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信仰的生活
第一章 了结以往
信徒蒙主拣选的恩典,借着神圣灵的大能,凭着主耶稣基督十架的救赎,得以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在得救、重生的过程,有一个重要的经历便是了结以往。
圣经在福音书及使徒行传中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例如撒该得救、以弗所人弃绝偶像之物,但在保罗书信中,我们可以看见许多劝勉信徒的话,可见在同样信主的人中,还有许多人因生命软弱,仍然活在世俗中并没有彻底从黑暗中,即撒但的权下脱离。例如哥林多人还是去吃祭偶像之物(林前八),以弗所信徒还未脱离污秽的事物、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弗五3-4)等等。
因此,彼得劝勉信徒说:“所以你们既除去一切的恶毒、〔或作阴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纔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彼前二1-2)
从一般的经历来说,一个信徒得救、重生的过程,大部信徒在慕道,寻求真理与生命之道的时候,大多在良心的光中,必定对付自己以往的行为,及对人不义及污秽之事。
另外,信徒在重生清楚的过程中,必定在圣经真理及灵里能分辨出偶像、迷信及邪术是黑暗权势邪灵的作为,他心中的圣灵必赐他一个憎恶、抵挡的心。再者,一个从神生的信徒,他人生的态度必定从世界短暂的目标中,转向天上永恒的事情。
行传中的初代得救信徒,大多是敬虔的犹太人和进犹太教的外邦人,他们在未接受福音之前,已接受犹太律法的熏陶,过敬畏神、圣洁、克己、节制的生活。但是以后信主的外邦人,因为在信主前没有圣洁的生活,而重生又未清楚,以致信住以后仍有未了结的事。
了结以往与生命历程
按着信徒生命的历程,了结以往的经历可算从得救到清楚重生中的过程。因为在得救经历中,是信徒心中接受耶稣基督作他个人的救主。但重生清楚即是一位信徒在外在行为洁净,里面有降服、敬畏主的心后,圣灵才能在他里面掌权,在他里面成为他的生命,即保罗对加拉太信徒所说:“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加四19)。
信徒得救以后,要立即与世界分别,但与世界分别必须先对付以往的事物,除了心志改换以外,在脱离罪中生活,及应了结的事上都必须彻底,否则他们必会因世界、撒但及罪的习性所捆绑,无法过圣洁的生活,奔走十字架的道路,过一个得胜的生活。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六章十七节写道:“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帖撒罗尼迦教会是一个有见证的教会,他们作了马其顿和亚该亚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样。保罗为他们作见证说:“因为他们自己已经报明我们是怎样进到你们那里,你们是怎样离弃偶像归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的神。” (帖前一9)
壹、了结以往的定义
一、新约的教训与榜样
保罗对以弗所教会信徒说:“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的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污秽。”(弗四17,19)又对歌罗西教会说:“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忿怒、恶毒、毁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不要彼此说谎,因为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西三5-9)
信徒得救以前,在世界所沾染行事为人的污秽,一信主后应马上更新,如淫乱、贪婪、恼恨、恶毒、污秽的言语都必须弃绝,如此方合圣徒的体统。撒该信主后,立即许愿还人四倍以前讹诈之款(路十九8-10),以弗所教会信徒,信主后烧掉行邪术之书(徒十九18,19),均为现今信徒之榜样。
二、旧约的榜样
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不许他们带埃及的酵出来。圣经说到酵是指罪及有关的行为而言。以色列人进入迦南时,神吩咐他们要将迦南七族完全除灭。除了能经过火的金、银以外。连其中的一切对象都必须用火焚烧。可见神要他的百姓成圣,就必须禁止他们沾染与偶像有关的一切东西。就今天而言,这世界上的不洁净的东西,都因人崇拜世界的神而在神眼中成为污秽。所以信徒必须留意,以免沾染污秽。
贰、了结以往的认识与实行
一、了结以往之认识
信徒因信得救,有了新生命,对于以往虚浮事物的了解和对付,是重生后的自然的行动,是新生命对世上虚空事物之弃绝。圣经注重信徒心志的更新,不单注重对付以往。信徒该注重学习基督的道理,才能有圣洁的生命和圣洁的生活。唯有心志的改换一新,才能从里面认识神的旨意。在行事为人上有了新的标准和态度,才不致在效法基督上沦为形式和礼仪,缺乏内在的圣洁。因为我们一切外在的敬虔,都是从内在发出,而不只停留在约束和模仿的阶段。
新约对信徒的行为,除了有些少数有明文的规定以外,如不能吃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徒十五28,29),大多数是原则性的指示,比如关于信徒的服饰,[以正派衣裳为装饰]。(提前二9)关于接待圣徒是,“请你们为主接待他,合乎圣徒的体统。”(罗十六2)这些原则,必须由信徒个人根据圣灵的教导才能行得合宜。因为新约的性质是个人直接接受基督的教训和指示,而非外在字句和仪文,是叫人自由而非叫人再受捆绑。“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弗四21-22)
二、了结往事之实行
信徒对以往的了结,要按个人对真理的认识而定,信徒对真理认识越清楚,圣灵对他的要求就越高。另一面是根据里面生命的感觉,不只根据教导或别人的榜样。了结的程度要按圣灵的带领达到根据“生命平安”的程度。初信者最好有属灵年长者,根据信徒之生活背景,加以辅导,在真理经历上逐步带领他。“又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的心里作主(治理)”(西三15),即凡事要让基督的平安在心里作判断,凡是使里面没有平安的事,便不要去做。一般初信的信徒应该有成熟的信徒辅导,了结以往的事及灵修生活。
三、应该了结的事项
1、与偶像有关之事
偶像是撒但所创设迷惑世人的宗教,信徒信主之后应该与偶像清除一切关系。保罗说:“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林后六16)约翰说:“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壹五21)所以,信主之前若有和偶像事物有关的人,要注意下列事项:
帖撒罗尼迦前书第一章九节:“离弃偶像归向神。”一个人信主的时候,偶像的事必须解决。请你记得,你是圣灵的殿。有一件事我们必须注意的,就是说凡一切的东西神都禁止人作其它动物的像?但任何对人造的东西的敬拜都是禁止的,连心里倾向牠也是禁止的,禁止造像是十条诫命里的一条。(申五8)
申命记十二章三十节说:“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这给我们知道,连查问这些外邦神是怎样敬拜的,都是不应该做的事。那些头脑好奇的人喜欢在那里研究,他们是怎么办的?他们是怎么事奉的?神禁止我们查问这些。因为你若去查问,跟着第二步就要照着去行,所以要禁止好奇。
哥林多后书六章十六节说:“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这意思是相当明显,基督徒不能到庙宇里去。除非到荒山上去实在找不到地方保护,遇见寺庙去住宿,那是另外一件事,总归信徒是不应该参观庙宇的。因为哥林多后书第六章明显的说,你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同时说,偶像与圣灵的殿没有什么相同。在环境上或有什么特别的遭遇,我们不敢说,但是故意去游玩,与牠们接近,定规是不合宜的事。约翰说:“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远避的意思就是不要接近。
诗篇十六篇四节说:“我嘴唇也不提别神的名号。”所以连在讲台上,除了没有办法要提比方之外,别神的名字我们要留意避免提及。还有各种迷信的事,为着命运而有顾忌,怕这个怕那个的意思、话语,都不该有。还有世人所说运气好坏,这些话完全是地狱出来的。许多信徒还在那里注意说,他的命运如何,他的相貌如何,他的前途如何,这些关于算命看相一类的事,也是禁止的。一切在偶像范围里的东西,都应该在神面前一了百了,完全脱离关系。
初信的人,第一天就必须脱离偶像。牠们的名字必须不提,更不要再去算命,不要与庙宇接近。对于有形象的东西,不只不可拜,连动意念都不可。所有其它的宗教他们怎样敬拜,我们不能问。这是以往的,我们应当解决。凡是属于这一类的东西,包括书籍、图像、家俱、拜偶像的用具要摔掉,不要卖掉。应该毁灭、消灭,除掉。关于这一件事,我们盼望初信的人,要相当看重,不能随便,因为神对于偶像是非常忌邪的。
偶像的事与邪灵的攻击
许多初信者,因为对偶像的事没有清楚的除掉,就因为不洁的物受到邪灵的攻击。如亚干偷藏了当灭的物,使得以色列人败在艾城人的手下。(书七1-5)例如:有些初信的基督徒在聚会,读经及祷告时常受到邪灵的干扰,以致困倦,沉睡。甚至在环境,家庭及身上遭到攻击,甚至生病。所以,偶像之事必须彻底解决。
关于除掉偶像之物
除净偶像及有关之物,如书籍、图像、拜偶像的用具,这些东西不要卖掉或送给人,要毁掉或用火烧掉。正如神吩咐以色列人进迦南地以后所该行的,除偶像时最好找属灵长者一同进行。
使徒行传十九章,保罗在以弗所传道,使得信徒清楚领受圣灵,大有见证。他们很快的除掉偶像之物,“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徒十九19-20)使得福音大大广传。
拜偶像之行为
过去有拜偶像行为要在神面前认罪,求主宝血洁净,并在主面前宣告与偶像背后的邪灵断绝一切的关系,废除以往向偶像所许的愿和约定。以免信主后还受邪灵的搅扰及攻击,要小心避免有关拜偶像的行为。
禁戒迷信及邪术之事
不要谈论迷信之事。如算命、相貌、手相、算合、禁忌、避邪,风水等事。有关医疗、运动、生活等方面,也不要涉及异教假神咒语等。
2、不正当的东西应当有了结
使徒行传十九章十九节:“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人面前焚烧;他们计算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这一事件也是初信的人应当了结和对付的。但这并不是命令,不是教训,乃是圣灵工作的结果。圣灵作工到一个地步,他们把不该有的东西拿出来。这里说五万块钱,可见是相当值钱。不是说把它卖了给教会用,而是把它烧了,因为别人拿去必定受害。如果有犹大在,一定不肯,这不只是三十两银子可以赒济穷人,但主命令把它用火烧掉。此外有许多可疑惑的东西,也要解决,有的东西,明知道是和罪有关系的,如各种赌具、不正当的书画,非烧掉毁掉不可,也许还有许多奢侈品、过分享受的东西,虽然不能把它焚烧,但也得对付或者把它卖掉,不过焚烧是个原则。
一个人信主后,就应该回家去检查他自己的东西。在一个不信的人家里,以往总是有一些东西是与罪有关的,有的也许是和圣徒的体统不合的。与罪有关的东西不能卖,要毁掉,烧掉。奢侈的东西能改用就改一改来用,不能改用就把它卖掉。
利未记第十三、十四章讲到长大痲疯的衣裳,是一个很好的比方。有的衣服查出来是大痲疯,不能洗的就把它烧掉,能洗的就洗一洗再用。有的衣裳样子不对,改一改。有的也许太短,改长一点;有的也许太奇怪,改得平常一点;有的根本不可救药,有罪恶在里面,就得烧掉。有的或者卖掉,把钱送给穷人。
对于不正当的东西,应当有一个了结。如果是个初信的人,都把他的东西彻底整理一下,他是起了一个很好的头。迷信的东西要烧掉,有的东西要改一改再用,或者改一改再卖掉。
3、亏欠人应该赔偿
路加福音十九章八节:“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撒该说,我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其实还两倍也可以。利未记的原则是加上五分之一,一千块就还一千二。不过在受感动的时候,就看主的灵要我们怎样做。感动你还四倍也可以,感动我们还十倍也可以,在这里只讲原则。所以你们读圣经的时候要清楚,这不是讲教训,这是圣灵作工的时候所引导的。
我们在信主之前,在以往的时候,如果在什么地方勒索人、欺诈人、偷了人,或者用其它不正当的手续,得了不应当得的东西,或者拾遗,借而不还的东西。现在主在你里面作工,你在这些事上就要去好好对付。这对于你在主面前得赦免没有关系,可是与你的见证有关系。所以弟兄姊妹,你在信主以前有没有对不起人的地方?有没有在东西上亏欠人的地方?有没有把什么东西乱拿到家里来?有没有用不正当的手续得了不应当得的东西?如果有,都应当弄清楚,基督徒的悔改,是要认以往的错。普通人的悔改,光是悔改行为。比方说我这一个人是要发脾气的,现在我不发就行了。但基督徒就是现在不发脾气了,对于以往的脾气还得承认是错,不只要在神面前不发,并且要在人面前承认以往发脾气的错。这样,这一件事才算了结。
就着我们在神面前的问题来说,你从前是偷东西的,今天不偷就了了。你曾带了别人的东西回家,从今天起你不偷了,这个问题就了了。可是,在人中间不行,就是三年之久我们没有再偷,人还要说某人是小偷。所以我们信主之后,还要到人面前作见证,解决以往的错误,然后我们的地位就清楚了。
在这里有一个困难的问题。假定说,有人偷了一万块钱,现在连一千块钱都没有怎么办?这一件事,在原则上你总得向人承认。不然地话,一辈子不能作见证。
4、不圣洁的东西及生活习惯
信主之前有些不圣洁及属世界的东西如:酒具、赌具、邪淫书刊、图片,不正派的衣服都要处理。与罪有关的东西不可卖或送人,最好毁掉,与罪无关的奢侈东西可以卖掉。信主之前若有奢侈生活,不正常的生活习惯,如不守时及秩序、不正常的衣、食、住、行、工作习惯。有些不良的嗜好如看小说、报纸、电视,及杂志等也要改过。
5、未了之事之了结
一个人得救的时候,在他手里一定有许许多多俗务没有了,这些很容易拦阻他来跟从主,这到底应该怎么办?马太福音第八章二十二节:“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罢。”这一个“他们”是指着第一个“死人”。第二个“死人”是指着他的父亲。第一个死人是指着属灵的意思,世界上的人在神面前都是死人。主的意思是说,你的父亲让那些死人去埋,你尽管来跟从我罢!
我们不是劝初信的人,不要替父亲办丧事;是说让死人去埋葬死人,那一个原则要抓住,许多未了的事让他们去了。如果我们要等办好了这些事,我们一辈子也没有功夫作基督徒。家庭里的事没有了,父亲的事没有了,生活的事没有了,在我们身上有几千几百件的事没有了,谁能作基督徒?所以,那一个原则只有一句话,这些都是死人,你让死人去埋葬死人罢。你让那些属灵上是死人的人,肉体上是死人的人,去处理那些死人的事罢!这是一个原则。这并不是劝初信的人,从今以后不管家里的事;乃是说,不要等到世界的事都办好了才来跟随主。若是这样,你没有法子跟从主了。
那么我们如何把未了之事了结
信徒在信主之前,因为行事是按世俗的眼光和个人的喜好,这些事中必有不合圣经教训。有些是正在做,有些是计划去做的,这些都称为“未了之事”。例如:信主之前和朋友所有的约定,及与不信的人共同经营事业,这些都会影响我们跟随主走圣洁的道路。若是能行,要在不违背法律及义务的原则下了结。因为圣经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还有信主之前所拟订个人及家庭将来的计划,要在主前寻求。主耶稣说:“任凭死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你来跟从我罢。”(太八22)这不是说我们信主的人,今后不要管人的事,而是说让那些世界的人(那些属灵上的死人)去处理世界上的事(死人的事)。我们不要被世上的事所拖累,不要等世上的事都办好了再跟从主。
一个问题
有弟兄问:“得罪了一个人,如果那一个人不知道,是不是也要向他承认?”
答:“问题是有没有物质上的亏欠。有的时候是对方所知道的,像撒该那样的去对付。有的对方不知道的事,如背后论断等等但如果是物质上的亏欠,还得去承认。不过,最好能和教会一起作,让有经验的弟兄帮你解决,因为他们知道,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对人更有益处。”
参、了结以往的见证
一、放下自己的前途──假文凭
有一大学生,得救以后,想起他考大学的文凭是假的,一连几天良心不安,于是去见一位传道人,问他有什么办法。传道人对他说:“你一面要在神面前认罪,信主的宝血洗罪;一面还得向校长承认。”那学生说:“我不敢去。”传道人说:“你要靠着神的能力,去向校长认罪,必须这样认罪,良心才会平安。”于是一同跪下祷告。第二天他就去见校长,老实承认假文凭的罪。校长很受感动说:“我们知道很多学生的文凭都是假的,只有你信主耶稣的才会前来承认,所以我饶恕你,现在只罚你降一级。”这位学生很愿意,再去见传道人的时候,脸上的喜乐证明他的良心已很平安。
二、两块银元
锺弟兄在得救之前,曾向下属借了两块银元,一直没有归还。因是上司与下属的关系,他就根本不打算归还。得救后,在一次聚会中蒙了光照,觉得该去了结这件事,却又找不到物件。他就祷告,求主安排。不几天,他在路上巧遇这位多年不见的下属,正是归还的好机会。那知口袋中的现钞不够二块银元的价值,于是就把手上一钱重的金戒指脱下兑换,按市价再加上十元台币,偿还他的下属,他的下属坚拒不收。他见不收,就再加上十元。他的下属见他如此诚意,只好收下,他回家后满了喜乐。数日后,来一老友,这位老友很久以前曾经向他借二钱金子,这次特地来先还他一钱金子。所有的亏欠,必须在第一个机会就还清,不然,神就不祝福你。
三、慕勒了结旧生活
慕勒少年之时,行为放荡,酗酒偷窃,欺骗伪造,样样都齐。是时他不只是个大学生,而且还被接纳,预备接任圣职,特准在国教的礼拜堂传道。他虽一再努力改良,却是一再遭遇失败,因他尚未找到能力的秘诀。后来他在一次家庭聚会中,蒙了光照,清楚得救。立刻就有一种新的洁净和成圣的能力,使他憎恶罪中之乐,远避旧时的同伴,酒肆从此绝迹,言语受了约束。似乎在他的嘴唇设立了守望,每句话都经过检点。同时他正在翻译一本法文小说,希望利用所得酬金,逛游巴黎等地。他先是放弃了这个旅行计划,仍想把小说翻译下去。后来清楚晓得这事不是出于信心,乃是出于罪恶,便把全部译稿付之一炬。从此常常读经、祷告、亲爱信徒、不停的参加聚会,勇敢地站在主的一边,忍受昔日同学的讥刺和羞辱,愿意付上任何代价来跟随主。结果成为一位主所大用的仆人,他为主办了一所孤儿院,六十年照顾三千多孤儿,成为近代信心使徒。
四、张某死了
从前有张李二位,性都嗜酒,因此交成好友。一次李君前往汉口经营商业,约有一个月才回来。一回到上海,将行李安置妥当,即往酒楼买醉,并叫侍役持条邀请张君来赴小酌;不料待侍役执条回来,上面批明:“喝酒的张某已经死了。”顿时大吃一惊,心想分离才只一个月,好友已死,竟成永别。但不知他家里的人如何?因此无意喝酒,立刻雇了一辆车子到张某家去。一路心神伤感,到了张家,看见双门紧闭,上前叩门,不久门开,张某赫然立在面前!李某以为看见了鬼魂,吓得转身就跑,张某赶过去一把抓住,吃吃笑个不止。李先生吓得浑身发抖的说:“我是你的好友,生前没有亏负你,你现在何必如此待我呢?”张先生好言安慰他说:“不要怕,我没有死。”李先生回答说:“那回条分明批着:喝酒的张某已经死了呀!”说时双手捧着纸条,恭恭敬敬呈在他的面前,心中仍旧害怕受鬼害。张先生答道:“我已经悔改信了耶稣,已与酒樽告别了,从此再不喜欢喝酒,所以喝酒的张某死了,现在活着的是信主的张某了。”张某言明其所以然,李先生才捏了一把汗,明白了此中曲折;“哦,原来如此!”
五、告别世上的娱乐
尤弟兄没有得救前,喜欢明星照片,古今中外一一搜集无遗,装入镜框,挂在壁上,时时欣赏,视如奇珍。他也喜欢娱乐,插足梨园之中,自己还能编写剧本,尤以所编儿女风云一剧,最博听众赞赏。得救之后,觉得这些乃是不正常事物,就把所有明星照片都从壁上取下,又把所编剧本全部找了出来,在教会的一次大焚烧时,拿出焚烧;并作见证说,这些东西害他不少时间精力,此后决与这些声色之物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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