。”(伯卅二1)

  神的圣灵并没有为约伯的自辩作见证。朋友们也不说话了,但是并不服!因企图澄清自己,在他们看来是自义的品德,以致叫他自己不光采,也不能荣耀神。

  无疑的,约伯凭良心而行,不触犯神也不触犯人。但他朋友们的持续控告,增加他身、心及灵的痛苦,已激起他自卫,这是与真正舍己的灵是相反的。

  没有神的儿女能平安的明辩自己的正直。当人谦卑将自己的品德留在神手中时,神才能为他作见证。但约伯过份自辩的话,显明他需要炼净的火。这显露了诡诈的自我生命的一面,只有在有权柄,及有成效的服事经历后显明出来,因为每一灵性成长阶段都有其诱惑及危险。

  在试炼的火炉里,人被放在极度的考验中,因为全知的神知道他能忍受的限度,这样隐藏于深处的品德,才能被显明出来。约 伯承受了冗长及最澈底的试炼。约伯在受试炼中,已显示对神旨意的顺服,对神的坚持不变之信心也是同样美丽,心思清明,忍受力叫人惊异。但是他也显明自己的 无知,因他让神的恩赐变得比神的旨意对他更重要。他落在紧紧抓住神所赐他的东西之危险中,因此在别人看起来,他是自以为义。

  使徒保罗与神同行,与约伯所为颇为接近,但他说到自己时,是多么的不同,因从他认识神的那一刻开始,他就生活在试炼之炉中。

  他写信给哥林多人说:“我虽不觉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林前四4)

摘自:约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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