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与交通 ( 二 ) 问题──关于过去的罪 关于信主之前过去的罪。按约翰一书所说:“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 ”“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 ·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 ” ( 约壹 1:9 ; 2:1-2) 。按约翰教导,我们若认自己的罪,我们从主的话必确信我们必蒙赦,且要感恩。从经历上来说,只有圣灵使人取用宝血的赦免,否则得不到信心的确据。所以我们应当常常擘饼记念主的死。 其次,如果对过去犯过的罪还有内疚的感觉,应当用主的话来拒绝。因为,有时仇敌会利用我们的过失控告我们。 ( 启 12:9-10) 。还有一种情形,我们若再犯同样的罪,当然会想起以前的罪,但不是表示神?有赦免。因为?有住在主里面,失去主的同在及圣灵同证失去,以致赦罪的经历模糊了,特别是在困难中。 ( 约壹 1:7 ;罗 9:15-16) 第三,圣经所说的认罪,是指良心及记忆所知道的罪。一般来说,若是圣灵提醒,我们不必苦苦寻找,若我们与主同行,在需要时,圣灵必光照、指示。 ( 参约 16:8-11 ;约壹 2:27) 。 <<回问题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