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
立志篇(二) 爱德华滋 一、立定志颐,决心恒常不断地查考圣经, 直到我发现自己在圣经的知识上,实在 进步了。 二、立定志愿,决不将自己不能指望神应许的祷告,或祷告中任何那样的祈求,算 为祷告;也不将自己所不能指望神接收的认罪,认为是对神的认罪。 三、立定志愿,每周必比前一周任灵性上进步。也在领受神的恩典上进步。 四、立定志愿,决不说任何反对人的话,除非所说的话,完全与基督徒的光荣和爱人的心相符,也与最谦卑的心及自己有过失之感相符;而且与圣经金句相符;每当我说过什么反对人的话,便必用此志愿来严格加以审查。 五、立定志愿,对人所托付的事,严守忠信 ,使箴言二十章六节所称:“忠信人谁 能遇着呢?”的话,不至于部分应验在我身上。 六、立定志愿,常常尽力谋求并保持和平,只要是不至在其他方面发生得不偿失的 损害。 七、立定志愿,在言谈中,只说纯粹朴实的真理。 八、立定志愿,当我怀疑自己是否尽了本分,以致内心不安时,我就必记下这疑问和得了解决的方法。 九、立定志愿,决不道人之恶,除非心中有特别的感召。 十、立定志愿,在每晚临睡时,省察我任何事上有疏忽:我犯了什么罪,或在何事上自制了;同样,在每周,每月,每年终结时,也必如此省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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